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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部将垃圾焚烧列入污染攻坚,住建部地级市全面推垃圾分类

时间:2018-07-02 10:18

来源:生态环境部、澎湃新闻、新华网

环境部:已将垃圾焚烧行业整治提到污染防治攻坚战重要日程中

来源:生态环境部

6月29日,生态环境部召开2018年6月例行新闻发布会。会上,生态环境部环境监察局局长田为勇介绍了强化督查等有关情况。会议中,针对记者提出的垃圾焚烧话题,田为勇表示,已将垃圾焚烧行业整治提到污染防治攻坚战重要日程中。提问及回答实录如下。

中国证券报记者:材料中提到近期准备出台《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作战方案》,请您介绍一下有关情况。另外,材料中还提到7月将出台《垃圾焚烧发电行业达标排放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这个方案出台的背景是什么?目前垃圾焚烧发电企业达标排放情况如何?

田为勇:您看的非常仔细。实际上,这两项工作的顶层设计方案还在进一步完善之中。

您问的垃圾焚烧发电行业达标整治,是“7+4”行动中的一项。生活垃圾的处理处置和我们每个人都息息相关,每个人都会产生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处理不当又会影响到城市的正常运转,进而影响到每一个人的生活。

近年来,生活垃圾焚烧行业的“邻避效应”较为突出,少数垃圾焚烧厂建设年代较早,设备相对陈旧,未能稳定达标排放,群众反映较为强烈。我们将垃圾焚烧发电行业达标整治提到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日程中,积极推动相关问题的解决。总体上,群众对垃圾焚烧发电行业最为关心的有两方面的问题,一方面是恶臭问题,另一方面是二噁英问题。前者在感官上对群众影响较大,后者群众主要担心会对健康有一定影响。

垃圾焚烧厂拥有良好的设备,也需要有良好的管理。比如在恶臭的控制上,垃圾的储存、运输、处置等各个环节都可能出现跑冒滴漏,从而散发出异味;在二噁英的控制上,炉膛焚烧温度达不到标准要求,就可能产生二噁英。

下一步,我们会紧盯重点环节,尽可能让生活垃圾的合理处置融入到我们小康社会建设当中总体目标中,让老百姓能够在优美环境中生活。国外在城市中心成功运营了一批生活垃圾焚烧厂,与周边群众和谐相处。我们希望,未来我们也能推动垃圾焚烧厂实现高效清洁焚烧,与周边群众和谐相处。


住建部:将成立推进工作组,尽快形成生活垃圾分类法律草案

来源:澎湃新闻  作者:赵实


6月29日,住建部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推进情况。住建部正在加快推动全国地级以上城市全面部署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并配合有关部门大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立法工作,研究解决立法工作中的难点问题,尽快形成法律草案。

发布会上,住建部公布了自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以来的进展:截至目前,134家中央单位、27家驻京部队已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全国29个省(区、市)已完成省直机关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目标,46个重点城市均已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理设施体系建设。其中,有41个城市已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有14个城市出台了生活垃圾分类地方性法规或规章,23个城市将生活垃圾分类立法列入立法计划。

在推进的过程中,住建部还针对厨余垃圾中有机成分多的特点,指导各地因地制宜选择处理模式,单独进行生物处理,或经预处理后进入焚烧、填埋设施处理。对于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先分后混”难题,指导部分城市做了积极探索,例如苏州市开展的生活垃圾混合收运有奖举报活动,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小区内,市民发现分类垃圾混合收运可现场取证举报,经查证属实的,给予200元奖励。 

“到2020年的工作目标,全国地级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公共机构普遍实行生活垃圾分类,46个重点城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住建部城建司副司长杨海英表示。

但通过实践发现,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还存在着不少困难和挑战,“人民群众的生活垃圾分类意识仍需加强,还没有普遍养成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行为习惯,尚未从‘要我分’转变到‘我要分’,生活垃圾分类教育尚未入脑入心。”杨海英还指出,目前,部分城市对生活垃圾先分后混,只是在投放环节配套了分类投放的垃圾桶,还存在有害垃圾运输和处置能力不能满足实际需求、清运处置不及时等问题。另外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国家层面专门的生活垃圾分类法律法规尚属空白,相关规定散见于其他法律法规中,系统性不强。

下一步,住建部将继续加强对46个重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督导,加快生活垃圾分类系统建设,尽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杨海英表示,今年年底前,将在全国地级以上城市全面部署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继续开展“垃圾分类进校园”活动。

发布会还透露,住建部正在会同有关部门总结地方立法经验,成立生活垃圾分类立法推进工作小组,研究解决立法工作中的难点问题,尽快形成法律草案。同时还将配合全国人大环资委开展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修改工作,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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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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