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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微芜湖:专项整治农村垃圾污水厕所,加快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时间:2017-10-19 14:41

来源:安微省芜湖市政府

1.科学制定改厕计划。2017年完成试点任务。各县自选一个村,对常住农户非卫生厕所进行整村改厕试点(无为县、南陵县的试点村应为贫困村)。同时,完成所有贫困村村部非卫生厕所改造任务。

2018年镜湖区、弋江区、三山区、省江北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完成自然村常住农户非卫生厕所改厕任务。

2019年芜湖县、繁昌县、鸠江区完成自然村常住农户非卫生厕所改造任务。完成全市所有行政村村部非卫生厕所改造任务。

2020年无为县、南陵县完成自然村常住农户非卫生厕所改厕任务。

2.合理确定改厕模式。各县、区依照《安徽省农村改厕技术导则》,结合地形地貌、生态环境要求及地方财力,因地制宜确定本区域改厕模式。推广使用装配式三格化粪池进行改造。重点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的自然村逐步全面采用水冲式厕所,并集中收集处置、达标排放。

3.强化项目实施管理。农村厕所改造由各县、区按照“统一设计、统一购料、统一施工、统一验收”原则实施改厕工作。

各县、区负责提供符合当地实际的设计图纸。装配式三格化粪池、厕具由县、区或者乡镇统一招标采购。乡镇负责施工管理及质量监督,以村为单位组织施工。整村改厕完成后,由县区负责组织验收。

农村改厕工程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和合同管理制,做到施工规范操作,切实落实农村改厕项目公示制,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各县、区要加强对乡镇、村管理人员和改厕施工人员技术培训,建立健全农村改厕质量管理制度,逐户建立改厕档案,建立全覆盖的信息系统。

4.推进社会化管护。各级政府要按照市场化运作模式,鼓励企业或个人出资进行改厕后检查维修、定期收运、粪渣资源利用等后续工作,形成管收用并重、责权利一致的长效管理机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将农村垃圾污水厕所专项整治工作作为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抓手,摆上全局工作重要位置。县(区)是责任主体,乡镇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党政一把手要切实负起责任,亲自部署推动。各地要制定实施方案,健全工作机制,充分调动村委会及相关企业积极性,努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落实部门职责。市直有关单位在市“清洁城乡美化家园”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市住建委负责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技术指导、督查调度等工作;市城管局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村改厕技术指导、督查调度;市环保局牵头负责农村工业固体废物治理和环境监督管理,协助做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市农委牵头负责农业生产废弃物治理等工作,统筹协调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市发改委负责将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改厕纳入相关规划、争取相关项目资金支持等工作;市财政局负责资金保障、落实好奖补资金等工作;市卫计委将农村垃圾污水厕所专项整治与爱国卫生运动紧密结合起来,并负责农村改厕信息统计等工作;市国土局负责指导各地落实乡镇生活污水治理设施项目用地等工作;市委宣传部负责一体化推进农村垃圾污水厕所专项整治宣传工作。

(三)加大多元投入。各级财政要建立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改厕经费保障机制,县级政府要将有关费用纳入财政预算,建立各级财政资金、村集体资金、村民付费相结合的费用分担机制。将农村垃圾、污水、厕所专项整治工作纳入美丽乡村建设重点支持,相关部门要加强资金整合。市对各县区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改厕实行先建后补,分类分档,以奖代补,市级资金根据验收情况依规据实拨付。各级要善于运用市场办法解决资金难题,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改厕项目。

(四)强化监督考核。制定农村垃圾、污水、厕所专项整治考核办法,作为美丽乡村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市政府对各县(区)政府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要会同市住建委、城管局等相关部门,围绕年度目标任务,采取现场督导、定期通报、专项检查等方式,及时督查督办,确保工作落实。市“清洁城乡美化家园”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进行工作调度。健全群众监督机制,设立公开电话、投诉信箱,将群众满意度作为评价工作成效的重要依据。

(五)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大力开展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改厕宣传,让村民知晓基本要求,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行为方式,形成有利于工作推进的社会氛围。继续深入开展文明户、卫生户、清洁户等评选活动,激发村民清洁家园的积极性、主动性。

附件:1.芜湖市农村垃圾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2.芜湖市农村生活污水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3.芜湖市农村厕所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附件1

芜湖市农村垃圾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一体化推进农村垃圾污水厕所专项整治加快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办发〔2017〕27号)及《芜湖市一体化推进农村垃圾污水厕所专项整治加快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实施方案》精神,制定本专项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20年,全市农村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0%以上,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比例力争达到80%,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农膜回收率达到80%,农村地区工业危险废物无害化利用处置率达到95%。有效解决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为加快建设五大发展美好安徽芜湖篇章奠定基础。

二、工作任务

(一)编制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规划。

2017年各县(区)编制县(区)域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专项规划,制定年度农村环卫设施建设计划。

编辑:刘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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