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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关于征求核安全导则《废旧放射源收贮车安全防范系统要求(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时间:2018-07-10 10:27

来源:生态环境部

4 技术防范系统要求

4.1 技术防范系统的设置要求

4.1.1 辐射监测

在运输货厢(舱)内安装γ辐射探测器,监测车厢内部的实时γ剂量率。

4.1.2 卫星定位

在运输车辆上安装具有行驶记录仪功能的卫星定位系统,实时定位收贮车辆的当前位置。

4.1.3 视频监控

4.1.3.1 在运输车辆货厢(舱)内安装视频安防监控设备,满足在线监控要求。

4.1.3.2 视频安防监控设备还应当具有周界防护功能。

4.1.4 无线传输

4.1.4.1 无线传输装置用于将在收贮车辆上监测到的信息,实时传输到管理中心。

4.1.5 系统电源

4.1.5.1 在收贮车辆上配备用于保障系统设备持续运行的独立电源。

4.1.5.2 系统电源应当与汽车电瓶相隔离。

4.1.6 显示装置

4.1.6.1 在收贮车辆上配备显示装置,用于显示系统设备的当前信息,包括工作状态、数据和图像。

4.1.7 报警装置

4.1.7.1 在驾驶室内应当安装手动报警按钮,在收贮车辆上安装声光报警器。

4.1.8 管理中心

4.1.8.1 管理中心接收从收贮车辆上传过来的全部信息,并将这些多元数据进行集成展示。

4.1.8.2 具有 WEB 浏览和管理界面。

4.2 技术防范系统的功能、性能要求

4.2.1 辐射监测

4.2.1.1 于辐射监测的γ辐射探测器应当具有法定机构出具的证书。

4.2.1.2 能量响应范围:36keV-1.5MeV。

4.2.1.3 剂量率测量范围:30nGy/h-10mGy/h。

4.2.1.4 数据质量:重复性≤5%(对应于 137Cs,1mGy/h 的环境中)。

4.2.1.5 响应时间:≤2 秒。

4.2.1.6 过载特性:在 100mGy/h 的辐射场下暴露 5 分钟,不会引起辐射探测器的损坏。

4.2.2 卫星定位

4.2.2.1 卫星定位可采用一种或组合使用几种国际上有广泛应用的卫星定位系统。

4.2.2.2 用于卫星定位的天线,应当安装在信号较好的地方,注意防雷,如车顶或车窗档风玻璃附近,且确保没有任何物体覆盖或遮挡。

4.2.3 视频监控

4.2.3.1 视频安防监控装置的功能应符合《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50395)的相关规定。

4.2.3.2 应使用通过国家相关机构检测或认证的图像和声音记录设备,设备应满足《安全防范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GB/T28181)和《安全防范监控数字视音频编解码技术要求》(GB/T25724)等标准的要求,为图像信息的互联互通应用提供技术条件。

4.2.3.3 视频安防监控装置应能够清晰分辨人员动作、面部特征等信息。

4.2.3.4 收贮车辆上的视频安防监控装置应配置有辅助照明装置,以保证没有自然光时的监控需要。

4.2.3.5 视频安防监控装置具有智能视频功能,支持视频移动侦测、视频丢失检测、视频遮挡检测,可设置视频警戒区域和报警触发条件。

4.2.3.6 实时监控画面应当覆盖住货厢内废源存放区域及收贮车厢门。

4.2.3.7 收贮车厢内应设置自带拾音头的摄像机,录像时应对相应的音频信号进行同步记录,并可同步回放。

4.2.3.8 录像文件应包括日期、时间、摄像机通道号(或名称)、图像内容等信息,录像文件的像素应不小于 704×576(4CIF),记录帧率应不小于 25 FPS。

4.2.3.9 收贮车辆上的录像文件,保存时间不少于 30 天,报警期间的录像文件保存时间为不少于 90 天。

4.2.3.10 视频安防监控装置应有 2 路及以上的报警输入,对收贮车厢门状态进行检测,实现周界防护。

4.2.3.11 视频安防监控装置具有撤防功能,不会干扰正常的收贮作业。

4.2.4 无线传输无线传输可采用电信运营商的无线网络。

4.2.5 系统电源

4.2.5.1 收贮车辆上配备独立的供应系统设备工作的电源,系统独立电源的容量应当能够支撑系统连续工作 24 小时。

4.2.5.2 系统独立电源应当使用安全可靠的汽车用的动力电池。

4.2.5.3 系统独立电源的储能通过汽车发电机充电获得,系统独立电源与车辆的启动电瓶应当隔离,电池隔离器可承受的连续电流不能小于 120A,峰值电流不小于 180A。

4.2.6 显示装置

4.2.6.1 收贮车辆上配备的显示装置,应当实时显示系统设备的当前信息,包括工作状态、数据和视频图像。

4.2.6.2 显示装置的亮度、背光特性应当满足车载环境中使用。

4.2.6.3 显示装置可以是固定式的,或者是手持移动式的。固定式安装的显示装置,应当具有一个 USB 口,便于操控系统设备。

4.2.7 报警装置

4.2.7.1 手动报警按钮安装在人员容易触及的位置,手动报警

按钮采用按压式弹性按钮,按压即触发,松开则复原。

4.2.7.2 收贮车辆上的声光报警器的报警音量不小于 120dB。 4.2.8 管理中心

4.2.8.1 集成有电子地图,无特殊要求,电子地图可以采用国内的互联网商用地图。

4.2.8.2 将辐射监测数据、车辆位置数据、监控视频在电子地图上进行集成展示。

4.2.8.3 辐射监测数据,可以按路径进行轨迹回放,监测数据可以从系统中导出。

4.2.8.4 具有监控视频的实时浏览、存储和回放功能,录像文件的保存时间不少于 30 天,还可将收贮车上的录像文件下载到系统管理中心所在的服务器进行保存和回放。

4.2.8.5 自动设置辐射监测的动态报警阈值,智能适应废源收贮量的变化,例如动态阈值设为: x ± 3.236s ,其中 x 为平均值,s 为30 个辐射剂量率数据的样本标准差。

编辑:汪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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