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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环保厅举办《通报2017年全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进展情况》新闻发布会(全文)

时间:2018-03-01 13:47

来源:陕西环保

我省在13个矿产开发利用县(区)执行特别排放限值,应该说是提高了污染源排放污染物浓度的限值标准,一是加强了源头控制,可以降低区域内污染物排放总量和排放强度,防止土壤环境污染加剧;二是可以发挥环保倒逼转型和技术引导作用,可以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集中的县(区)产业结构,促进产业绿色发展;三是加大了对污染源排放的监管,强化风险管控,严控新增土壤污染,确保现有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

新华社记者:

我是新华社记者。2018年在土壤污染治理方面还有哪些计划或突破?

环境保护厅固体废物管理处处长张阿萍:

今年是实施我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第二年,将在对2017年总结评估的基础上分解今年的年度任务,抓好落实。目前年度方案已经编制完成,正在征求意见。今年重点工作包括:

一是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详查,启动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二是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保障农业生产环境安全。对轻中度污染的土壤,制定实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采取农艺调控、替代种植等措施,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对重度污染土壤,严格管控其用途,依法划定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严禁种植食用农产品;制定实施重度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计划。

三是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防范人居环境风险。按照《陕西省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重点抓好污染地块环境监督管理,落实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及治理修复措施。

四是加强污染源头管控,保障土壤环境安全。下达并完成重金属削减任务;推动工业重点是土壤污染监管重点企业全面达标排放、矿区环境整治、农业面源污染控制、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堆场整治、“五废”加工利用规范整顿、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污染防治、农村综合整治等。

五是继续完善土壤污染防治制度、机制。

华商报记者:

我是华商报记者。村民和市民看到有疑似污染的土地地块有没有举报办法?

环境保护厅固体废物管理处处长张阿萍:

《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保部42号令)、《陕西省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中规定,疑似污染地块,是指从事过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生产经营活动,以及从事过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活动的用地。按照国家技术规范确认超过有关土壤环境标准的疑似污染地块,称为污染地块。加强污染地块环境保护监督管理,防控污染地块环境风险,是土壤污染防治的一项重要工作。2017年我们在全省组织排查建立了疑似污染地块名录,西安市建立了污染地块名录,出台了《陕西省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落实了联动监管责任。今年这方面的工作重点是,建立污染地块动态清单和联动监管机制,推动开展疑似污染地块环境调查评估,强化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及修复治理,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如果我们村民和市民发现有疑似污染的土地地块,欢迎拨打我们环境保护举报热线电话12369进行反映,或者通过我们环保厅网站政民互动栏目进行网上举报,接到这样的反映和举报,我们将会组织土地责任人进行排查、录入及后续开展调查、风险管控等活动。

中国环境报记者:

我是中国环境报记者。企业防治土壤污染的责任有哪些?

环境保护厅固体废物管理处处长张阿萍:

企业责任包括加强内部管理,将土壤污染防治纳入环境风险防控体系,严格依法依规建设和运营污染治理设施,确保重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开展企业用地土壤环境监测;造成土壤污染的,应承担损害评估、治理与修复的法律责任。2017年我省筛选确定了118家土壤重点监管企业并向社会公开;将镉、汞、砷、铅、铬、多环芳烃和石油烃等特征污染物纳入重点监管企业污染物排放监督性监测范围;要求重点企业制定自行监测计划,开展自行监测。截至2017年底,118家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均与当地县级政府签定了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

编辑:刘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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