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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节能减排“十三五”规划 控制VOCs排放(全文)

时间:2017-02-14 15:13

来源:广东惠州市发改局

日前,广东惠州市发改局印发《惠州市节能减排“十三五”规划》。规划提出,加强VOCs重点企业监管。将VOCs年排放量10吨以上的企业逐步纳入重点监管企业管理,2018年底前和2020年底前分别完成省级重点监管企业和市级重点监管企业的综合整治工作。大亚湾区石化行业全面启动环保升级改造工作,逐步建成较完善的VOCs监测监控和管理体系,石油炼制、有机化工等重点企业全面应用LDAR技术。推进汽车维修、餐饮等行业VOCs综合整治。实施VOCs减排工程,对国纳合成革(惠州)有限公司、惠州市道科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等30家未治理企业实施有机废气治理改造,对惠州惠菱化成有限公司、惠州忠信化工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展开LDAR技术应用,完成惠州市公安局、惠州市房产管理局等55家单位的油烟净化及监控设施安装。全文如下:

惠州市节能减排“十三五”规划

(2016-2020年)

(送审稿—会后修改版)

第一章发展基础和面临形势

第一节“十二五”节能减排取得的成效

“十二五”期间,我市高度重视节能减排工作,将节能减排作为促进产业升级、建设现代产业体系的重要措施来抓,全力推动各项节能减排工作落实,节能减排目标顺利完成。“十二五”期间,全市单位GDP能耗下降21.02%,超额完成省下达的“十二五”期间单位GDP能耗下降17%的目标任务,2015年全市COD、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四种主要污染物的实际排放量为5.70万吨、0.90万吨、3.22万吨、3.92万吨,均超额完成了省下达的污染减排目标任务。

图1“十二五”惠州市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变化情况

产业结构持续优化升级。“十二五”期间,我市以能源消费年均5.6%的增速,支撑了国民经济年均12%增长,第三产业比重上升5.2个百分点。2015年,先进制造业和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占规模以工业的比重分别为59.2%和43.6%,达到全省先进水平,特别是低能耗、高附加值产业的平稳快速发展,推动全市工业增加值能耗乃至单位GDP能耗稳步下降。“十二五”期间,我市以减排为抓手,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按全市每年淘汰不低于10%,两河流域不低于20%的比例推进重污染企业淘汰。“十二五”以来全市成功清退177家重污染企业,顺利完成各年年度任务。

大力推进结构节能。“十二五”以来,我市大力推动工业结构优化升级,做强做优电子信息产业,以较小的能源消费推动全市工业较快发展。全市电子工业增加值“十二五”期间年均增长18.6%,增速比全市工业高2.8个百分点。2015年,该行业用仅占全市4.46%的综合能源消费量创造了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40%的增加值,万元产值能耗仅相当于全市工业万元产值能耗的9.6%。

深入推进技术节能。通过宣传培训、节能监察、现场核查、组织项目补贴申报审核等多管齐下,实施节能技术改造工程,推进电机能效提升工程。2013年以来累计完成电机能效提升功率57.24万千瓦,超额完成省下达的2013-2015年累计提升电机能效56万千瓦任务。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得到推广应用。

稳步推进管理节能。一是强化节能综合协调能力。我市建立了比较健全的节能工作机制,从市、县(区)政府到相关职能部门对节能工作都予以高度重视,各领域节能齐头并进。二是加强重点用能单位监管。实行能源利用状况月报制度,对重点用单位开展节能监察监测,指导企业(单位)改进节能管理,提升能源管理水平和效率。“十二五”期间,开展现场节能监察973家次,对100家企业重点用能设备开展节能监测,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督促和指导重点用能单位实现节能量约86万吨标准煤。三是加快节能信息化建设。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扶持等手段,以全市“国家万企”为重点,分批、分期推进企业能管中心建设。全市31家用能单位接入市能管中心,其中“国家万企”23家,能源在线监测率近80%,符合“国家万企”条件的企业已100%接入。

着力推进清洁生产和循环发展。一是大力推广实施清洁生产。进一步加强经信、环保、科技等部门的协作,出台规范自愿性清洁生产的备案、验收、认定和管理等环节的标准和流程,有序推进自愿性清洁生产工作。“十二五”以来共推动全市139家企业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并通过验收。其中,2015年全市18家企业获得“广东省清洁生产企业”称号,15家企业获得“惠州市清洁生产企业”称号。二是深入开展园区循环化改造。以提高资源产出率为目标,以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为着力点,按照循环经济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原则,开展循环化改造工作。惠州大亚湾石化产业园被认定为省循环经济工业园,仲恺高新科技产业园和惠州仲恺高新区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被认定为省市共建循环经济产业基地,惠州仲恺高新区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被认定为广东省循环化改造试点园区。

协调推进其它领域节能。市经信局加强与市发展改革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机关事务局、商务局等部门的沟通,共同推进住房、交通运输、机关、商贸等领域节能。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开展节能评估和审查,加强对能评项目的后期监管。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十二五”期间,我市共建设绿色建筑211.54万平方米,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积30万平方米,新型墙体材料使用面积占总墙体的比例达99%以上。大力推广应用新能源车辆和天然气车辆,推进配套充电站及加气站建设。目前,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新能源汽车推广总量为788辆,其中公交车638辆,出租汽车150辆;全市共有730台LNG公交车、6台LNG旅游包车和1368台CNG出租车;已建成公交充电桩124个、出租车充电桩110个,正式运营加气站5个。组织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8家单位顺利通过国家第二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创建验收。

减排顶层设计逐步加强。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对污染减排工作高度重视,积极推进污染减排相关工作会议,亲自部署减排工作。制定印发《惠州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计划》、《惠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惠州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任务》等文件,有计划、有步骤的推进污染减排工作。建立环保、农业、交通、公安交警等部门联动的减排长效机制,共同推进减排工作。实施《惠州市镇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补助办法》、《惠州市黄标车淘汰奖励补贴方案》等政策,为减排提供资金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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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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