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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印发(政策全文)

时间:2017-03-28 11:04

来源:中国固废网

近日,中国固废网了解到,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已正式印发《湖南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有效防范和遏制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事故,具体详情如下: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危险化学品安全

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湘政办发〔2017〕12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湖南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3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湖南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为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有效防范和遏制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事故,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8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要求和国务院关于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的部署,按照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从政府领导、部门监管、企业主体和社会监督等方面深化改革创新,健全体制机制,强化法治,明晰责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促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各行业安全风险和重大危险源进一步摸清并得到重点管控,城市等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企业搬迁工程全面启动实施,危险化学品信息共享机制初步建立,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治攻坚战成果得到巩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体制进一步理顺、机制进一步完善、法制进一步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基础进一步夯实,应急救援能力得到大幅提高,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起数与死亡人数进一步降低。

三、组织领导

省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组织领导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根据工作情况适时召开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专题会议,统筹协调推进各项工作落实。省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做好相关行业领域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开展好本行政区域内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四、工作安排

(一)部署阶段(2017年2月)。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及省直有关部门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本部门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职责,细化措施;认真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动员部署,进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二)整治阶段(2017年2月至2018年3月开展深入整治,并取得阶段性成果;2018年4月至2019年10月深化提升)。各级各有关部门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及时解决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按期完成。

(三)总结阶段(2019年11月)。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经验成果,形成总结报告。各市州、省直有关部门要将总结报告报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安委办),由省安委办汇总后报省人民政府。

五、工作内容及分工安排

(一)全面摸排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

1.全面摸排风险。各级各有关部门对照《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的行业品种目录》,结合实际情况,全面排查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重点摸排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以及涉及危险化学品的物流园区、港口、码头、机场和城镇燃气的使用等各环节、各领域的安全风险,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分布档案。(省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具体组织实施,2018年3月底前完成)

2.重点排查重大危险源。认真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排查,建立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数据库。(省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具体组织实施,2018年3月底前完成)

(二)有效防范遏制危险化学品较大及以上事故。

3.加强高危化学品管控。对硝酸铵、硝化棉、氰化钠等高危化学品进行全面排查,对相关企业开展"回头看";加强对列入民用爆炸物品、放射性物品和属于国防科研及生产、市政工程设施等领域的高危化学品的管控。不符合规定的企业一律依法关停,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一律依法查处。(省安监局牵头,省经信委、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等部门和其他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18年3月底前完成)

4.加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管控。督促有关企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监测监控设备设施,对重大危险源实施重点管控。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建立省直有关部门之间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信息共享机制。(省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5.加强化工园区和涉及危险化学品重大风险功能区及危险化学品罐区的风险管控。发展化工行业的地区划定专门区域作为化工园区(含化工相对集中区),开展区域定量风险评估,科学确定区域风险等级和风险容量,并按要求利用信息化、智能化手段在化工园区和涉及危险化学品重大风险功能区建立安全、环保、应急救援一体化管理平台,优化区内企业布局,有效控制和降低整体安全风险。加强化工园区和涉及危险化学品重大风险功能区的应急处置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全面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罐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省安监局牵头,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公安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环保厅、省交通运输厅、省质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2018年3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2018年4月至2019年10月深化提升)

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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