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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化床掺煤量将逐渐降低

时间:2012-12-27 14:22

来源:中国固废网

作者:刘永丽

早期的流化床垃圾焚烧项目由于掺煤量大,被指责为“享受国家补贴的小火电”。目前,随着流化床焚烧技术的成熟,以及《关于完善垃圾焚烧发电价格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对掺煤量的要求,少掺煤甚至不掺煤将成流化床垃圾焚烧技术的发展方向。
 
早期的流化床焚烧项目,在运行中大量掺烧燃煤,以求更大的发电能力,从国家电价补贴中获取更大利益。而国家关于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中“掺烧燃煤比例不得超过20%”的限制性规定,由于缺乏有力的监管,往往成为一纸空文。这样一来,部分垃圾焚烧发电厂在本质上成为“享受国家补贴的小火电”。而由于国家很难判断企业在进行垃圾焚烧时究竟掺了多少煤,因此在政策设计上,循环流化床技术几乎被排除在补贴范围之外。
 
如天津市在建垃圾焚烧发电厂时,同时使用了循环流化床和炉排炉两种炉型。项目审批完成之后,采用循环流化床炉型的项目在电价争取过程中遇到了障碍,原因就是循环流化床掺煤不好核定,无法享受国家可再生能源政策。同样,山东省2007年以前核准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都是循环流化床项目,因为焚烧效率高,后来因为掺烧煤炭问题,2007年以后,核准项目以炉排炉为主。
 
那么流化床垃圾焚烧炉到底掺煤量多少才是合适的?如何才能区分靠多掺煤来获得补贴的浑水摸鱼企业?
 
垃圾焚烧企业代表纷纷认为,目前从经济学角度来讲,垃圾掺煤烧不经济,企业没有动力做这个事情。因此,政府不必担心企业多掺煤的问题。
 
《通知》中已明确,每吨生活垃圾折算上网电量暂定为280千瓦时,而且上网电量的上下限都已经确定。(《通知》中明确,“当以垃圾处理量折算的上网电量低于实际上网电量的50%时,视为常规发电项目,不得享受垃圾发电价格补贴;当折算上网电量高于实际上网电量的50%且低于实际上网电量时,以折算的上网电量作为垃圾发电上网电量;当折算上网电量高于实际上网电量时,以实际上网电量作为垃圾发电上网电量。”)企业即使在垃圾中掺煤,其额外的电量也未必能获得更高的上网电价。
 
随着煤价上涨,掺煤比例增加,企业的效益并不好。对此,盛兴环保给出了一组数据,煤价在500元/吨以下,多掺煤是能够赚钱的;煤价在500—700元/吨之间是收支平衡的;700元/吨以上企业一定亏本,而目前煤价都是在七八百元/吨以上,多加煤肯定是亏损的。煤价最高时接近1000元/吨,企业只敢开一条生产线,来满足政府基本的烧垃圾需求,多发电就多亏本,政府根本没必要担心掺煤问题。所以流化床的发展趋势就是少掺煤,用来降低煤价成本替代少发电的收入。
 
原来国家政策限定掺煤比例不能超过20%(《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发〔2008〕82号),现在企业的掺煤比例一般都是5%--15%,远远低于这个数。据杭州锦江与浙江大学在对循环流化床掺烧煤炭比例试验结果,目前技术即便不掺烧煤焚烧也没有问题。他们做了一个实验,做出了不同炉温、不同掺煤比导致二噁英生成量的曲线,结果发现掺烧煤对二噁英抑制作用是非常有效的。垃圾焚烧要控制好各种污染物如二噁英额排放,因此,适量的掺烧煤还会对环保做出贡献。
 
 

编辑:刘永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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