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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2019年度土壤污染防治简要情况

时间:2020-05-18 10:56

来源:湖北省生态环境厅

2019年,在湖北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部门的指导支持下,湖北省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书记视察湖北时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和《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扎实开展净土保卫战,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一)协调推进机制更加顺畅。将土壤污染防治重点工作纳入净土保卫战,省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年初印发《2019年省污染防治攻坚战成员单位工作目标及重点工作任务清单》,明确任务和责任主体。开展调研督导,实行季度调度分析与问题通报制度。严格落实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责任,强化监督考核,出台《湖北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办法(试行)》。

(二)“两查”工作成效明显。建立了以分管省长为组长的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协调小组,设立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如期保质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共调查17935个土壤点位,农产品点位5922个,覆盖湖北全省各地。压茬推进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污染源整治工作,建立污染源整治清单43家,已完成32家整治工作。

(三)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取得进展。在15个县(市区)开展化肥减量增效示范,连续四年保持化肥使用量负增长。制定《湖北省2020年农膜资源化利用行动方案》,在7个县市建立了20个地膜监测点,对农田土壤地膜残留情况进行持续监测。完成1021个建制村环境综合整治,村庄人居环境得到改善。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进展顺利,按照国家调整的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任务指标,完成各地市(县)任务分解。

(四)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管控严格。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年度任务,开展重点行业企业信息采集2693家,试点打通布点采样保存检测分析全流程,建立初步采样地块清单216宗。建立省级建设用地土壤风险管控与修复名录32宗。重点重金属污染物减排比例达到8.9%,达到国家重金属污染物排放年度控制目标要求。完成193个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整治完成率99.25%,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加强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排查及综合利用工作,制定印发《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整治方案》。

(五)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先试取得成果。黄石全国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紧紧围绕源头预防、风险防控、治理修复、监管能力建设四个方面,积极探索实践,总结形成了“查、防、管、治、建”五位一体的土壤污染防治“黄石模式”。湖北省5个土壤污染治理修复技术应用试点项目已完成或基本完成建设,形成了符合地域条件的试点经验,取得阶段性成果。2019年,联合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召开土壤污染防治现场推进会,交流先行区土壤污染防治典型做法,在湖北省内范围宣传推广先行区治土经验。

(六)能力基础不断夯实。土壤样品库建设、土壤环境信息化建设、省控土壤监测网体系建设等方面达到国内领先水平。省监测中心站、黄石市站已建设的土壤样品库已入库7000余历史土壤样品和20000余农用地详查土壤和农作物样品。开展例行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布设国控监测点位1926个,新增省控监测点位4080个。细化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自行监测要求和程序,制定并发布地方标准《湖北省重点行业企业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规范》(DB42/T 1514-2019)。

(七)执法监察从严落实。制定印发《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持续推进问题整改。“清废行动2018”未解除挂牌督办的2个问题已整改销号,“清废行动2019”问题点位124个,完成整改119个。在湖北省重点区域组织开展了驻点帮扶与定点执法活动,共排查涉土壤污染企业或地块71家(宗),推动土壤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年度内未发生因耕地土壤污染导致农产品质量超标或因疑似污染地块或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不当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有力保障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与人居环境安全。

编辑:陈伟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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