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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永州一生活垃圾填埋场特许经营权转让公告

时间:2008-09-02 10:43

来源:永州政府网

  湖南省永州市公用事业管理局(以下简称“挂牌人”)受永州市人民政府委托,对永州市坦塘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项目特许经营权转让进行公开挂牌。
 
  一、 项目简介

  1、 项目名称:湖南省永州市坦塘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特许经营权转让
  2、项目所在地:永州市零陵区接履桥镇坦塘村
  3、项目基本概况:永州市坦塘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项目占地约1000亩,总库容约1075万立方米,服务年限30年,设计日处理垃圾860吨,项目总投资约2.3亿元,其中一期工程完成总投资1.5亿元,并于2008年1月正式运营,后续建设投资约0.8亿元(具体金额以施工图和我市规划建设局及财政局审核的预算为基础,以实际发生的金额为准)。
 
  二、特许经营权转让内容
 
  永州市坦塘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特许经营权转让总价为2.3亿元人民币(其中已完成的投资为1.5亿元,后续建设投资约0.8亿元);特许经营权转让期限为30年。特许经营权主要内容为:1、对永州市城区内所有的城市固体废弃物提供填埋及无害化处理服务;2、运营与使用填埋场内有关建筑物、设施和设备;3、维护、更新填埋场内有关建筑物、设施和设备;4、在填埋场内依法进行与垃圾处理有关建设的权利及拥有本合同期限内的划拨土地使用权。
 
  三、挂牌转让条件
 
  1、竞牌人摘牌后,在框架协议签订前,竞牌人一次性将1.5亿元人民币打入挂牌人指定的银行帐上(开户名称:永州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开户行:永州市建设银行梅湾路支行;帐号:43001510271050002229)。
  2、市坦塘垃圾处理场后续建设由摘牌人负责投资。摘牌人根据永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设计施工图,按照有关法规要求进行建设施工。施工招标以竞牌人为主,挂牌人参与,共同确定施工单位,共同签订施工合同。工程监理以挂牌人为主,竞牌人参与,共同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负责,工程质量接受永州市工程质监部门的监督。工程竣工之后由挂牌人按相关规范组织验收,施工单位竣工决算须经永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以此作为竞牌人实际建设投资的依据。后续建设土建工程必须在2010年12月31日前完工,防渗膜铺设根据生产需要逐步进行。
  3、挂牌人按当年人民银行公布的国有商业银行5年以上长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作为投资回报上限。投资本金按30年等额偿还。后续建设投资按上述办法进行回报。
  4、根据湖南省建设厅颂布的《湖南省城市环境卫生工作费用定额标准》和当地的物价水平测算每吨垃圾服务费。根据我市的实际垃圾处理服务费不得高于30元/吨,垃圾处理务费基于渗滤液处理达到国家现行规定的排放标准。
  5、质量标准:达到《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运行维护技术规程》CJJ93-2003标准中的相关规定;垃圾压实密度须大于0.8吨/m3。

  四、竞牌人资格要求
 
  1、竞牌人在报名截止日内将1000万元人民币一次性打入挂牌人指定的银行帐号上(开户名称:永州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开户行:永州市建设银行梅湾路支行;帐号:43001510271050002229),以此作为竞牌的准入条件,框架协议签订后,竞牌人向挂牌人交纳的1000万元人民币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后续建设竣工后无息退还。
  2、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资信能力。竞牌人注册资金不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或相当于该数额的外币,年总收入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或相当于该数额的外币。竞牌联合体各成员注册资金之和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或相当于该数额的外币,年总收入不少于8000万元人民币或相当于该数额的外币。
  3、竞牌人(指独立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的成员)具有相应的从业经历和良好业绩,拥有足以保证本项目得以正常建设、运营管理需要的专业管理、技术人才,健全的组织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
 
  五、受让人确定方法
 
  在挂牌期限内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竞牌人报价,且符合其它条件的,在垃圾处理服务费不高于30元/吨的条件下,投资回报率最低者为竞得人;报价相同的,先提交报价单者为竞得人;在挂牌期限内只有一个竞牌人报价,并符合其它条件的,挂牌成交;在挂牌期限内没有符合条件的报名者,挂牌人可通过直接谈判方式确定符合条件的受让人。
 
  六、接受报名的时间与方式

  1、  报名时间:2008年9月1日至2008年9月20日
  北京时间上午:8:30时至12:00时 (双休日:9:30至11:30)
  下午:3:00时至 5:30时 (双休日:3:30至5:00)
  2、报名地点: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河东湘江东路303号三楼永州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办公室。邮编:425000
  联 系 人:阳辉文    唐晓峰
  联系电话:0746-8333572  13973472296  13974613370
  传  真:0746—8333572
  3、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1)、单位介绍信;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相关业绩证明。
 
 
  永州市公用事业管理局
  二00八年八月二十九日

编辑:张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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