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正文

台州玉环市飞灰填埋场工程启动招标

时间:2018-10-18 10:56

来源:玉环公共资源交易网

浙江台州玉环市垃圾焚烧发电厂配套飞灰填埋场工程和玉环市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填埋场启动招标,现将资格预审文件发布如下: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玉环市垃圾焚烧发电厂配套飞灰填埋场工程和玉环市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填埋场工程PPP项目已由玉发改审【2017】373号、玉发改审【2017】374号立项,玉环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政府”)批准以PPP模式进行实施,项目授权主体为玉环市人民政府,项目实施机构为玉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工程建设资金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方式进行筹集,委托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进行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社会资本方)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玉环市垃圾焚烧发电厂配套飞灰填埋场工程和玉环市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填埋场工程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二)项目经济技术指标

根据《玉环市垃圾焚烧发电厂配套飞灰填埋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玉环市垃圾焚烧发电厂配套飞灰填埋场工程总投资为7064.7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4631.06万元,其他费用为1910.35万元,预备费为523.31万元。根据《玉环市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填埋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玉环市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填埋场工程总投资为3420.3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2318.11万元,其他费用为848.92万元,预备费为253.36万元。

(三)招标内容

玉环市垃圾焚烧发电厂配套飞灰填埋场工程和玉环市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填埋场工程PPP项目内容包含安全填埋库区、渗滤液调节池、进场道路、作业道路、环境监测系统、供水、排水、供电、绿化等项目的设计、投资、建设和运营、维护等工作。项目公司通过在合作期限内取得政府付费,以补偿经营成本、还本付息(若有)、回收投资、应缴税金并获取合理回报。在运营期期间,运营维护本项目设施,负责到场垃圾、灰飞的填埋处理,负责垃圾填埋场的封场和环境恢复。

(四)项目合作方式

本项目PPP合作期为11年,分为两期实施。

玉环市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填埋场项目和玉环市垃圾焚烧发电厂配套飞灰填埋场工程(一期)项目建设期为1年,运营期为10年。

玉环市垃圾焚烧发电配套飞灰填埋场工程(二期)建设期为1年,由于政府供地计划不确定,运营期暂定为8年。

本项目由社会资本独资组建项目公司。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25%,项目公司注册资本比例与其保持一致。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并在合作期满将本项目设施完好无偿移交给市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三、资格预审申请人(以下称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主体要求方面、资格资质条件要求:

申请人为境内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经济组织,本项目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成员总数(含牵头方)不得超过三(3)家。

2、资质要求方面:

申请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和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如申请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承担施工总承包任务(只能为一家单位)的成员必须满足本条件。

3、业绩要求方面:

申请人在中国大陆至少运营过一个总投资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的环保工程类似项目或项目建安造价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的环保工程类似项目,环保工程类似项目指污水处理项目或固废处理项目或填埋场项目或生活垃圾处理项目。如为联合体,可以是联合体成员其中一方的业绩。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合同关键页复印件,中标通知书至少体现中标通知书发放时间、投资金额、项目类型;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不能体现上述要求,则除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之外还需提供能体现上述内容的业主证明材料(业主证明材料须盖业主公章)复印件并盖投标人公章。

4、财务实力:

(1)申请人2017年企业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4亿元(如是外币,以审计报告发布之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以经审计的2017年度年度财务报告为准。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方应满足本条要求。

(2)申请人2017年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以经审计的2017年度年度财务报告为准。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方应满足本条要求。

5、技术能力:

申请人应具有实施本项目所需的技术能力和管理能力。

6、企业信誉:

申请人应具有合法的法律地位,根据《关于在国有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中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的通知》台建规【2010】219号规定,申请人行贿犯罪记录(若申请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若为联合体,加盖联合体牵头方公章),查询检索条件按以下规则:全文检索:(查询单位名称);案由:单位行贿;案件类型:刑事案件。(若联合体投标,审查联合体所有成员)。

7、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方、成员方、各方承担的职责及各方在项目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比例(联合体各方均必须在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中出资)职责分工等主要条款。

8、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

9、申请人应与资格预审报名登记时的单位名称保持一致。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的,联合体成员中至少一方应与资格预审报名登记时的单位名称保持一致。资格预审后,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变动。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1、玉环市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资格预审。

四、资格预审审查办法

12

编辑:程彩云

  • 微信
  • QQ
  • 腾讯微博
  • 新浪微博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人参与 | 条评论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水网/中国固废网/中国大气网“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表、音频视频等,版权均属E20环境平台所有,如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E20环境平台保留责任追究的权利。

010-88480329

news@e20.com.cn

Copyright © 2000-2020 https://www.solidwaste.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固废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