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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节能环保:目标产业规模4.5万亿

时间:2012-07-02 14:55

来源:中国固废网

作者:吴妍

编者按   自“十二五”开局之年前夕开始,关于《“十二五”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即将出台的报道频现网络,虽然笔者们屡次引用“据消息人士透露”,但预言无一不落空。2012年6月29日,中央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之首的节能环保产业“十二五”规划终于浮出水面。

国务院日前印发《“十二五”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总体目标要求提出,“十二五”期间,节能环保产业产值年均增长15%以上,到2015年,节能环保产业总产值达到4.5万亿元,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为2%左右。

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前景广阔

节能环保产业是指为节约能源资源、发展循环经济、保护生态环境提供物质基础和技术保障的产业,是国家加快培育和发展的7个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十一五”以来,我国大力推进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为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创造了巨大需求,节能环保产业得到较快发展。据测算,2010年,我国节能环保产业总产值达2万亿元,从业人数2800万人;节能服务产业快速发展,到2010年,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的节能服务产业产值达830亿元。

《规划》指出,我国节能环保产业虽然有了较快发展,但总体上看,发展水平还比较低,与需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主要存在创新能力不强、结构不合理、市场不规范、政策机制不完善、服务体系不健全等五大问题。

《规划》表明,我国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前景广阔。据测算,到2015年,我国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的节能潜力超过4亿吨标准煤,可带动上万亿元投资;节能服务总产值可突破3000亿元;产业废物循环利用市场空间巨大;城镇污水垃圾、脱硫脱硝设施建设投资超过8000亿元,环境服务总产值将达5000亿元。

总体目标及重点领域

《规划》总体目标从节能环保产业规模、技术装备水平、产品市场份额、服务等几方面提出要求:要求节能环保产业产值年均增长15%以上,到2015年,节能环保产业总产值达到4.5万亿元,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为2%左右;到2015年,节能环保装备和产品质量、性能大幅度提高;到2015年,高效节能产品市场占有率由目前的10%左右提高到30%以上;要求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的节能服务业销售额年均增速保持30%,到2015年,分别形成20个和50个左右年产值在10亿元以上的专业化合同能源管理公司和环保服务公司。

在资源循环利用产业重点领域中,《规划》从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再制造、再生资源利用、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农林废物资源化利用、水资源节约与利用等七方面做出部署。

在环保产业重点领域中,《规划》明确要发展以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大气污染控制、危险废物与土壤污染治理和监测设备为主的环保技术和装备。以城镇污水垃圾处理、火电厂烟气脱硫脱硝、危险废物及医疗废物处理处置为重点,推进环境保护设施建设和运营的专业化、市场化、社会化进程。大力发展环境投融资、清洁生产审核、认证评估、环境保险、环境法律诉讼和教育培训等环保服务体系,探索新兴服务模式。

《规划》提出,将重大节能技术与装备产业化工程、半导体照明产业化及应用工程、“城市矿产”示范工程、再制造产业化工程、产业废物资源化利用工程、重大环保技术装备及产品产业化示范工程、海水淡化产业基地建设工程、节能环保服务业培育工程等八项内容,作为“十二五”节能环保产业发展重点工程。

多方位政策措施支持

在“十二五”节能环保产业政策措施方面,《规划》以价格、财税、金融、土地等政策角度,提出要完善价格、收费和土地政策,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拓宽投融资渠道,完善进出口政策,强化技术支撑,完善法规标准,强化监督管理。

《规划》要求进一步完善污水处理费政策,研究将污泥处理费用逐步纳入污水处理成本,研究完善对自备水源用户征收污水处理费制度。改进垃圾处理收费方式,合理确定收费载体和标准,对于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城市矿产”示范基地、集中资源化处理中心等国家支持的项目用地,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安排中给予重点保障。

《规划》提出,各级政府要安排财政资金支持和引导节能环保产业发展。严格落实并不断完善现有节能、节水、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全面改革资源税。积极推进环境税费改革。落实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税收优惠政策。

《规划》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满足监管要求的前提下,积极开展金融创新,加大对节能环保产业的支持力度。按照政策规定,探索将特许经营权、收费权等纳入贷款抵押担保物范围。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和外资进入节能环保产业领域,支持民间资本进入污水、垃圾处理等市政公用事业建设。

通过完善出口卖方信贷和买方信贷政策,《规划》鼓励节能环保设备由以单机出口为主向以成套供货为主的设备总承包和工程总承包转变。对用于制造大型节能环保设备确有必要进口的关键零部件及原材料,研究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增值税。

《规划》指出完善以环境保护法律、节约能源法、循环经济促进法、清洁生产促进法等为核心,配套法规相协调的节能环保法律法规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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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

编辑:吴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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