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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正式发布(全文)

时间:2017-02-04 11:5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环保厅

近日,《广西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已经正式印发。方案制订了总体目标:到2020年,全区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河池市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治理经验。具体内容如下: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6 年 12 月 27 日 

广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广西地处中国西南部,沿海、沿江、沿边,国土面积 23.76万平方公里。其中,耕地 443.1 万公顷,园地 110.3 万公顷,林地1334.9 万公顷,草地 112.5 万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 82.5 万公顷。2015 年粮食总产量 1524.8 万吨。广西的土壤共有 18 个土类,34 个亚类,109 个土属,327 个土种,其中以赤红壤、石灰性土、红壤、砖红壤为主,赤红壤、红壤、砖红壤的成土母质主要为花岗岩、砂页岩风化物、第四纪红土等,石灰性土的成土母质为碳酸盐岩风化物。根据广西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全区土壤大多呈酸性,土壤养分含量较低;有色金属成矿带导致土壤重金属背景值偏高;土壤污染分布不均匀,以重金属污染为主。受矿业开发活动影响,矿业集中区企业和矿区周边土壤受重金属污染较重,主要超标重金属元素依次为镉、砷、锰、铬、镍、铅、锌、铜等,有机污染水平低。总体上看,广西土壤环境质量状况不容乐观。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 号)精神,切实做好土壤环境保护工作,逐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保障土壤环境安全,结合广西土壤污染现状及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特点,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立足广西实际,坚持生态立区,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为出发点,以河池市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为重点,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突出重点区域、行业和污染物,实施分类别、分用途、分阶段治理,严控新增污染、逐步减少存量,形成政府主导、企业担责、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土壤污染防治体系,促进土壤资源永续利用,为守护发展好山清水秀的自然生态而奋斗。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到 2020 年,全区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河池市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治理经验。到 2030 年,全区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河池市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二)主要指标。到 2020 年,全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 90%,查明污染地块并实现场地安全利用率达到 90%;到 2030 年,全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 95%,全区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 95%。

三、重点任务

(一)开展土壤环境基础工作,支撑土壤环境靶向监管。

1.深入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调查。在现有土壤相关调查基础上,以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为重点,结合农业地球化学调查等工作,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国家详查总体方案下发 1 个月内,环境保护厅牵头完成全区土壤环境详查总体方案编制工作,2018年底前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2020 年底前掌握污染地块分布及环境风险状况。建立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定期调查制度,每 10 年开展 1 次。2018 年底前建成广西土壤详查样品库。(环境保护厅牵头,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农业厅、财政厅、林业厅、卫生计生委,广西地矿局等参与,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2.建设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统一规划、整合优化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2017 年底前,完成广西土壤环境质量国控监测点位设置,根据需要增加自治区监测点位,建成广西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充分发挥行业监测网作用,基本形成土壤环境监测能力。各设区市根据工作实际需要,补充设置监测点位,增加特征污染物监测项目,提高监测频次。2020 年底前,实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所有县(市、区)全覆盖。(环境保护厅牵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国土资源厅、农业厅,广西地矿局等参与) 

3.实现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2018 年底前,环境保护厅负责建立广西土壤环境信息管理系统,统一汇总各相关部门的土壤污染调查成果,实现数据动态更新。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印发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6〕51 号)要求,实行数据共享,发挥土壤环境大数据在污染防治、城乡规划、土地利用、农业生产中的作用。(环境保护厅牵头,自治区农业厅、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林业厅,广西地矿局等参与)

4.适时启动地方性法规、标准制定。根据国家土壤污染防治法律法规,适时启动广西土壤污染防治地方性法规和相关标准、技术规范、技术指南制定工作。自治区各相关部门按照国家发布的部门规章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或实施意见。(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法制办牵头,自治区农业厅、质监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水利厅、林业厅,广西地矿局等参与)

5.制定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以影响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的突出土壤污染问题为重点,编制广西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2017 年底前完成并报环境保护部备案,各市于 2017年底制定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明确重点任务、责任单位和分年度实施计划,建立项目库,并报环境保护厅备案。(环境保护厅牵头,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厅、林业厅等参与)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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