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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海南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2018-2030年)》(附选址和项目)

时间:2019-10-21 09:44

来源:海南发改委

综上所述,由于能源、土地资源日益紧张,焚烧处理并利用余热发电比例逐渐增多,与传统的卫生填埋和堆肥相比,垃圾焚烧发电或供热的处理方法能有效地减少垃圾重量70~80%,减少体积90%,可有效的节省用地。目前焚烧发电技术研究开发工作不断得到发展,完善了余热利用系统和烟气净化系统,向“资源回收工厂”过渡。焚烧技术作为一种有效的垃圾处理工艺已被经济发达而土地资源相对紧缺的地区所采用,尽管在不断探索新的清洁垃圾处理技术,但焚烧技术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仍将是垃圾处理技术的主导技术之一。

填埋处理是我国目前必不可少的处理方式,不论采取何种处理方式,都必须以卫生填埋方式作为最终处置方式。它是任何一种垃圾处理工艺中不可或缺的一种处理方式,但是随着环保标准的日益严格,对垃圾填埋场的技术要求,以及填埋费用越来越高。

结合海南省生活垃圾成分构成,垃圾热值平均约6000kJ/kg,满足焚烧处理工艺热值的要求。随着海南省国际旅游岛及自由贸易港的建设,经济水平将不断提高,同时,可供选择的填埋处理土地资源缺乏,选址困难,因此,规划海南省生活垃圾主要处理技术采用焚烧处理技术,实现生活垃圾处理模式应由“填埋为主”向“焚烧为主,填埋为辅”的转变,不断提高海南省生活垃圾处理的“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水平。

6.1.2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工艺分析

水泥窑(新型干法回转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的主要工艺流程为:垃圾运到水泥厂经计量后倒入垃圾池储存。用抓斗把垃圾抓入板式输送机,人工挑选出大件垃圾、大块建筑垃圾和可回收物,其余被带式输送机送入喂料小仓,输送过程中由除铁器除去磁性金属。喂料机把垃圾均匀地喂入回转式焚烧炉,利用熟料冷却机的热风作为燃烧空气,垃圾在热风的作用下焚烧,焚烧产生的高温烟气(1100℃左右)进入窑尾分解炉和预热器,与水泥生料换热,为水泥生料分解提供热量,然后由窑尾废气处理系统净化后排放。垃圾焚烧灰渣直接进入回转窑作为水泥原料或从焚烧炉排出作为水泥混合材使用。

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工艺上虽然解决了生活焚烧的废气、废渣和废水的难题,同时为水泥生产提供部分替代优惠燃料,达到了工艺的互惠互利,但是结合工艺的特点以及海南省区域位置、生活垃圾特性以及市场的需求,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根据环保部正式发布的《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新建、改建或扩建处置其他固体废物的水泥企业,应选择单线设计熟料生产规模3000吨/日及以上水泥窑,同时考虑在不影响水泥生产和产品质量的情况下,每烧成1吨水泥熟料可协同处置0.06~0.15吨的城市生活垃圾,由此可见生活垃圾的处理主要寄托于水泥熟料的生产,生活垃圾能力与水泥市场波动高度相关,水泥市场低迷时将影响生活垃圾的正常处理,不宜作为生活垃圾处理。

(2)由于海南省生活垃圾分类处于起步阶段,生活垃圾分类水平不高,生活垃圾中通常混有餐厨、瓜果蔬菜、甚至建筑渣土等垃圾,直接采用水泥窑协同处置技术在能源结构上明显不太合理,甚至对能源造成浪费。

(3)海南省由于气候原因,雨季较多,生活垃圾含水率相对较高,在处理过程中将消耗大量的热能,造成后期运营成本的增加。

(4)根据现在已运行的协同项目数据显示,水泥窑协同处置运营成本较高,每吨生活垃圾协同处置费约200元左右,结合海南省生活垃圾的特性,由于分类水平不高、含水量大,处置费用也将随之增加。

结合以上分析,本规划暂不建议采用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技术处理生活垃圾,后期可结合实际情况酌情考虑建设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试点项目。

6.2 规划布局

6.2.1 布局原则

按照“科学统筹、区域共享”的原则,从处理设施服务范围、垃圾产生量、运距、环境保护目标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虑与分析,同时兼顾现有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提标改造和淘汰升级等,科学、经济地对全省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进行总体布局,规划海南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布局应遵循以下原则。

1、全省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以上,以现有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为基础,根据各市县对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意向进度、垃圾量规模及处理需求等合理补充;

2、新增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规模宜设置2条及以上焚烧线,单条焚烧线处理规模不宜低于300吨/天,对于垃圾产量少的区域,宜按照邻近市县统筹布局的原则。处理设施选址宜位于现有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附近,实现垃圾的集中处置,便于后期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的构建。

3、对于生活垃圾量大于300吨/天的市县,而周边邻近市县生活垃圾量较小且运距相对合理的,优先设置生活垃圾焚烧厂;生活垃圾量小于300吨/天的市县,其生活垃圾优先纳入邻近市县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

4、沿海市县人口相对集中、垃圾量大、地势平坦、交通便利,应优先采用焚烧处理技术;中部城市人口密度小,垃圾量少,多以山地为主,交通受限,主要纳入相邻市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采用焚烧与填埋相结合的处理模式。

5、考虑运输距离因素,对于跨市(县)的处理设施项目宜按可操作性由强到弱的原则排序,建议运输距离45-75公里以内,确保各项目间垃圾资源的合理配置。

6、海南属于台风等极端天气高发区,灾后产生的大量垃圾依靠生活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难以短时间内处理,极易引发环境污染,同时根据环保要求,考虑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检修等状况,应完善焚烧厂配套渗滤液处理、飞灰、炉渣处置设施等建设,统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分析论证,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争取做到“三同时”,确保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运营前完善渗滤液、飞灰、炉渣等配套设施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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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程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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