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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众垃圾分类须强制:以利诱之不如以责加之

时间:2016-12-26 11:25

来源:中国固废网

作者:谷林

垃圾分类作为垃圾处理体系的前端环节,在一定意义上,也可以说是做好末端处理的前提。从2000年中国第一批垃圾分类试点以来,16年的发展成效并不明显。谷哥在前面的文章中分析了造成这个结果的三点原因:1、垃圾分类是垃圾处理体系的一个必要环节,需要整体考虑和顶层设计,需要管理者和社会多方合力,协调发展;2、垃圾分类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需要进一步完善;3、民众参与不够。而民众参与不够主要是因为:环保意识不足、宣传力度不够、价值感受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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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经过仔细分析,谷哥觉得前面对民众参与不够的三点原因,主要将民众作为了垃圾分类中的“第三方”、“局外人”,而没有肯定并发挥民众作为生活垃圾产生者的必须的责任。

生活垃圾作为日常生活的产物,每个垃圾生产者都应该对产生垃圾的后果负有责任。在工业领域,“谁污染谁付费(治理)”已经被广泛节后,成为很多国家环保治理的理论依据。生活垃圾处理体系中,世界上很多国家居民,都对拉分类承担有政策法规规定的义务,也都需要为产生垃圾支付费用。

中国新闻网等报道,在美国艾奥瓦州、密苏里州和新泽西州、明尼苏达州等一些地方,垃圾必须用专门购买的垃圾袋装好,或是需要贴上专门的垃圾标签,才有人回收。瑞士,是欧洲领先、垃圾回收率非常高的国家,民众处理旧家具、电器之类的大件废旧物品时需要付费。主人需要叫专门的运输公司来将这些垃圾送到指定地点,如果随意乱扔的话理论上要被处以罚款。

媒体一直推崇的台湾地区,小区内不设置垃圾桶、垃圾箱、密闭式清洁站等生活垃圾暂存和中转设施,居民必须在家里对垃圾进行粗分类,按时将垃圾拿到垃圾车旁边接受检查,不分类则被拒收或处罚。垃圾车定时定点回收。

日本在垃圾分类方面的“变态”也常为人称道。据网易报道,日本的街道上也很少设置垃圾桶,大家在逛街时产生的垃圾最好是自己携带。日本居民要按照规定的日期和时间段在规定的场所扔垃圾,由当地地方政府负责回收。粗大垃圾必须自己搬到指定回收点,且要先购买处理费。不可回收垃圾、家电和临时性大量垃圾必须联系专门的回收公司上门回收,不允许被扔到垃圾场。对于胡乱丢弃废弃物者,将被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和1000万日元罚金。现在,人们已经把是否按照规定对垃圾进行分类、投放、正确使用垃圾袋等作为评判公民道德和社会责任感的重要标准。有知乎网友发帖介绍,如果某人多次不按要求进行垃圾分类和投放,就会被记不良记录,将来上学,就业,甚至出国办签证,都受影响。

我国的垃圾分类,不仅不向民众收费,反而给民众以各种补贴,比如很多城市出台垃圾分类换积分、换礼品活动等,对民众进行利益引诱,以促进其进行垃圾分类-------这也许会在短时间内促进民众参与分类,却从根本上混淆或者模糊了民众对垃圾处理(包含垃圾分类)应该承担的义务,让原本必要的责任,变成民众的自愿选择。既然是自愿选择,那么民众的参与必然受制于利益诱惑和素质养成:觉得投入产出比不值,不干;没有良好的环保意识,不干;即使有一定的利益,也有良好的环保意识,可干可不干,不干没问题吧?想干就干,不想干就不干。

这样的结果,要么是砸进去更多本不该花的公共财政的钱,更好的结果也就是期待民众素质的提高了。在谷哥看来,如果“谁污染谁付费”是相对公平合理的社会管理理念的话,前段做法最主要的问题是,模糊和混淆了责权利。对于公共服务来说,这是一个基本原则问题。也许短期内可以促进民众的参与,长期看,却难以帮助民众建立更科学合理的社会公共意识,不利于社会整体文明的发展,也会给公共财政带来更多不该有的损失。

近期住建部、发改委出台了“垃圾强制分类”文件,目标是在2020年在中国范围内全面推进强制分类。但细看文件,其中的强制,并不是对政府和所有垃圾生产者进行强制,而是主要“强制”政府对“产生生活垃圾的公共机构和企业”进行“强制”。对于城镇居民个人,文件开宗明义,在基本原则里规定,仍是“应以鼓励为主,引导居民积极参与并逐步形成主动分类的生活习惯”。

其实从垃圾分类做得好国家和地区的经验中,我们不难看出,让民众高度参与垃圾分类的关键,不是多么细致的分类说明,也不是垃圾袋收费等,而是居民强制分类,以及与之配套的限时收运、投放,不良记录评价和罚款措施等。

正是这种配套的强制分类制度,明确了居民作为垃圾生产者的责任,激发了民众参与垃圾分类的动力,也最终提升了大家的垃圾分类意识和整个社会的环保文明水平。相比我国现阶段的政策,可以概括为:以利诱之不如以责加之。

当然,强制民众分类只是关键一环,其他比如建立科学合理的分类标准和回收通道,系统的宣传教育体系等也都对实现更好的垃圾分类至关重要。

垃圾分类,民众是回避不开的责任承担者,也是不能缺席的行动参与者。有很多人已经开始理解自己在垃圾处理体系中的责任并愿意承担责任。谷哥曾在微信做过一个调查,受调查者中,就有78%的人认可垃圾收费和“谁污染谁付费”的观念,并可以接受每月10-20块钱的垃圾收费。

因为受调查样本数量和针对人群的限制,这个结果也许还不足够说明问题,但作为一个参考样本,谷哥还是对民众抱有足够的信心。这里也想特别对政府说一声:愿意为人民服务的政府应该是好政府,愿意帮助并信任民众为自己的公众事务尽责的政府是一个更好的政府。

(温馨提示:文章中的谷哥,乃是本文作者谷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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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程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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