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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建国:我国生活垃圾处理热点问题分析

时间: 2016-08-10 13:45

来源: 环境卫生工程

作者: 刘建国

导读

生活垃圾首先是污染源,其次才是有条件的资源。

分类收集是现代化垃圾处理的要件,但不是前提。

生物处理是我国未来生活垃圾处理系统优化的关键环节,具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生活垃圾是指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的产生和排放与每个居民都有息息相关,因而垃圾处理受到公众和社会广泛和深入的关注,是我国城市管理和环境保护的重点工作之一。

我国生活垃圾的规范化管理起步于上世纪八十年代初,真正意义上的现代化生活垃圾处理则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初。经过二十余年的发展,我国生活垃圾处理已经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2014年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1.8%,基本形成了卫生填埋与焚烧发电并举的技术格局。

尽管如此,我国生活垃圾处理中仍存在各种各样的争议,如生活垃圾究竟是资源还是污染源,分类收集是否是现代化垃圾处理的前提,在焚烧发电快速扩张的背景下生物处理是否还有发展的必要等。本文将对上述问题进行简要分析。

热点之一:生活垃圾:资源还是污染源?

生活垃圾是环境卫生行业的管理对象。要处理好生活垃圾,必须先厘清对象的基本属性,否则容易误入歧途,或产生误导。生活垃圾是固体废物的一种,是已经丧失了原有利用价值的物质。

从环境保护角度来看,生活垃圾首先是污染源,在其收集运输、处理处置、资源能源回收利用的各个环节都可能对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介质产生一定程度的污染;

从经济学角度来看,生活垃圾是具有负价值的“商品”,无论采用何种处理方式,都需要支付一定的处理成本。当然,处理方式不同,相应的污染程度和处理成本也不同。在支付合理的处理成本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环境污染和降低环境风险,是垃圾处理技术不断进步、系统不断优化的主要驱动力。

媒体上有一句话非常流行:垃圾是放错地方的资源。这句话出发点是好的,在环保宣传上有其积极意义,但在科学上是禁不起推敲的,在实践中是有害的。生活垃圾中蕴含着物质和能量,这些物质和能量的回收利用在生活垃圾管理策略中无疑居于高度优先地位。但是,要实现垃圾中蕴含的物质和能量的回收利用,必须有新的物质和能量输入,同时必然产生新的污染排放,即要付出相应的经济成本,也要付出相应的环境代价。

在物质属性上,生活垃圾主要就是碳、氢、氧、氮、硫、钙、硅、铁、铝等元素组成的有机物和无机物,如果不计成本,不惜代价,的确可以做到物尽其用,甚至全量回收利用,但是如果回收利用的经济成本高于其固有价值,全生命周期污染排放也高于其它方案,那么这样的回收利用就是得不偿失的和不可持续的。因此,如果说生活垃圾是资源,也是特定时空背景下有严格条件限制的资源,这个限制条件就是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平衡。

由此可见,生活垃圾的首要属性应该是污染源,而不是资源。如果不承认生活垃圾的首要属性是污染源,政府按照“污染者付费”的原则向居民征收垃圾处理费,同时按照处理量向垃圾处理运营企业支付处理费就失去了正当性。如果认为生活垃圾的首要属性是资源,政府应该鼓励居民多产生垃圾,向居民付费购买垃圾,同时向垃圾处理企业收取利润才是符合逻辑的做法。

生活垃圾的首要属性是污染源,这一定位意义重大,决定了垃圾处理的出发点是控制环境污染,改善环境质量,即实现无害化;决定了作为“污染者”的居民对垃圾处理负有当然的责任,分类、减量、付费都是居民应尽的基本责任;决定了政府是垃圾处理资金投入和运营监管的责任主体,不能以市场化之名推脱其必须担负的责任。

在我国当前的大环境下,应该突出强调垃圾的污染源属性,而不是渲染垃圾的资源属性,否则就会在一定程度上干扰生活垃圾处理行业的健康发展:一是助长了一些不成熟的垃圾处理技术打着“吃干榨尽”、“全量资源化”的旗号扰乱公众视听,恶化了规范的焚烧发电、卫生填埋处理设施建设与运营的舆论环境;二是淡化了居民作为“污染者”在垃圾处理中的当然责任,加大了垃圾分类、减量及处理工作推进的难度;三是模糊了政府和企业在垃圾处理事务中的界限,造成垃圾处理设施投入不足、运营不善、监管不力的连锁反应问题。

总之,生活垃圾的污染源属性是首要的,资源属性是其次的,二者之间的关系是辩证的,需要从生命周期角度加以审视。当我们将生活垃圾作为污染源加以治理时,必须要考虑其资源属性,尽可能回收其中蕴含的资源与能源。与此同时,当我们将生活垃圾作为资源加以利用时,也要考虑其污染源属性,控制资源化全过程的二次污染,以及产品应用可能带来的长期环境影响。

热点之二:分类收集:前提还是要件?

2000年,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杭州、南京、厦门、桂林等8个城市被确定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城市。2015年,住建部等5部委公布全国首批26个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区)。我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已走过十余个年头,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也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但毋庸讳言,真正的实施成效与政府预期和公众期待相比仍有较大距离。与分类收集举步维艰效果不彰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快速扩张,由此引发了社会上对分类收集是否是现代化垃圾处理的前提的争议。

我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举步维艰效果不彰的症结何在?

首先是目标不现实。谈到分类收集,从中央到地方提的第一个目标都是资源回收,垃圾减量。但是,由于活跃在城市各个角落的废品回收系统的巨大贡献,我国生活垃圾的回收利用率实际上已高达30-40%以上,经接近中等发达国家水平,通过分类在源头进一步提高资源回收利用率的空间已经很小。

编辑: 李晓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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