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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生活垃圾分类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发布

时间:2023-12-28 14:32

来源:中国固废网

《山东省生活垃圾分类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已经省政府同意并正式发布,《计划》提出,到2025年年底,山东省各市建立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政策制度体系,全面建立生活垃圾分类长效管理机制,居民普遍形成垃圾分类习惯。各县(市、区)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城乡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率达98%,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37%,全省创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公共机构300个,创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县(市、区)30个、示范街道(乡镇)100个、示范社区(村庄)1000个。

山东省生活垃圾分类三年行动计划

(2023-2025年)

为深入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推动全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质增效,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现场会有关要求,坚持“党政推动、全民参与,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示范引领、全面推进,制度保障、长效管理”,全面提升生活垃圾全过程系统治理水平,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贡献力量。

到2025年年底,各市建立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政策制度体系,全面建立生活垃圾分类长效管理机制,居民普遍形成垃圾分类习惯。各县(市、区)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城乡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率达98%,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37%,全省创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公共机构300个,创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县(市、区)30个、示范街道(乡镇)100个、示范社区(村庄)1000个。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源头减量。倡导“绿色办公”,加快推动无纸化办公,推进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内部办公场所使用再生纸制品。强化商品过度包装全链条治理,开展快递包装绿色治理行动。积极推行大型商超、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等净菜上市工作,广泛开展“光盘行动”,有效减少厨余垃圾产生量。督促指导商品零售、电子商务、餐饮、住宿等领域经营者落实国家有关规定,推进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减量。到2025年年底,全省宾馆、酒店、民宿等场所不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机关事务局、省邮政管理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规范前端投放。

1.科学合理设置投放点。加强源头分类管控,在居民区等各类场所设置与收集范围内各类生活垃圾产生量相匹配的投放点和收集容器,并喷涂统一、规范、清晰的标志。有条件的居民区可设置装修垃圾、大件垃圾的集中投放点,鼓励相邻区域共建共享,或采用电话预约、移动回收等方式上门收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机关事务局牵头,省教育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体育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因地制宜创新投放模式。以居民区为重点,推广“撤桶并点(撤桶建站)+定时定点分类投放+定点监督指导”“点站(房)联动+物业运行”或“定时上门收集”等分类投放模式,鼓励共建共享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精细分类设施。新建居民小区、老旧小区改造同步配套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省机关事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优化中端收运。

1.加强分类运输车辆管理。建立健全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相衔接的运输网络,稳妥推进环卫车辆新能源化。配足配齐密封性好、节能环保的专用运输车辆,统一车辆标识。加强与物业单位、生活垃圾清运单位之间的有序衔接,防止生活垃圾“先分后混、混装混运”。2025年年底前,全省新增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分类运输车辆1000辆以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提升分类转运设施建设管理水平。鼓励统筹规划、建设兼具垃圾分类、可回收物分拣、有害垃圾收集、大件垃圾拆解等功能的综合转运站。对具备条件的既有转运站实施升级改造,完善综合转运、分类计量、车辆信息化管理等功能。2025年年底前,全省大中型中转站或转运站全部完成提升改造。(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自然资源厅、省商务厅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健全可回收物资源化回收利用体系。整合优化可回收物收运体系,逐步实现规模化经营。统筹规划建设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分拣处理中心和集散场地等,推动低值可回收物的回收和再生利用。加快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推动再生资源规范化、专业化处理和利用。2025年年底前,全省基本建成可回收物资源化回收利用体系,实现“两网融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商务厅、省供销社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推进有害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建立健全有害垃圾分类投放、集中收集、规范贮存和安全运输处置体系。居民区、公共机构应当合理设置有害垃圾投放点,引导群众精准投放,确保安全收集。补齐有害垃圾收集运输处置设施短板,属于危险废物的,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有关要求进行管理,确保安全规范处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机关事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完善末端处置。

1.统筹规划建设固体废物综合处置基地。推广静脉产业园建设模式,鼓励各市以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为基础,将厨余垃圾、建筑垃圾、大件垃圾、园林绿化废弃物、市政污泥、农业生产废弃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等利用处置项目纳入综合处置基地。发挥部门协同作用,促进各类处理设施工艺设备共用、资源能源共享、环境污染共治、责任风险共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快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坚持科学评估、适度超前,以集中处理为主、分散处理为辅,科学选择适宜技术路线和处理方式,逐步扩大厨余垃圾收集范围,提高厨余垃圾处理能力。有序推进县(市)餐厨垃圾集中收运、规范处置。着力解决好堆肥、沼液、沼渣等产品在农业、林业生产中的推广应用问题。到2025年年底,全省新增厨余垃圾处理能力1000吨/日以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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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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