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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为生活垃圾焚烧厂实施联网监测 杜绝环保项目“二次污染”

时间:2019-12-30 16:30

来源:宁波生态环境

为了杜绝环保项目产生“二次污染”,按照国家最新要求,宁波市为已投运的生活垃圾焚烧厂“戴紧箍”,全部实施在线联网监测,明年1月1日起,排放超标的焚烧厂将被处以最高100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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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焚烧发电是当前解决垃圾围城的重要手段。“垃圾焚烧厂是重要的市政工程和民生工程,也是治污单位和排污单位。”宁波市生态环境局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人表示,此前生态环境部门对垃圾焚烧厂的自动监测数据仅限于预警作用,不能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为了打赢蓝天保卫战,生态环境部于今年11月21日出台了《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自动监测数据应用管理规定》,并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按照新的管理规定,自动监测数据可作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行业污染物排放超标等违法行为认定和处罚的依据。目前宁波市已投入运行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共5家,垃圾焚烧日处理能力达8200吨。

“这项新规全面覆盖焚烧炉运行、烟气净化、自动监测设备维护等焚烧‘生产线’上的生产环节和检测环节。”具体来说,联网监测内容主要包括:焚烧炉膛温度5分钟均值是否达到850℃,烟气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氯化氢、一氧化碳等5项常规污染物自动监测日均值数据是否稳定达标排放等。目前,宁波市生态环境部门已经对5家垃圾焚烧厂的13台焚烧炉安装联网了烟气自动监控点位,24小时实时监测垃圾焚烧厂的烟气污染物排放情况。

位于北仑的光大生活垃圾焚烧厂负责人阮玲玲说,光大项目投运以来,主要负责处理原江东片区和北仑区域的生活垃圾,日处理生活垃圾1500吨,日发电量68万千瓦时。从投运之初,企业就安装了线上和线下自动监测排放的设备,目前相关在线监测设备已经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据悉,按照大气污染相关法律法规,垃圾焚烧发电厂在线监测数据如果超标,宁波市生态环境部门将根据情况对其处以10万元到100万元不等的处罚。


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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