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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约28亿!青海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规划(2019-202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开始征求意见

时间:2019-09-19 14:32

来源:青海省发改委

受青海省能源局的委托,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北院公司”)承担了《青海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规划》(2019-2025年)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评价单位在对规划范围及其周边环境进行实地踏勘、收集研读有关资料的基础上,分析规划方案和相关资料、当地环境现状及特征等有关资料后,将按照《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130-2014)等技术导则要求,编制完成《青海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规划(2019-202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

1.2评价对象与时段

评价对象:《青海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规划(2019-2025)》。

评价时段:与规划近、远期时段一致。

近 期:2019~2022年;

远 期:2023-2025年。

本次评价基准年:2018年,现状调查收集的社会经济与环境要素资料以2018年为主,部分资料适当前溯,规划区内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在2019年进行。

1.3 评价范围

1.3.1 评价空间范围

本次环评按照青海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规划(2019-2025)的区域布局特点划分评价范围,规划在青海省重点城镇、城市有序发展一批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

到2022年,青海省规划建成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3座,2023~2025年规划建设1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扩建1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垃圾焚烧发电工程为点状工程,本规划涉及青海省的4个市,具体见表1.3-1。规划垃圾焚烧电厂的分布情况。

表1.3-1 规划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所在地明细表

1.png

各环境要素评价范围,见表1.3-2。

表1.3-2 各环境要素评价范围一览表

2.png

1.3.2评价时间范围

根据规划中确定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规划进度,将规划时限定为2019-2025年。按照统一规划,分期实施的原则,分二个建设周期,具体为:近期2019-2022年;远期2023-2025年。

本次评价时段以近期为主,兼顾远期。

1.4评价重点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的重点内容包括以下六个方面:

(1)规划区环境、资源承载能力分析;

(2)规划实施环境影响分析;

(3)规划发展规模及布局环境合理性、可行性分析;

(4)规划方案与相关规划的协调性分析;

(5)分析规划实施后能否满足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的要求;

(6)规划方案调整建议、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1.5 环境保护目标及要求

(1)本次评价及实施过程中,应满足国家、青海省相关规划、环境保护等政策与规划的要求;

(2)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提高垃圾焚烧率,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

(3)优化垃圾焚烧项目选址布局,有效避开生态保护红线范围;

(4)结合区域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确定适宜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规模;

(5)选用最佳焚烧工艺,加强废气、渗滤液等处理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使项目及周边满足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1.6 评价工程程序

本次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详见图1.6-1。

图片1.jpg

图1.6-1 评价工作程序

2规划概述及分析

2.1 规划概述

2.1.1 规划全称

青海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规划(2019-2025)

2.1.2 规划单位

青海省能源局

2.1.3 编制原则

(1)以人为本,民生为先

优先加强乡镇基础设施和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建设,集中力量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乡容镇容、环境卫生差和垃圾收集处理难等实际困难。

(2)统等规划,合理布局

鉴于青海省各市县体量相对较小,垃圾处理设施存在规模小、运营规范性较弱的问题,根据青海省各市县区域位置布局、生活垃圾产量等因素统筹规划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布局,打破原各市县独立处理辖区内生活垃圾的格局,充分发挥“统筹规划,区域共享”的原则,推动共建共享,统筹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规划布局,实现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的区域共享性。

(3)结合实际,注重可操作性

从青海省各市县垃圾无害化处理现状出发,根据城市不同区域的经济发展、环境卫生历史特征,统一规划;充分结合青海省近远期发展及各市县自行建设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意愿,综合协调布局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完善全省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实现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的全覆盖,充分体现前瞻性和与时俱进,使规划具有实际性和可操作性。

(4)因地制宜,强化管理

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相协调,提前谋划,规划先行,学习借鉴国内外先进适用技术,加大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污染防治和改造升级力度,加强运营管理和监督,保障无害化处理设施:整体安全、运行稳定、排放达标。

(5)创新驱动,多元协同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运营模式宜多样化,适当选择PPP、BOT特许经营或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等模式,鼓励各类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的投资、建设和运营。以科技创新为动力,不断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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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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