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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固废战“疫”(一):医疗废物主战场战局沙盘

时间:2020-02-07 09:00

来源:中国固废网

作者:刘琪

目前,新型冠状病毒引发的肺炎疫情,已经在武汉、在湖北进入全面爆发阶段,在全国各省也在逐渐蔓延,确认病例和疑似病例人数不断增加。为应对来势汹汹的肺炎疫情,口罩、防护服和其他大量医疗物资被快速消耗,同时也产生了大量具有感染性的医疗废物。如果这些医疗废物处理不当,必然会引发二次感染,导致疫情继续蔓延。

  2003年春天,SARS爆发给人们留下了深刻教训。我国政府高度重视,发布了一系列关于危险废物处理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标准规范,并专门针对医疗废物处理发布了相关管理要求和技术规范,将医疗废物的无害化处理提上了议事日程。2003年6月16日颁发《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其中明确规定:“尚无集中处置设施或者处置能力不足的城市,自条例施行之日起,设区的市级以上城市应当在1年内建成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县级市应当在2年内建成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

  此后医疗危废相关管理办法及技术规范密集出台:同年8月颁发《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10月颁发《医疗废物分类目录》,11月制定《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和警示标志标准》,12月颁布《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2005年制定《医疗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技术规范》。

  目前,新型冠状病毒引发的肺炎疫情,已经在武汉、在湖北进入全面爆发阶段,在全国各省也在逐渐蔓延,确认病例和疑似病例人数不断增加。为应对来势汹汹的肺炎疫情,口罩、防护服和其他大量医疗物资被快速消耗,同时也产生了大量具有感染性的医疗废物。如果这些医疗废物处理不当,必然会引发二次感染,导致疫情继续蔓延。

  一、国家整体部署

  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污水和城镇污水监管工作的通知》及《新型冠状病毒污染的医疗污水应急处理技术方案(试行)》,进一步加强医疗污水和城镇污水监管工作,严禁未经消毒处理或处理未达标的医疗污水排放,防止新型冠状病毒通过污水传播扩散。通知明确,已发生疫情的地方,当地生态环境部门要指导督促相关医疗机构对污水和废弃物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理,做到稳定达标排放;对没有医疗污水处理设施或污水处理能力达不到要求的,应督促因地制宜建设临时性污水处理罐(箱);加强对医疗污水消毒情况的监督检查,严禁未经消毒处理或处理未达标的医疗污水排放。对城镇污水处理厂,要督促其加强消毒工作,确保出水粪大肠菌群数指标达到相关排放标准要求。未发生疫情的地方,要密切关注疫情发展动态,并要求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接纳医疗污水的城镇污水处理机构等提前做好应对准备。通知还要求加大农村医疗污水处置的监管力度、禁止医疗污水进入农田灌溉渠道、防范医疗污水污染饮用水源、加大重点场所监督检查力度、做好信息发布共享等。

  通知以附件形式发布了《技术方案》。《技术方案》明确规定疫情期间,接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或疑似患者诊疗的定点医疗机构(医院、卫生院等)、相关临时隔离场所以及研究机构等产生的污水,应作为传染病医疗机构污水进行管控,强化杀菌消毒,确保出水粪大肠菌群数等各项指标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相关要求。

  卫健委印发《规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称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医疗废物管理,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加大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及时处理产生的医疗废物,避免各种废弃物堆积。通知要求还包括加强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及加强医疗废物的运送贮存。

  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废物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及时部署肺炎疫情医疗废物环境管理工作。通知称,地方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高度重视肺炎疫情医疗废物环境管理工作,切实做好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活动中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加强与卫生健康等部门的协调与配合,形成合力,联防联控。为保障医疗废物处置能力,各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应立即组织建立行政区域内各地市间的医疗废物协同应急处置机制,科学调配医疗废物处置资源;优先收运和处置防治过程中产生的医疗废物。

  生态环境部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管理与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要求。《指南》指出各地因地制宜,在确保处置效果的前提下,可以选择可移动式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危险废物焚烧设施、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工业炉窑等设施应急处置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实行定点管理;也可以按照应急处置跨区域协同机制,将肺炎疫情医疗废物转运至临近地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处置。将肺炎疫情防治过程中产生的感染性医疗废物与其他医疗废物实行分类分流管理。

  生态环境部印发《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监测方案》。《方案》明确了疫情防控期间生态环境应急监测工作的重点。一是做好空气、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二是加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预警监测;三是完善应急监测预案,提前谋划应急准备工作。《方案》要求准确评估突发环境污染事件或环境次生灾害对环境质量的影响,及时向公众发布环境质量信息和应急监测结果,保障民众的生态环境质量知情权。

  二、地区管理:多地启动医疗废物应急处置工作

  在疫情最为严重的湖北省,生态环境厅第一时间发布《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对加强医疗废物环境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要在第一时间开展重点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物收集、贮存,医疗废物运输环节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的专项检查,确保医疗废物全部无害化处理。

  除了湖北省,其他省份也出现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已有多地对医疗废物管理工作进行部署。部分地区医废管理工作部署如下: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紧急印发《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处置工作的有关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对和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开展全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环保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任务分工》。通过对辖区内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医疗卫生与疾病防治部门进行现场检查,服务与指导相关单位认真做好医疗污水、医疗废弃物等的无害化、规范化处置工作,防止二次污染。

编辑:陈伟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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