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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6-12-29 13:50

来源:四川省人民政府

(十九)严格企业各类拆除活动污染防控。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天然(页岩)气开采、铅蓄电池、汽车制造、农药、危废处置、电子拆解等行业企业及其他可能影响土壤环境质量的生产设施设备、构筑物和污染治理设施的拆除,按照有关规定制定残留污染物清理和安全处置方案,报所在地县级环境保护、经济和信息化部门备案。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防范拆除活动污染土壤。(环境保护厅牵头,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参与)

(二十)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控制。严格执行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标准并落实相关总量控制指标,涉重金属产业发展规划必须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严禁在生态红线管控区、人口聚集区新建涉及重金属排放的项目。深化重金属污染治理,采取 以奖代补 方式鼓励现有重金属污染企业升级改造,降低重金属排放总量,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加大环境监管力度,严格落实重金属企业监测制度,加大对重金属企业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企业,要依法责令其停业、关闭,并将企业名单向社会公开。2020年重点行业的重点重金属排放量要比2013年下降9.5%。(环境保护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参与)

继续淘汰涉重金属重点行业落后产能,执行重金属相关行业准入条件,禁止新建落后产能或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建设项目。按计划逐步淘汰普通照明白炽灯。依据国家行业落后产能淘汰政策和标准,逐步退出铅蓄电池等行业落后产能。认真执行国家涉重金属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推行方案,鼓励企业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技术。(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成都海关参与)

(二十一)加强工业废物处理处置。全面整治尾矿、煤矸石、工业副产石膏、粉煤灰、赤泥、冶炼渣、电石渣、铬渣、砷渣以及脱硫、脱硝、除尘产生固体废物的堆存场所,完善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设施,相关县(市、区)政府要制定综合整治方案并有序实施。(环境保护厅牵头,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国土资源厅参与)

加强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对全省电子废物、废轮胎、废塑料等再生利用活动进行清理整顿,引导有关企业采用先进适用加工工艺、集聚发展,集中建设和运营污染治理设施,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环境保护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商务厅参与)

(二十二)加强页岩气开发污染防控。严格页岩气开发环境影响评价,防止和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加强页岩气勘探、开采和封井全过程管理,规范 三废 处理处置。开展水基、油基岩屑等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试点示范,推动页岩气开采过程的土壤环境保护,2020年基本建成页岩气开发污染防控体系。(环境保护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农业厅、林业厅、省安全监管局参与)

(二十三)控制农业污染。合理使用化肥农药。鼓励使用配方肥,增施有机肥,开展政府补贴有机肥生产和使用试点工作,减少化肥使用量。落实《四川省农药管理条例》,科学施用农药,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现代植保机械,推行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和全程社会化服务。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自2017年起,在部分产粮(油)大县和蔬菜生产重点县开展试点,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和安全处置激励机制,建设收集存储和无害化处置设施;到2020年,推广到全省30%的产粮(油)大县和所有蔬菜生产重点县。推行农业清洁生产,开展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试点,形成一批可复制、能推广的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控技术新模式。严禁将城镇生活垃圾污泥、工业废物直接用作肥料。到2020年,全省粮油、蔬菜、水果主产区化肥、农药施用量实现零增长,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提高到90%以上。(农业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供销社参与)

加强废弃农膜回收利用。建立健全废弃农膜回收贮运和综合利用网络,开展废弃农膜回收利用试点。到2020年,力争实现废弃农膜全面回收利用。(农业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供销社参与)

强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严格规范兽药、饲料添加剂的生产和使用,建立兽药、饲料添加剂的销售管控体系,防止过量使用,促进源头减量。加强畜禽粪便综合利用,在部分生猪、养牛大县开展种养业有机结合、循环发展试点,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推进畜禽粪便综合利用,逐步扩大实施范围。开展畜牧业绿色示范县(市、区)创建活动,鼓励支持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畜禽粪便处理利用设施建设。到2020年,力争创建10个畜牧业绿色示范县(市、区),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配套自建或有可依托的废弃物处理设施比例达到75%以上。(农业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厅参与)

加强灌溉水水质管理。开展灌溉水水质监测。灌溉用水应符合农田灌溉水水质标准。对因长期使用污水灌溉导致土壤污染严重、威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要及时调整种植结构。(水利厅牵头,农业厅参与)

(二十四)减少城乡生活污染。建立政府、社区、企业和居民协调机制,通过分类投放收集、综合循环利用,促进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结合新农村建设,完善村庄保洁制度,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治理,到2020年,全省60%行政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处理,90%以上的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修订完善非正规垃圾填埋场综合整治方案,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实施综合治理。深入实施 以奖促治 政策,扩大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范围。推进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试点,鼓励将处理达标后的污泥用于园林绿化,到2020年全省市级及以上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开展利用建筑垃圾生产建材产品等资源化利用示范。强化废氧化汞电池、镍镉电池、铅酸蓄电池和含汞荧光灯管、温度计等含重金属废物的安全处置。减少过度包装,鼓励使用环境标志产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厅、环境保护厅、省供销社参与)

七、优化土地资源空间布局,探索土壤风险防控模式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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