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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人就《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答记者问

时间:2020-01-20 09:52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

近日,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积极应对塑料污染,有序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积极推广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替代产品,增加绿色产品供给,规范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建立健全各环节管理制度,有力有序有效治理塑料污染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人就《意见》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出台这个《意见》的主要背景是什么?

:塑料是重要的基础材料,在社会生产和居民生活中应用广泛。不规范生产、使用、处置塑料会造成资源能源浪费,带来生态环境污染,甚至会影响群众健康安全。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塑料污染问题,将塑料污染治理作为生态文明建设和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加以推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将制定“白色污染”综合治理方案列为重点改革任务。多年来,各地区、各部门通过出台相关法规文件,开展专项整治,积极推动治理塑料污染。当前,随着生产生活方式转变和新兴业态发展,塑料污染治理工作面临着新的形势和挑战,塑料制品特别是一次性塑料用品的消耗量持续上升;替代产品的推广应用存在不足;新型治理模式的培育不够;企业、公众参与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识有待加强。为进一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有必要通过加强统筹谋划,系统性开展塑料污染治理。

与此同时,治理塑料污染已经成为国际社会的普遍共识,在联合国环境大会、二十国集团(G20)领导人峰会等国际多边场合,均提出全球共同应对塑料污染的相关倡议。我国是发展中大国,在全球共同应对塑料污染问题上,我们将积极发挥负责任大国作用,把倡议变成行动,把理念转为实践,为全球共同应对塑料污染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问:《意见》的总体思路是什么?有哪些特点?

:《意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体现了总结历史和面向未来相统一、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统一、借鉴国际经验和立足国情实际相统一的要求。遵循“突出重点、有序推进,创新引领、科技支撑,多元参与、社会共治”的原则,按照“禁限一批、替代循环一批、规范一批”的思路,提出了塑料污染治理分阶段的任务目标,对不同类别塑料制品提出相应管理要求和政策措施:有序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推广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的替代产品,培育形成塑料减量、绿色物流和循环利用新模式;规范塑料废弃物的回收利用和处置,降低塑料垃圾填埋量。通过系统性治理,推动完善塑料制品生产、流通、消费和回收处置各环节的管理制度,形成塑料污染多元共治体系。

与以往塑料污染治理的相关政策相比,《意见》具有以下特点:

一是系统性。不同于以往政策仅对个别环节和个别领域做出规范,此次《意见》提出的政策措施基本涵盖了塑料制品生产、流通、使用、回收、处置全过程和各环节,体现出全生命周期管理的系统性和整体性,有利于建立形成治理塑料污染的长效机制。

二是协同性。《意见》既提出了禁止、限制类的管制要求,也明确了推广应用替代产品,培育优化新业态新模式,增加绿色产品供给,推进塑料废弃物规范回收和处置等系统性措施。政策调整既针对传统领域,也包括电商、快递、外卖等新兴领域。多措并举,统筹推动,在保障任务目标可达性的同时,也为形成塑料污染治理新型模式提供政策空间。

三是有序性。《意见》充分考虑了各地区和各行业的差异性,按照突出重点、有序推进的原则,区分重点城市、地级以上城市和相关县级城市,按照2020年、2022年、2025年三个时间段,分步骤、分领域,积极稳妥推进塑料污染治理整体工作。

问:《意见》中对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提出了明确的禁限要求,具体考虑是什么?

答: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首先要按照减量化的原则,对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提出管理要求,实现塑料垃圾源头减量。我们在设计相关禁限措施时,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考虑。

一是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选择禁限品类。《意见》起草过程中,我们在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上开展了“我为塑料垃圾污染防治建言献策”的活动,征集到各方面提出的大量关于禁限管控的意见和建议。此外,我们也会同有关方面,深入行业调研,认真研究分析,选择现阶段使用量大、问题相对突出、社会反映强烈的部分塑料制品,率先在部分领域和地区禁止或限制生产、销售和使用。

二是按照有序推进的原则,把握实施节奏。《意见》统筹考虑了不同领域工作和管理基础的差异性,区分不同品类的替代条件,对禁限措施的实施节奏和力度进行了分类设计。对条件较为成熟的,全面禁止生产和销售;对需要逐步推进的,按照不同时间段、区分不同城市,详细规定了禁限措施的实施步骤。

三是按照抓细抓实的原则,落实禁限措施。《意见》规定了禁限措施的方向和目标,为便于各领域的实际执行,我们还将适时更新发布塑料制品禁限目录,细化禁限范围和执行标准。同时,各地区也要按照《意见》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实化细化禁限管控的具体措施。此外,生态环境部将会同有关部门,通过开展联合专项行动,加强对工作的督促检查。

要特别说明的是,虽然《意见》按照稳妥有序的原则对禁限措施做了安排,但在具体执行中,不可避免会对部分行业企业生产和居民生活便利性等造成一定影响。各项措施的落地,需要社会各界的大力配合和支持。后续,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及时跟踪分析各地、各领域实施情况,并积极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推进工作不断深化。

问:《意见》在推广替代产品使用,培育新业态新模式方面有何考虑和具体措施?

答:在推动一次性塑料制品源头减量的同时,为优化产品供给结构,探索培育可持续的新型治理模式,《意见》以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为导向,提出推广应用安全可控、性能达标、绿色环保、经济适用的塑料制品及相关替代产品;积极培育有利于规范回收和循环利用、减少塑料污染的新型业态和模式。

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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