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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玉溪市江川区总投7454万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启动资格预审

时间:2019-03-25 15:25

来源:中国固废网

作者:刘影

中国固废网获悉,3月25日,云南省玉溪市江川区城乡环卫一体化系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发布资格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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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本项目位于江川区的6个乡镇(街道),即1个街道(大街街道)、3个镇(江城镇、前卫镇、九溪镇)、2个乡(安化乡、雄关乡)。

建设总投资及内容:

(1)建设总投资:本项目可研估算总投资7033.3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4951.4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442.51万元,基本预备费639.41万元。

根据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道路测绘面积、资产评估报告及区城管局提供的统计数据,确认本项目的测算总投资。

本项目预计总投资7453.93万元,其中存量资产652.70万元,主要为车辆、中转站设备及低值易耗品等;2019年新建投资6801.23万元,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费1244.51万元,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3474.8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442.51万元,预备费639.41万元。最终投资以政府审计部门审计结果为准。

(2)建设内容: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垃圾中转站的新建及提升改造;环卫专用车辆设备的购置和更新;公共厕所新建及提升改造;垃圾收集容器的购置及更新等。

投融资结构:

股权结构

1.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江川区人民政府授权区国资公司作为政府出资代表,拟与中标的社会资本共同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注册资本建议设置为等于资本金,占预计投资的30%,即2219.68万元,其中:政府持股比例为29.19%,社会资本持股比例为70.81%。

2.注册资本缴纳

按照可研报告的投资计划,社会资本注册资本在PPP协议签订30日内一次性划入双方约定共管账户,政府实物出资按照江川区国资部门办理要求及时移交项目公司,若项目公司因特殊原因未在以上规定期限成立,则转入双方约定共管账户或实物移交项目公司运营,出资的到位时间至少应满足本项目建设进度需求,由双方按照各自认缴的持股比例同步缴纳到位。

3.项目资本金

本项目调整计算后总投资为7453.93万元。根据国务院《关于调整和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通知》(国发〔2015〕51号)的规定,本项目资本金比例适用30%。

本项目资本金不应低于2236.18万元,其中:政府项目资本金以实物出资652.70万元,社会资本项目资本金出资1583.48万元。项目建设期内,如根据融资需求,需要增加股权出资部分,由双方共同承担,相应调整政府和社会资本在项目公司持股比例。

4.其它资金

合作期内,若项目获得国家、省级、市级的奖励或补助资金,或者争取到国家基础设施专项基金,视为政府投入,减少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资金有特殊用途的,从其规定。

融资结构

资本金与项目总投资的差额为债务资金,本项目债务资金为5217.75万元,为调整计算后总投资的70%,由项目公司通过金融机构融资等方式予以解决,如项目公司不能顺利完成项目融资,则由社会资本协助项目公司足额融资到位,政府不承担项目公司融资担保和偿债责任等融资风险。

运作方式:

根据项目特点,并参考目前行业内类似项目的通行操作办法,本项目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ROT(改扩建-运营-移交)+TOT(转让-运营-移交)+O&M(委托运营)模式。其中计划2019年度新建的垃圾中转站、新购的环卫专用车辆、新购的垃圾收集容器等采用BOT模式运作;存量资产运作模式采用ROT+TOT+O&M模式运作。

回报机制:

项目公司在PPP项目合作期内根据PPP合同约定负责本项目的设计、投融资、改扩建、采购、运营及维护。

本项目回报机制适用政府购买服务+使用者付费方式,政府购买服务后期以国家相关政策规定适时调整。

合作期限:本项目合作期限拟定为16年,其中:建设期1年,运营期仍为16年。具体合作期限由区城管局和项目公司在PPP合同中约定。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社会资本投入等。

质量标准:工程建设标准:符合工程建设相应质量技术标准要求,按《建设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 》(CJJ27-2005)及《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CJJ47-2006)、国家建设部公布的《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 》(CJJ27-2005)、《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CJJ47-2006)、《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CJJ14-2016)的规定,转运站的选址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环境卫生专业规划的要求,同时满足相应的各专业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组织验收,要求工程项目一次性验收合格。

运维管养和项目运营服务标准:符合玉溪市、江川区相关要求。

垃圾收集清运质量满足如下要求:

(1)定时定点收运,以方便居民,不影响市容观瞻和景观卫生;

(2)清运设备机械化,以提高效率;

(3)通过有效安排垃圾收运路线,以最少的运输线路收集最大范围内的垃圾;

(4)清运设备先进,符合相关卫生标准,降低噪声,不影响周围居民生活;

(5)坚持生活垃圾源头管理、系统管理、长效管理的原则;

(6)坚持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资源化利用同推进环卫产业化、市场化相结合的原则;

(7)坚持从实际出发,全面推行实用先进的垃圾收集、运输、处理方式,多种形式并举的原则。

采购需求

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中选社会资本,由政府出资代表与选定的社会资本签订《合资合作协议》,共同组建项目公司;由区城管局与项目公司签订《PPP项目合同》,由项目公司具体负责本项目投融资、建设、运营,在运营期间拥有项目经营权、使用权及收益权。合作期间政府部门对项目有监督权,并依绩效考核结果向项目公司付费。合同期满后项目资产及相关权利等按合同约定及相关法定程序无偿、完好、无债务、不设担保地移交给政府或政府指定的部门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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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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