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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生活垃圾“十三五”无害化处理规划》(全文)

时间:2016-12-09 17:07

来源:南京人民政府

近日,南京人民政府发布了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生活垃圾“十三五”无害化处理规划》的通知。

南京虽然在2015年已经成为国家垃圾分类示范城市,但目前仍存在一些问题。规划明确,“十三五”期间,南京将逐步建立生活垃圾分类计量和积分管理系统,同时将启动江南、江北焚烧发电厂二期工程,高淳区和六合区将新建生活垃圾焚烧厂。

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生活垃圾“十三五”无害化处理规划》的通知

宁政办发〔2016〕172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南京市生活垃圾“十三五”无害化处理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11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南京市生活垃圾“十三五”无害化处理规划

一、“十二五”回顾

(一)“十二五”主要成就

1.生活垃圾处理方式实现质的突破

“十二五”期间,南京市生活垃圾终端处置设施日益齐全,功能不断完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并基本保障今后10—20年生活垃圾处理需求。截至2015年上半年,南京全市生活垃圾清运量及日平均处置量约6307吨/日,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理。2014年前南京市生活垃圾全部采用填埋方式,2014年开始,江南、江北焚烧厂相继建成投入使用,焚烧比例不断增加,2015年为57%(按处理设施规模测算,其中天井洼和轿子山填埋场暂停使用,未计入。超过《“十二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对中东部地区焚烧比例48%的要求),达到国内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置技术领先水平。目前全市共有垃圾填埋场6座,焚烧厂2座,总设计处理能力7400吨/日(其中天井洼和轿子山填埋场暂停使用,未计入总设计处理能力)。另配套建成江南、江北灰渣填埋场,总处理规模440吨/日(其中炉渣240吨/日,飞灰200吨/日),一期总库容量106万立方,实现焚烧残渣安全处置。

“十二五”期间,南京新建了江南焚烧发电厂和江北焚烧发电厂、六合区生活废弃物处置中心,建成了水阁垃圾填埋场三号库,完成了水阁、轿子山、天井洼三个填埋场污水处理站的技改工作,建成江南、江北灰渣填埋场。同时积极推进郊区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建设,完成高淳区生活垃圾填埋场二期工程项目,以及溧水区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工程,六合区完成了停用镇级简易填埋场的关闭封场工作。六合区马鞍生活垃圾填埋场被省住建厅评定为一级填埋场,溧水区美人山垃圾填埋场被省住建厅评定为二级填埋场。

综上所述,“十二五”期间,南京市生活垃圾处理从全量填埋转向以焚烧发电与卫生填埋并重的格局,实现生活垃圾能源利用和生活垃圾处理方式质的突破。

表1 “十二五”期间生活垃圾处理量统计表(单位:吨/日)

注:1.如无特别说明,本报告中现状数据均由市城管局、各区环卫部门提供,下同。

2.表中统计数据为进垃圾处理场的统计量,原市辖区垃圾都纳入垃圾处理场处理,清运量等于处理量;高淳和溧水2014年统计数据为城区进垃圾处理场统计数据,2015年为包括乡镇在内的全区垃圾量。

表2 生活垃圾处置情况统计表(2015年1—6月)

表3 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统计表

2.生活垃圾收运系统规模化

“十二五”期间,不断完善生活垃圾小型压缩转运站收运系统,南京原市辖区新建、改造小型压缩转运站70多座,压缩站数量增加了一倍多,提高了生活垃圾的压缩收集覆盖率,进一步控制了生活垃圾收集环节的环境污染。积极推进大中型转运站建设,建成使用江北生活垃圾转运站、城南生活垃圾转运站,总设计转运规模达3000吨/日,另仙林生活垃圾转运站已经开工,城东生活垃圾转运站正开展前期工作,为实现南京市生活垃圾集中、环保、高效转运打下基础。

积极推进“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区(市)处置”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系统的建设工作,共新改建22座垃圾转运站,新建垃圾房500余个,配置大型运输车30辆,小型转运车200辆,基本形成了布局合理,设施配套,运行完好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

表4 生活垃圾小型转运站及直收直运点统计表(2015年)

表5 生活垃圾大中型转运站统计表(2015年)

3.分类收集稳步推进

2011年底,南京市正式启动垃圾分类工作。市政府成立了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各区各相关部门分管领导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局,其职能由城乡环卫处承担。各区也相应建立了垃圾分类工作领导机构。从2011年试点阶段开始,南京市相继出台了《南京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试点方案》、各年度工作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对每年度垃圾分类工作的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等做出明确规定,《南京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也于2013年6月1日起施行,2014年南京市申请为国家垃圾分类示范城市。

南京市分类收集按照“大分流,小分类”的原则,将生活垃圾分为日常生活垃圾、农贸市场垃圾、餐厨垃圾、道路机扫垃圾等几大类。其中日常生活垃圾按不同区域进行不同形式的小分类,主要分为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四类。经过三年多的推进,截至2015年初,南京市垃圾分类从首批8个试点小区逐步扩大到全市11个区、85个街镇,已经在634个社区中开展试点,分类收集覆盖率超过70%。大分流中,旧衣服、农贸市场垃圾、道路机扫垃圾、餐厨垃圾等几类垃圾逐步开始分流处理。具体实施方式和进展见下表。

表6 分类收集情况统计表

垃圾分类建设运行经费主要由各区政府负责筹措解决,市政府主要统筹解决垃圾分类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运行经费和对各区考核奖励经费。2014年主城六区共投入资金约2400万元,市对各区考核奖励经费为570万元。

2014年起,在栖霞区尧化街道8个小区、雨花台区西善桥街道1个小区开展垃圾分类市场化运作试点,覆盖居民1万余户,主要采用“垃圾换物”的方式,取得显著成效,月均回收各类物资、厨余垃圾30多吨,每天有约900户居民参与厨余垃圾分类投放和积分。

2015年,为垃圾分类积分提供服务支持的信息化管理平台在栖霞区尧化街道、燕子矶街道,雨花台区西善桥街道,秦淮区秦虹街道上线试运行,目前运转情况良好。

与分类收集同时开展的还有分类收集中转设施改造,在具备条件的转运站升级改造中增加分类转运功能,满足分类收运、简单分拣、储存的要求;在一定范围内,对不具备同时收集厨余垃圾、其他垃圾的站点进行组合利用。

4.粪便无害化处理水平提升

“十二五”期间开展其他固体废弃物处置利用,规划新建粪便处理厂2座,目前已建设城东粪便处理厂一座,选址于白下区光华路街道城东污水处理厂(二期)南面,服务范围为江南城区,处理厂规模400吨/日,占地7000平方米,目前处于试运行阶段。2014年8月至12月,江南城区共收集粪便9485.73吨,目前粪便收集体系尚未健全,城区粪便收集量较小,粪便尚未全部收集。粪便清运量统计详见表 7。

南京市城区粪便收运工作按照区域化管理的原则,由各区负责收运,再将工作具体划分到各街道,实行分级管理机制。“十二五”期间,结合旧区改造,加大了粪便纳管力度,部分区域居民小区、单位和公共厕所管网改造已经完成,粪便经市政管网直接纳管排放;新建城区的粪便直接纳管排放。化粪池清掏频率达到半年到一年清掏一次,清掏的粪便进入粪便中转站、储粪站,粪便经过滤、脱水后纳管排放,固体物进行填埋或资源化利用。“十二五”期间在粪便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管理工作中取得了初步成效。

表7 市区粪便清运量统计表(2014年8月—12月)

5.餐厨废弃物规范化管理

南京市于2012年出台了《南京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意见》,2015年颁布实施《南京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开始启动餐厨垃圾的规范收运、处理工作。2014年,建成餐厨垃圾资源化处理设施—板桥餐厨垃圾处理厂,设计规模100吨/日,于2014年8月开始试运行,服务范围包括玄武、秦淮、建邺、鼓楼、栖霞、雨花台、江宁七区。截至2014年底,共处理餐厨垃圾2500吨,12月处理量达到40吨/日。

表8 餐厨垃圾处理厂月处理量分析表(吨)(2014年)

南京市于2011年对废弃食用油脂主管部门进行调整,确定南京市城市管理局为废弃食用油脂的主管单位。原有10家废弃食用油脂收集加工企业在城管部门的行业指导下,逐步转型升级,其中南京立升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在江宁区政府的规范监管和扶持下,取得了国有工业用地,投资建设了全自动的废弃食用油脂加工生产线,配套了先进的污水处理和烟气净化设施,建立了覆盖江宁区的废弃食用油脂收运体系,提升了行业形象,为江宁区取得“江苏省餐厨废弃物试点县市”做出了贡献。

6.建筑垃圾初步资源化利用

南京市建筑垃圾从2010年开始申报统计,分为工程渣土、泥浆和建筑垃圾(包括新建建筑垃圾和拆迁废料)3大类。2014年全市建筑垃圾产生量为2013万立方米,根据12个弃置场的实际上报量,约为780万立方米,约为申报量的40%。

表9 近年建筑垃圾产生量统计(单位:万立方米/年)

“十二五”期间全市共12处建筑垃圾弃置场,总库容约3000万立方米,主要分布在城市的东部、东北部,如江宁区、栖霞区,北部和西部基本没有,分布不均匀。其中吉山弃置场是全市最大的弃置场,共有库容1858万立方米,自2011年9月10启动至今,共处理了500万立方米的建筑垃圾。

表10 南京市现有建筑垃圾弃置场统计表

近两年来,市固管处会同南京市建筑节能管理中心,南京市建筑材料市场管理中心设立了南京雨花再生资源利用基地等三家建筑垃圾资源化再生企业,同时也扶持了雨花首佳、栖霞顺嘉、新港富源等建筑垃圾再生资源利用企业的成立和发展,目前全市建筑垃圾回收利用年处理能力已达到近两百万吨,力争在十三五期间将南京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0%。

为满足小装修、小拆除、小平场、小挖占、小修补“五小工程”等出土量较小工程的需求,南京市推出了“五小工程车”(每车荷载量低于1.5吨),目前有38家公司获得“五小工程车”准入资格,共559辆“五小工程车”。

7.环保产业园前期工作启动

南京市完成了《江南、江北静脉产业园概念性规划》、《江南环保产业园总体规划》及《江北环保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

江南环保产业园总规划面积710公顷,重点发展生活垃圾处理、其他固废综合利用、废旧物资循环利用、科研教育培训、绿色能源示范、环保文化创意等产业。园区内固废处理设施包括生活垃圾焚烧厂、生态垃圾填埋场、有机垃圾处理设施、污泥处理设施。园区资源再生利用产业包括建筑垃圾、木质大件垃圾、废旧工业电器、废旧家用电器、汽车轮胎、废纸张、废塑料、玻璃、废旧电池、橡胶、废金属、废旧包装桶等处理厂和其它再生资源利用工厂(预留)等项目组成。

江北环保产业园整体项目用地为517公顷,重点发展生活垃圾处理、其他固废综合利用、废旧物资循环利用、绿色能源示范等产业。园区内固废处理设施包括生活垃圾焚烧厂、综合填埋场、厨余垃圾处理厂、餐厨垃圾处理厂、建筑垃圾处理厂。

环保产业园处理设施规划情况见下表。

表11 环保产业园固废处理设施项目明细表

表12 “十二五”规划指标完成情况评估表

2.设施完成情况

表13 “十二五”规划建设项目完成情况评估表

(三)主要经验

1.规划先行,资金保障

南京市坚持规划先行原则,重视各类环卫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十二五”期间编制完成《南京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实施方案》、《南京市环境卫生专业规划》、《南京市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及设施布局规划》、《南京市餐厨废弃物处理规划》和其他相关专项规划,明确目标指标和实施次序,为全市生活垃圾处理建设提供科学依据。

为保障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灰渣填埋场、餐厨垃圾处理厂、转运站等大型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的建设,南京市以各级财政投入为基础,建立政府、社会、企业、外资等多元化的投资机制,有效解决项目所需大额资金的问题。

2.市级层面重视,各部门协同合作

“十二五”期间,南京市环卫设施建设取得的重大突破、环卫作业水平和能力的提升离不开市委、市政府的重视以及各部门的协同合作。市政府成立了环保产业园领导小组、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形成由市城管局牵头、其他部门参加的综合性领导小组,发改、公安、住建、规划、国土、财政、环保、工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发挥联动优势,积极做好相关管理工作。在具体问题上,由城管部门与规划部门、住建部门、国土部门及相关区政府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落实资金、用地等,保证项目如期顺利推进。

3.积极探索、创新引导

“十二五”期间,南京市出台了《南京市生活垃圾大型中转设施和处置设施生态补偿暂行办法》,明确环境生态补偿的标准是50元/吨,有效解决了环卫处置设施的落地问题。在生活垃圾分类方面,探索采用市场化运作方式,在试点区域内取得较好的成效,今后将继续推广。南京市本着科学发展的原则,确定了“焚烧发电与卫生填埋技术为主,适当考虑综合处理技术”的处理模式,生活垃圾的焚烧和资源化水平逐步提高,以技术支撑、末端产品有出路的思路设计餐厨废弃物处理系统,以小范围收运处理进行试点,总结经验后进行推广。

(四)存在问题

1.垃圾分类收集体系未能建立,市民参与度不高

一是垃圾分类工作基本由市、区城管局组织实施,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实质性参与程度比较差,呈现城管部门“单打独斗”的状况,对全市垃圾分类工作的管理指导力度不够。

二是与外系统的接口不顺畅。有害垃圾分类收运体系还没有建立,居民投放的电池、荧光灯管等有害物还没有收运处理;分类收运处置体系与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出现脱节,收荒人员仅愿意收购价值较高的可回收物,低价值物品无处可去。

三是厨余垃圾分类收运体系还很不完善,多数中转站不具备分类中转能力,仅依靠小型厨余垃圾车直收直运运行成本高,厨余垃圾处理方式仍在小规模试点,缺乏集中处理设施。

四是市民垃圾分类收集实际参与率还不高,垃圾分类率有待提高。缺少减量激励机制和收费政策, 宣传内容单一,市民及单位主动参与意识不高,分类工作仍然以政府行政推动为主,没有形成政府推动、市民参与和市场运作的良性循环。

2.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仍有缺口

“十二五”期间,规划的水阁填埋场三号库区、江北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江南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都建成并投入使用,溧水及高淳填埋场进行了扩建,并新建了六合区生活废弃物处置中心(未纳入“十二五”规划)。这些设施的建成保障了南京市全市城镇生活垃圾全量实现无害化处理,并实现南京市生活垃圾焚烧“零突破”,焚烧比例达57%。但江南生态垃圾填埋场中的生活垃圾填埋场未建成(其中的灰渣填埋场建成),随着天井洼、轿子山以及水阁填埋场将相继停止使用,以及南京市城市发展、人口增长带来的垃圾量的不断增加,南京市生活垃圾处理将出现较大缺口。由于分类收集工作进展较缓慢,目前分出的厨余垃圾很少,同时由于存在选址、技术等方面问题,规划的厨余垃圾处理设施也尚未建设,但随着分类收集工作的推进,厨余垃圾处理设施亟待建设。

3.生活垃圾转运设施严重不足

“十二五”期间,为配套江南、江北焚烧厂的建成投入使用,原市辖区建成使用江北大中型生活垃圾转运站,使鼓楼区全部及浦口区、栖霞区、化工园区部分区域垃圾实现二次转运。由于选址等问题,规划的城东、仙林生活垃圾转运站未能按时建成(刚开工或开展前期),新尧、玉带转运站尚未实施,造成玄武区、秦淮区、栖霞区以及六合区等其他区域未能实现二次转运,全市二次转运系统尚未完全建立。随着江南、江北焚烧厂的投入使用,依靠目前小型转运站转运为主的收运系统存在运输成本高、交通压力大、环境影响大等诸多问题,必须加快其他大中型转运站的建设,推进二次转运系统建立。

4.粪便清运处理还有盲区

化粪池产生的粪便未全部纳入环卫部门收运系统,收运处理体系尚未完善。江北片区收运的粪便仍未经处理就还田使用或直接进入填埋场,对环境有潜在影响。

5.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理处于起步阶段

南京市“十二五”规划提出,餐厨垃圾综合利用率要达到40%,并新建板桥和江北静脉产业园餐厨垃圾处理厂。但“十二五”期间,受政策制度不完善、居民意识不高、利益纠葛等多种条件影响,餐厨垃圾规范化收运处理工作总体上仍处起步阶段,且发展较为缓慢,仅少量餐厨垃圾进入规范收运体系,大多餐厨垃圾仍经个体商贩进入养猪场,或混入生活垃圾中。“十二五”期间仅建成一座板桥餐厨垃圾处理厂,致使餐厨垃圾终端处理能力不足,无法满足全市处置需求,也从根本上制约了餐厨垃圾的规范化收运处理。

“十三五”期间应加快餐厨废弃物处理管理体制的完善,制定相关政策制度,推进处理设施建设进度。同时,因废弃食用油脂处理市场良莠不齐,也需划定准入标准,规范行业管理。

6.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不高

建筑垃圾产生量一直较大,且在今后一段时期内都将保持在现状的水平或更高,由于源头调剂不足,需继续寻找合适的场地作为消纳场。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利用尚在起步阶段,需通过政策给予鼓励,扩大处理规模,同时提高资源化利用水平。

二、发展趋势判断

(一)面临的机遇

1.加快建设生态文明的部署,为行业发展带来新的机遇

党的“十八大”提出“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给城市矿产开发、环卫管理过程中资源利用及末端处理、群众参与等带来了新的机遇。应将生态文明的理念融入环卫设施的建设和运行中,提高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标准,严控设施运行中产生的各类污染物质,加强运行过程的第三方监管。将垃圾分类与城市矿产开发相衔接,按各分类垃圾先行资源利用的原则对其进行处理。同时加强环卫工作与公众活动的结合,通过提高生活垃圾处理处置设施建设、运营过程中的公众参与,实现环卫行业与民生结合目标。

2.可循环利用生态技术的发展为垃圾处理提供新的方向

垃圾处理技术在不断成熟和发展中,欧美等发达国家已经达到较高的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例如生物处理技术等不仅能够处理垃圾、废料,还能变废为宝,将废弃物中的部分物质进行再利用。这些可循环利用的生态技术为垃圾处理提供了新的方向。同时,对于垃圾处理行业,国家相关部门还制订了税收、垃圾焚烧发电电价补贴等一系列扶持政策,政府也加大了对垃圾处理行业的投入,这将吸引更多企业进行垃圾处理的研究和应用,从而提高垃圾处理的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达到政府与企业的良性循环互动。

3.深化市场化改革的决策为行业发展提供新的动力

全面深化改革,需要从“健全的市场体系,规范的市场秩序,自主的主体决策和价格的市场”等关键环节重点把握。同时随着PPP模式在公共服务领域和市场机制中的应用,对本市环卫市场体系、市场规则和运行成本将会带来新的动力和机遇。“十三五”期间,随着深化改革和PPP模式的推进,需要根据新型市场体系构建新的市场规则,重构市场监管模式,并确保期间新的市场体系既能满足本市环境卫生民生服务、公共服务的要求,更能具备市场资源配置的动力机制。

(二)面临的挑战

1.环境领域新标准使行业发展面临新的压力

随着《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力度持续加大,《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已由国务院颁布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也即将上报,“固废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也在编制过程中,国家环保部对影响大气、水、土壤、生活垃圾等各要素的治理要求日益严格。垃圾处理设施的大气排放、渗滤液排放的标准将会不断提高和严格,同时早期和现行临时堆场和填埋场也将面临生态修复问题。因此,“十三五”期间,除了需要加强各环卫设施的运营监管、严控污染外,还需根据不断提高的标准,做好运营中设施的大气、渗滤液等污染治理技术储备和升级改造等工作,并逐步实施历史堆场和填埋场的修复等。

2.国家垃圾分类示范城市的要求

2015年,南京市成为国家垃圾分类示范城市,这对“十三五”时期全市分类收集和各类废弃物处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按照国家垃圾分类示范城市对垃圾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水平的要求,需重点突破垃圾分类体系健全、垃圾处理技术转化等难题,不断攻关重点处理技术并将其向实际应用转化,推动垃圾处理向资源化方式转变。

3.社会发展和文明程度提升对垃圾处理的新要求

“十三五”时期,南京市社会发展必将提高到新的阶段,垃圾处理水平也要紧跟社会发展的步伐,超前谋划,使行业发展适应社会转型提升的要求。随着社会文明程度的提升,市民对城乡环境卫生面貌的诉求也进一步提高,对于垃圾收运处理设施的臭气、噪声等环境影响的控制提出更高的要求,需要政府不断提升处理技术和污染控制技术,实现与民生结合、为民生服务的目标。

三、国内外经验借鉴

(一)生活垃圾处理

国外生活垃圾处理通常体现为回收再生利用、多元化处理方式并用、逐步降低最终填埋处置比例、通过立法对生活垃圾进行管理等。其中德国通过分类收集后,可利用物质循环利用(回收利用比例达50%以上)、可降解物质生物降解处理、残余物焚烧处理、最后填埋处置,目前生物和焚烧处理是其最主要处理方式。同时德国还通过颁布《垃圾处理法》、《循环经济法》等法律加强生活垃圾管理,并采用包括税收、收费、补贴、押金返还等政策制度促进生活垃圾处理。日本焚烧处理占比75%以上,循环利用占比20%,最终填埋处置不到3%。日本对处理的排放标准进行严格的限制,对生活垃圾管理有诸多立法但基本以政府财政支撑其生活垃圾处理事业。

国内生活垃圾处理经历了以填埋为主走向焚烧处理、综合利用多元化的发展阶段。期间全国各地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逐步提高、无害化处理技术不断完善、财政及社会多渠道支持生活垃圾处理项目,但也存在由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工作基本未进行造成综合处理运行效果较差、对生活垃圾处理行业监管较弱而导致环境污染有一定风险等问题。

经验借鉴:建立完善的垃圾分类收集体系,将垃圾分类收集作为多元化处理的前提和基础,逐步建立健全垃圾管理的法规政策,完善监管体系。

(二)生活垃圾收运

国内生活垃圾收运经历了敞开式机械化运输、密闭式机械化运输、压缩减容化运输、集装化转运结合分类收集四个阶段。从城市规模来区分,我国的大中城市采用的垃圾收运模式有直运模式、流动车收集模式、垃圾箱房收集模式、地下垃圾箱收集模式、集装箱+垃圾收集车收运模式等;按收运距离分,城区运输距离在30公里以上宜采用大型转运站转运,在10—30公里宜采用直运+转运站的方式收运。目前我国大中型城市基本处于从压缩减容化运输向分类收集+集装化转运过渡的阶段。与南京情况较接近的无锡市生活垃圾收运系统的升级改造是一个较好的参照体系,从2010年之前的101座小型转运站升级整合为目前的13座大中型转运站。

国外生活垃圾收运在二十世纪中期即从混合收集逐步转向分类收集。在生活垃圾的运输方面,发达国家生活垃圾运输机械化水平较高,管理体制也比较成熟,实现了生活垃圾运输管理的机械化和信息化。国外收运系统特点为垃圾成分中湿基含量少、分类收集开展较好。垃圾收集有定时收集、申报收集、墨洛科收集、双十收集等,垃圾转运类型有公路转运站、铁路转运站和水路转运站,规模从日转运量几十吨到数千吨不等,配合分类收集的转运站配套建有垃圾分拣中心,典型转运技术为直接装箱式、压入装箱式和预压缩装箱式。

经验借鉴:逐步向分类收集+集装化转运过渡,运输管理的信息化,收运系统的建设要适应分类收集的实施。

(三)分类收集

国外垃圾分类主要有日式、德式、美式三种模式,其中日本采用家庭精细分类方式(有些地方的居民生活垃圾分类多达23种)、美国采用家庭粗分类+集中分选方式、德国介于两者之间(有机垃圾、轻型的包装、旧纸和旧玻璃、问题物质收集、不属于前述4种的垃圾以及大型垃圾)。总的来说,国外先进城市的垃圾分类方式中可回收物、有机垃圾通常作为优先项分类,且垃圾分类成效好的城市皆有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为保障。

国内垃圾分类通常实行粗分类,即将餐厨废弃物、可回收物分出。我国实行分类收集的特点为政府主导投入、街道居委实施、按居民户数判定推进力度、管理办法配套但未上升至法规层面、居民配合意愿较差、分类实效监管缺乏抓手等。

经验借鉴:制定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强制垃圾分类,疏通分类收运处理各环节,形成分类垃圾闭合性循环链。

(四)餐厨垃圾处理

国外餐厨垃圾和厨余垃圾的处理主要有就地减量和集中生化两大类,近时期倾向于采用堆肥工艺将餐厨垃圾制成肥料或加工成动物饲料利用。美国的就地减量主要通过居民装置小型餐厨垃圾处理机后直接粉碎纳入下水道方式处理。台湾“熟厨余”高温蒸煮后作为有机饲料利用;“生厨余”掩埋堆肥成固体肥料或植物有机培养液供民众免费取用。日本产生于食品加工行业的餐厨垃圾(约占生活垃圾量的40%)48%回收处理,产生于食品销售渠道的直接填埋处理,鉴于运输费用高昂,目前正在推广餐厨垃圾处理机的应用。总体来说,国外餐厨垃圾处理除了就地处理外,集中处理的特点是垃圾分类为前提、垃圾品质单一、处理规模较小(污染才能控制)。

国内餐厨垃圾处理除了源头直接被小贩回收喂养家畜或混入生活垃圾处理外,目前餐厨垃圾处理有源头就地处理和集中处理两种模式。其中集中处理主要采用好氧堆肥或厌氧发酵技术,源头就地处理采用小型生化处理机技术。我国目前餐厨垃圾处理工程实践方面技术仍有待突破。

经验借鉴:必须借鉴分类收集或前端预处理设施以保障餐厨垃圾的垃圾品质单一;餐厨垃圾的处理技术有所突破并完善以保障其稳定运行;处理后的产品出路有保障。

(五)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和管理

国外发达国家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利用逐步走向“零填埋”。其中日本通过各种建筑垃圾利用法律及实行建筑垃圾零排放策略来促进其回收,至2011年回收率已达97%。德国每个地区均设有大型的建筑垃圾再生利用工厂,其利用建筑垃圾制备再生骨料领域处于世界领先水平。英国每年约产生9000万吨建筑垃圾,仅50%被回收。2008年,英国要求运用废弃物减量化、再利用和再循环措施,至2012年建筑垃圾填埋总量降至2008年一半,目标是到2020年实现建筑垃圾“零填埋”。由此可见,发达国家建筑垃圾利用的方向为尽量减少建筑垃圾直接填埋比例或直接提出“零填埋”目标,有相配套的政策法规、完善的处理工艺及相应的设备。

国内目前建筑垃圾以就地市场化利用为主,属粗放式的低端利用。具体方式包括基础回填、低洼填平、场地标平、绿化用土等。但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对建筑垃圾的消纳能力逐步减弱后,建筑垃圾运输成本高、无处可去的矛盾逐步显现。目前国内也有相当一部分城市开始尝试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的建设,如南昌、上海等地建有一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一般以做建筑垃圾骨料为主。目前我国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仍处于低端的起步阶段,政策法规、处理技术仍不完善,对装修垃圾等成分复杂的建筑垃圾还未有较好的处理措施。

经验借鉴:逐步降低建筑垃圾填埋比例、完善政策法规、技术标准和技术装备、产品。

四、总体思路和目标指标

(一)总体思路

以保障公共环境卫生、人体健康和防治环境污染为宗旨,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从源头避免和减少垃圾产生,加快推行垃圾分类回收,实施分类回收、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不断提高生活垃圾处置处理能力和资源化利用水平,确保生活垃圾得到无害化处理和处置,保证达标排放,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二)基本原则

加强评估,总结经验;

因地制宜,科学规划;

源头减量,分类回收;

资源利用,设施保障;

严格标准,提高水平。

(三)编制依据

1.《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

2.《南京江北新区总体规划(2014—2030)》

3.《南京江北新区近期建设规划(2015—2020年)》

4.《南京南部新城区发展战略规划(2010)》

5.《南京市环境卫生专业规划(修编)(2011—2020年)》

6.《南京市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及设施布局规划》

7.《南京市餐厨废弃物处理规划(2014—2030年)》

8.《南京市城市管理“十二五”规划》

9.《“十三五”规划〈建议〉部门报送材料要求》(市发改委、市委办公厅)

1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大纲》(发改委)

11.《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12.《2016年南京市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任务计划》

13.《全省“十三五”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和投资计划情况调查表》

14.《南京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实施方案》

15.《南京市建设国家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实施方案》(宁政发〔2015〕253号)

16.《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及其评价标准》(CJJ/T102—2004)

17.《市容环境卫生术语标准》(CJJ/T65—2004)

(四)总体目标

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循可持续发展战略和节能减排理念。以“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为主线,按照国家垃圾分类示范城市的要求,在生活垃圾无害化基础上,稳步提升减量化、资源化水平,建设先进、高效、环保的固体废弃物收运处置系统,力争使南京市生活垃圾处理在“十三五”期末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五)主要指标

1.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90%。

2.生活垃圾焚烧比例:90%。

3.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90%。

4.餐厨废弃物集中收集率城区100%、镇区50%。

5.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100%。(注:此处餐厨废弃物指集中收集的餐厨废弃物)

6.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拆迁废料综合利用率90%,工程渣土回填利用率50%,装潢垃圾综合利用率20%。

五、需求分析

(一)生活垃圾

预计“十三五”期末(2020年),南京全市垃圾产生量为9904吨/日,其中原市辖区为9178吨/日,高淳、溧水分别为328、398吨/日。

表14 南京市生活垃圾产生量预测表

注:1.原市辖区垃圾量预测摘自《南京市环境卫生专业规划(2011~2020)》,其中秦淮区与白下区合并,鼓楼区与下关区合并;

2.高淳、溧水人口规模摘自《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

3.高淳、溧水垃圾量根据人口规模及人均垃圾量进行预测,结合现状数据(2015年1—6月两区人均垃圾量为0.7千克/人˙日),人均垃圾量低于原市辖区水平,规划以城镇0.8千克/人˙日计、农村0.3千克/人˙日计。(根据《南京市环境卫生专业规划(2011~2020)》,原市辖区城镇为0.9千克/人˙日,农村为0.5千克/人˙日)。

南京原市辖区生活垃圾主要采用转运的收运模式,生活垃圾平均可在转运站内减水5%,同时,随着垃圾分类的逐步实施,可分出可回收物6%、厨余垃圾6.5%(厨余垃圾分出率约10%),则最终原市辖区需焚烧或填埋的垃圾量为7600吨/日,进入厨余垃圾专项处理系统垃圾量约为600吨/日。

高淳、溧水单独处理,生活垃圾减水5%,可分出可回收物6%、厨余垃圾5%,则需焚烧或填埋的垃圾量为610吨/日,进入厨余垃圾专项处理系统垃圾量约为36吨/日。

(二)粪便

粪便清运量主要包括化粪池中的黑粪(渣)量以及蓄粪池中的黄粪产量,直接纳管的粪便污水不计入粪便产量。因此,粪便产量预测主要与人口、粪便产生源类型和粪便纳管率三项指标直接相关。根据2014年8月至12月粪便实际处理情况分析,城市化地区粪便经化粪池发酵后需清运的粪渣约为0.14吨/万人?日。按照这个参数,根据各区域规划人口预测南京市 “十三五”期末需清运的粪便量为127吨/日,其中原市辖区的江北片区26吨/日,江南片区101吨/日,高淳区4.5吨/日,溧水区5.6吨/日。随着城市污水管网的改造,粪便直接纳管率逐渐增加,新建区域采用雨污分流制,粪便基本可直接纳管,化粪池清掏频率达一年清掏两次,各区域需清运的粪便量见下表。

表15 南京市粪便清运量预测表(2020年)

(三)餐厨废弃物

根据《南京市餐厨废弃物处理规划(2014—2030)》,“十三五”期末,全市餐厨垃圾处理量905吨/日,废弃食用油脂处理量为120吨/日。

表16 餐厨废弃物处理量预测表(单位:吨/日)

注:1.各行政区处理量包括各自城区和新城,2020年收集率为100%;

2.各镇指全市各镇的合计处理量,2020年收集率为50%

(四)建筑垃圾

根据《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和《南京江北新区近期建设规划》,结合城市建筑垃圾产生系数,估算南京市2020年新建建筑垃圾、拆迁垃圾、装潢垃圾产生量合计为483万吨/年,另有工程渣土(包括城市建设和地铁建设两部分)1050万方/年。

表17 2020年建筑垃圾产量汇总表(万吨/年)

六、主要任务

(一)主要任务

1、推进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提高资源化水平

(1)持续推进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全面实现生活垃圾焚烧处理

预测“十三五”期末全市生活垃圾产生量为9904吨/日,其中原市辖区为9178吨/日,高淳、溧水分别为328、398吨/日。考虑生活垃圾转运站内压缩减水、垃圾分类出可回收物和厨余垃圾,则原市辖区最终需焚烧或填埋的垃圾量为7600吨/日,进入厨余垃圾专项处理系统垃圾量约为600吨/日;高淳、溧水需焚烧或填埋的垃圾量为610吨/日,进入厨余垃圾专项处理系统垃圾量约为36吨/日。

天井洼及轿子山有机废弃物处理场2015年暂停使用,其中轿子山有机废弃物处理场今后将转为应急填埋设施,水阁有机废弃物处理场也即将停止使用,现有六合区生活废弃物处置中心、江南焚烧发电厂、江北焚烧发电厂总设计规模为4300吨/日,按焚烧厂实际处理规模可达设计规模的1.2倍测算,实际总处理能力可达5100吨/日,则“十三五”期末原市辖区最终垃圾焚烧或填埋处理缺口量达2500吨/日。为实现原生垃圾零填埋,“十三五”期间需新建江南焚烧发电厂二期工程,规模2000吨/日;建设江北焚烧发电厂二期工程,规模2000吨/日;新建六合生活垃圾焚烧厂,规模500吨/日;实施天井洼有机废弃物处理场自然坝体消险加固工程及水阁、轿子山、天井洼有机废弃物处理场雨污分流工程,并使轿子山有机废弃物处理场以及六合区生活废弃物处置中心作为原市辖区生活垃圾应急填埋场继续使用至“十三五”后期。

为实现生活垃圾全量无害化处理,高淳区新建生活垃圾焚烧厂,规模500吨/日,处理高淳生活垃圾;溧水区生活垃圾分流到高淳和江南焚烧厂焚烧处理;现有高淳、溧水生活垃圾填埋场作为应急填埋和焚烧灰渣填埋使用。

(2)积极开展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实现厨余垃圾处理“零突破”

配合分类收集工作进程,积极开展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实现厨余垃圾处理“零突破”。新建城东废弃物综合处置中心(含厨余垃圾处理规模400吨/日)和江北废弃物综合处置中心(含厨余垃圾处理规模200吨/日,并预留扩建规模200吨/日)。同时在压缩收集站、资源回收中心、机关、院校、集市及社区设置生化处理机处理厨余垃圾作为补充。高淳、溧水积极开展厨余垃圾处理站示范项目建设,新建高淳厨余垃圾处理站,规模5吨/日,同时结合高淳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合并处理厨余垃圾,鼓励机关、院校、集市、社区以及各镇设置生化处理机处理厨余垃圾。

(3)加紧推进已填填埋场规范封场和生态修复工作,改善生态环境

待江南焚烧厂扩建工程、六合生活垃圾焚烧厂新建工程建成并投入使用后,停用水阁有机废弃物处理场,沉降稳定后约2020年进行规范封场和生态修复。全面关闭高淳、溧水等区域内镇级生活垃圾简易堆场,实施环境改善工程。鼓励具备条件的已封场堆场用于垃圾转运设施、综合利用设施、环卫设备后勤保障基地和职工活动中心或生态公园的建设。

2.加快转运系统建设,形成全市高效集装化垃圾收运体系

(1)加快垃圾转运站建设进程,构建高效、先进、环保的生活垃圾收运体系

加快推进已建城南大型转运站投入使用,积极推进其他大中型转运站建设,逐步提升现有的垃圾收运方式和水平,形成以大中型转运站集中转运和直运为主,小型转运站分散转运适当补充的收运体系。“十三五”期间,规划新建大中型垃圾转运站5座,在全市形成集装、高效转运系统。采用小型转运站分散转运模式的区域,积极开展小型转运站建设工作,采用先进、环保、高效的设施设备。

表18 南京市“十三五”转运站规划一览表

表19 南京市“十三五”各区生活垃圾收运方式及流向

(2)积极开展现有小型转运站改造,提高收运设施设备水平

随着各区域大中型转运站的建成,服务范围内的原有小型转运站功能需改变,逐步改造为小型垃圾收集站,降低日垃圾收运量,改善站址周边的环境和交通压力。服务范围外的小型转运站保留转运功能并进行改造、提升,改善、提升设备及环境状况,非压缩式改为压缩式,并宜实施渗沥液就近规范排放。不断推进收运车辆技术及生活垃圾小型收集设施更新,如新能源车使用、分类垃圾房改造,按标准新建垃圾收集站等。

3.坚持大力推进分类收集

“十三五”期间,南京市要按照国家垃圾分类示范城市要求,继续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按照“大分流,小分类”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各类废弃物的分流处理体系,建立起多部门协调推进的工作机制,通过政策引导和宣传发动,引导市民和社会各界自觉参与生活垃圾分类,促进资源回收利用,全面提高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水平。到2020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达到90%以上,人均生活垃圾清运量下降6%,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0%以上。

(1)完善分流分类管理,加强分类收运体系建设

“十三五”时期的分类收集,要以资源化利用为导向,在“大分流”方面,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贸市场垃圾、餐厨废弃物、道路机扫垃圾、电子垃圾、大件垃圾、绿化垃圾等几类废弃物的专项分流收运处置体系建设。在“小分类”方面,主要通过可回收物、厨余垃圾的回收再利用和生化处理,减少进入末端处理设施的生活垃圾量,提高日常生活垃圾的资源化处理水平。

(2)稳步扩大分类覆盖范围,巩固提升分类实效

制订分类收集实施年度计划,逐步扩大垃圾分类的覆盖率,在推广区域要做到宣传到位、设施到位、设备到位。到2020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达到90%以上。积极探索和推广生活垃圾分类的市场化运作模式,通过推广垃圾换物和积分奖励提高居民参与分类的积极性,提高分类效果。加强已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区域的现场检查、监督,分类设备配置到位,加强全程分类作业流程管理,实现管理机制常态化;逐步建立生活垃圾分类计量和积分管理系统,鼓励居民、单位参与垃圾分类和资源回收,提升分类实效。

(3)与相关部门协作,建立分类收运渠道

一是建立有害垃圾收集、运输、处理体系,形成小区(单位)收集点、区暂存点、市集中暂存点和处置点组成的处理渠道。在城南、江北转运站各设置一个市级有害垃圾分类贮存点,由环保部门牵头,编制近期有害垃圾收集处置名录,制定有害垃圾集中暂存、运输、处置管理规范。二是促进可回收物回收处理,由商务部门牵头,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建立社区、小区“固定、流动、预约”相结合的可回收物回收渠道。三是推进居民低值可回收物回收体系,通过适当补贴,将垃圾分类减量与企业经济利益挂钩,加大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力度,完善回收渠道,促进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利用。

(4)制订分类收集相关政策

一是制订“生活垃圾终端处置阶梯收费”等相关的经济措施,促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二是会同财政部门制定针对有害垃圾、低值可回收物、厨余(餐厨)垃圾收运处置的补贴政策。三是通过垃圾积分卡使用和电子计量系统,逐步对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置实行计量统计。四是研究制定以分类实际效果为重点的考核指标体系和奖励政策,改进分类工作考核指标体系,优化以奖代补政策。加强媒体宣传,设计制作南京市垃圾分类形象标志、口号和公益宣传广告。

需要制订的主要计划政策:

(1)南京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行动分年度方案

(2)垃圾分类减量考核奖励办法和实施细则

(3)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处理服务管理办法

(4)有害垃圾分类收集目录、回收处理规范

(5)生活垃圾分类指导手册

(6)垃圾分类设施设备配置标准

(7)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办法

(8)生活垃圾分类资源回收利用补偿机制

(9)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按量征收政策

4.加快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理体系建设,提升资源化利用水平

(1)全面提升餐厨废弃物末端处置设施建设

根据规划预测结果,“十三五”期末餐厨垃圾处理量为905吨/日,但目前处理能力仅有100吨/日,缺口较大。“十三五”期间应全面提升餐厨废弃物末端处置设施建设,按照“分片集中处理为主,就近、就地处理为补充”的原则,采用政府补贴、企业投资、企业运营的模式,完善处置设施建设。保留板桥餐厨垃圾处理厂,在江南、江北环保产业园各新建1座餐厨垃圾处理厂。

(2)完善餐厨废弃物收运体系

构建以市场化公司为主体的餐厨废弃物收运体系,不断扩大餐厨废弃物收集范围,至“十三五”期末,全市城区餐厨废弃物收集率达到100%,各镇镇区达到50%。餐厨废弃物收运采用直运模式,并根据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落实情况,按就近与集中处理相结合的原则合理调配物流。

(3)鼓励市场化分类综合利用餐厨废弃物

废弃食用油脂采用政府招标、市场准入模式,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从事废弃食用油脂的规范收运,提高加工处理工艺水平和环保要求。

屠宰废弃物、过期肉食品等资源化利用率较高的餐厨废弃物鼓励企业投资、政府监管,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进行综合利用。

(4)构建全过程运营监管体系

构建多部门联动的管理体制,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理的相关细则,建立申报管理制度,完善产生单位、收运处理单位台账管理,通过建立信息化管理平台,加强对餐厨废弃物从源头到末端处置的全过程监管,制定科学合理的收费补贴标准、切实有效的奖惩制度和考核办法。制定严格的废弃食用油脂处理准入标准和机制。

5.开拓建筑垃圾出路,升级资源化利用

(1)实行源头分类,建设各类处理设施

建筑垃圾中的渣土、碎石块、废砂、砖瓦碎块、混凝土、沥青、废塑料、废金属料、废竹木等物质可资源化利用。鼓励施工企业在施工现场对建筑垃圾进行分类堆放,为后续的分类处理奠定基础。

工程渣土主要采用回填的方法,以市场平衡为主。回填的区域一是需要渣土的施工工地或单位;二是在公园、街头绿地等堆山造景,形成一定高度的假山,创造公园、街头绿地新的观景制高点,营造公园、绿地高低起伏、曲径通幽的格局气势,建造都市“搂绿天际线”;三是根据防洪规划、竖向规划,利用需要提高标高的区域进行整体平填。

对有价值的建筑垃圾,优先进行资源化再生利用。在江北和江南各设置若干建筑垃圾资源化再生利用设施,通过市场准入制度及与企业签订协议等方式,鼓励相关企业进入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利用市场,鼓励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同时鼓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优先采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

各区设置建筑垃圾临时储运场,就地就近调剂回填,减少长距离运输。不能利用的建筑垃圾,运往指定弃置场进行弃置消纳。“十三五”期间需建设临时储运场17处,最终弃置场不少于9处(利用废弃宕口进行弃置场的设置)。

(2)构建全过程监管体系

按照《南京市渣土运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建立分级管理、部门联动机制,对建筑垃圾的产生、清运、处置消纳等各个环节,实施全方位管理,强势推进建筑垃圾收运体系建设。

注重管理前移,加强对产生建筑垃圾的建设或施工单位的源头申报管理。完善城市建筑垃圾处置审批程序,将源头管理的关口前移,通过在审批环节提高施工单位的防污意识和责任、提高洗车设施的标准等措施,控制渣土扬尘。

规范中转运输,加强建筑垃圾运输公司和车辆(GPS定位等)管理,严格执行相关处罚措施,禁止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和乱倒偷倒现象,并利用环卫信息化系统,增加建筑垃圾管理平台,提高政府对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的统筹调控。

以城管的网格化管理系统为平台,完善现有建筑垃圾管理模块,同时管理系统要能与住建部门、公安交管部门、交通运政部门、数字城管及其他部门实现信息的双向共享。

6.完善其他固废处理体系建设

根据粪便量的预测,“十三五”期间,原市辖区的江南地区已有的粪便处理设施已能满足江南地区的需求,无需新建粪便处理设施。江北地区的粪便若没有出路,则需在江北片区新建粪便处理厂1座,服务范围为江北新城。此外,环卫部门需进一步加强推进粪便收运体系建设,加强不能纳管区域的化粪池粪渣清运监管,将粪渣清掏全部纳入环卫管理系统,提高粪便的无害化处理水平。

“十三五”期间以资源化利用为导向,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大件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分析当前大件垃圾拆分后混入一般生活垃圾的情况及原因,按照“明确责任,科学管理,便于操作”的要求,制定大件垃圾的清运作业规范,明确监管部门及职责,建立监管制度。结合生活垃圾清运作业市场化改革,明确清运服务中分类收运服务内容、标准等,将收运处理执行情况纳入环卫作业服务评议。可将栖霞区城区作为大件垃圾收运处理试点,建立城区内居民小区大件垃圾收集点,通过市场化运作由大件垃圾收运公司定期至各小区收集,收集可直接采用大件垃圾破碎车,在大中型转运站设置垃圾分拣中转场地,将收集的大件垃圾拆解后分类,木质类垃圾制浆,其他类垃圾运至灰渣填埋场集中填埋处理。

每区设置1—2处清道垃圾暂存点,清道垃圾不能混入生活垃圾处理,清扫车辆将清道垃圾运至暂存点,统一运至填埋场填埋处置。

结合江南、江北转运站设立有害垃圾暂存点,分类后由有资质的企业运输至相应的有害垃圾处理企业。

7.环保产业园建设

推进江北环保产业园的建设工作,建成江北餐厨垃圾处理设施、江北厨余垃圾处理厂、家电类大件垃圾处理厂、其他特种垃圾处理设施等。

推进江南环保产业园的建设工作,建成江南焚烧发电厂二期扩建工程、江南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建筑垃圾处理厂、木质大件垃圾综合处理厂等。引入废旧电器、废纸张、废塑料、废玻璃、废旧电池、废金属等生活固废资源化利用项目。

推进城东废弃物综合处置中心的建设工作,建成城东垃圾转运站、城东厨余垃圾处理厂、餐厨垃圾处理厂等。

8.监管

“十三五”期间,南京市要建立对生活垃圾处理的全过程监管体系。

(1)理顺政府监管体系

目前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基本由企业建设、企业运营,政府主要进行监管。为提高监管的科学性和效率,可成立单独的机构实施监管,通过地磅称重、视频监管、GPS定位及专人负责等方式,对生活垃圾、餐厨废弃物、建筑垃圾等固体废弃物进行计量,对处理场所的安全运行及环境影响状况进行监督,确保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设施的有序运行。对于生活垃圾转运站管理、垃圾收集运输、粪便清运等城市管理局会同相关部门采取公开招标和合同委托相结合的方式,管理部门对作业公司的作业质量进行考核,通过作业经费与考核成绩挂钩的机制对作业公司进行监管。

(2)利用信息化系统,增加监管能力

利用城市管理的网格系统,增加监管信息平台。一是根据垃圾的处理业务设计数据收集、储存和处理方法,将垃圾量、收运设施设备的基本信息收集完全。二是通过地磅称重、按照摄像头、GPS定位实时传输垃圾收运处置过程的各种信息,进行运行过程的监管。三是提供市民参与垃圾处理过程的界面,对外发布处理设施运行数据,接受市民意见和建议,根据反馈对工作进行调整。四是建设垃圾分类计量和电子积分管理平台、电子垃圾、大件垃圾回收服务平台,完善管理服务体系。

(二)项目安排和投资估算

“十三五”期间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共需投资637490万元,详细情况汇总见下表。

表20 “十三五”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汇总表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行政管理能力建设

按照国家和市政府对城市执法体制改革和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理顺管理体制,明确各部门职责,加强对辖区内规划和作业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强化队伍建设,注重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完善生活垃圾管理应急响应机制,提高突发事件处置能力。

(二)加强市区两级政府的组织领导和部门协作

组成由城管局、建委、规划局、财政局等相关单位组成的联席会议制度。对重大方针、政策及推进实施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协同研究解决,根据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相关工作的开展情况和需要,定期召开年度工作推进会议和相关的专题会议,充分利用各个部门现有的职能,相互协作。市级部门统筹市属环卫设施的建设和运行,区级部门按照市级管理要求,做好日常作业工作。

(三)保障经费投入和项目建设

将设施建设和运营费用纳入市区“十三五”建设计划,保障市区两级政府对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工作资金投入,保障相关设施建设、宣传分类及奖励资金到位。积极探索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企业建设的新机制,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固废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加强环卫设施配套建设的行政审批,按照规划超前、同时建设的原则,落实环卫公共设施。

(四)运用政策手段强化环卫管理

在现有法规政策的基础上制定适合辖区情况的管理办法。加强对废弃物收运处置的全面管理,用规章和标准来规范企事业单位的经营行为。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监管评估,保证相关设施按期建设、发挥作用。落实生态补偿机制,对受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影响经济发展的区域,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给予一定的生态补偿。鼓励区属垃圾处理设施通过环境补偿实现设施共享,促进城乡统筹和区域协调发展。

(五)增强科技创新,促进科技成果向应用转化

厨余垃圾、餐厨废弃物、建筑垃圾等固体废弃物的规模和资源化利用技术还处在探索阶段,应结合建设项目,继续开展适用于南京的各类废弃物的处理方式、工艺流程、技术标准等资源化利用研究。及时将研究成果反馈、总结,将取得的科研成果和综合技术向实际应用转化。

(六)以人为本,提高公众参与意识

采用激励措施提高社区、居委等基层管理组织的配合度,以提高民众责任意识、行为规范意识,持久开展生活垃圾减量、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宣传活动。积极组织环境志愿者队伍,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积分换物活动,开展“适量点餐、源头减量”等绿色餐饮、绿色消费引导工作。结合处置设施建设和运营,提供公众参与的合理途径,逐步提高公众参与效果。

附件

一、附图

二、名词解释

1.标题中的“生活垃圾”:为“生活废物“的概念,指人类在生活活动过程中产生的废物,规划中包含日常生活垃圾、粪便、餐厨废弃物、建筑垃圾和大件垃圾。

2.文本中的“生活垃圾”:指人类在生活活动过程中产生的垃圾,是生活废物的重要组成部分。(《市容环境卫生术语标准》(CJJ/T65—2004))

3.大件垃圾:指体积大、整体性强,需要拆分再处理的废物品,包括家具和家电等。

4.餐厨废弃物:除居民日常生活以外的餐饮服务、集体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食物残余和废弃食用油脂等。

5.有害垃圾:指垃圾中的废电池、油漆、灯管、过期药品等对人体健康或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的物质。

6.生活垃圾焚烧比例:指经焚烧处理的生活垃圾占生活垃圾总处理量(包括填埋、焚烧和生化处理)的比例。

7.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进行资源化利用的生活垃圾量占全部生活垃圾量的比例。

8.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指实施分类收集的区域占全部可分类区域的比例。

9.餐厨废弃物集中收集率:获得相关部门许可或备案的单位回收的餐厨废弃物占全部产生量的比例。

10.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进入餐厨废弃物专项处置设施的总量占处理总量的比例。

11.拆迁废料综合利用率:拆迁废料综合利用量占拆迁废料总产生量的比例。

12.工程渣土回填利用率:工程渣土回填利用的量占工程渣土总产生量的比例。

13.装潢垃圾综合利用率:装潢垃圾综合利用量占装潢垃圾总产生量的比例。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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