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5-12 09:56
来源:河南省人民政府
10.进一步完善城市更新制度标准,深入开展地级市城市体检,支持有条件的县级市开展城市体检,实施城市小微公共空间整治提升工程,2025年上半年新建公共服务领域汽车充电桩5000个,开工改造老旧小区5万户、各类管网500公里。出台加快建筑业高质量转型发展的意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
11.出台2025年重大项目“双百工程”工作方案,制定河南省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调度管理办法,举办全省重大项目集中观摩活动,2025年6月底前2024年专项债券项目和2025年第一批“两重”建设项目全部开工,“双百工程”项目、省重点项目投资额均完成年度计划的60%以上。(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12.出台加力推动基础设施投资回升向好若干措施,制定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用作资本金的省级基础设施重点项目清单,出台规范推进高速公路特许经营工作的意见(试行),完善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投资的政策机制,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发行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13.开工焦济洛平高铁等工程,推进郑州新郑国际机场三期扩建、郑州南站、平漯周高铁、周口港中心作业区一期、沿黄高速公路等项目建设,加快编制周口港、郑州港等港口总体规划。(省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14.加快推进疆电入豫第二通道前期研究,推进信阳五岳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建成西气东输三线河南段、许昌能信煤电项目首台机组,实施200个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力争2025年上半年新增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400万千瓦。(省发展改革委负责)
15.修订现代水网建设规划,制定豫北、豫南、豫西南水网建设方案,基本建成袁湾水库主体工程,推进昭平台水库扩容、白龟山水库除险加固,加快出山店、前坪水库灌区建设。(省水利厅、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16.出台深化包保服务重点企业若干措施、支持企业“小升规”若干措施,建立900家重点工业企业、600家重点服务业企业融资“白名单”协调机制,2025年第二季度组织开展“惠企中原·政在行动”政策宣传解读活动100场以上。(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省委金融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17.深入实施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行动,开展省域营商环境无感监测,全面推行规范执法“入企扫码”,推出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企业用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新车上牌等“高效办成一件事”事项,出台加快加力清理拖欠企业账款实施方案。(省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公安厅、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18.落实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和系列行动方案,健全多层次政企常态化沟通机制,开展金融服务民营经济“三进一提升”(进园区、进商会、进企业,提升综合金融服务质效)系列活动。(省发展改革委、省委金融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19.出台全省新能源汽车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举办2025全省人工智能大会,布局建设一批省人工智能行业赋能中心,发布一批人工智能典型应用场景。建立开发区数字化转型实施标准规范,遴选一批开发区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建立省数据企业培育机制,2025年第二季度认定100家以上省级数据企业。(省发展改革委负责)
20.开展第二批新服务新供给重点项目遴选,出台推动批发零售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健全金融服务专员机制,2025年6月底前组织开展省、市、县三级政金企对接活动1000场以上。(省发展改革委、商务厅、省委金融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21.加强病虫害监测防控、“一喷三防”和农业技术服务,扎实做好抗旱水源调度、机井排查检修工作,确保夏粮丰产丰收。加大畜牧业、渔业政策支持和帮扶力度,加强生猪产能监测预警,确保能繁母猪数量稳定在绿色合理区间。(省农业农村厅负责)
22.开展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职引未来”系列招聘等活动,加力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城乡基层和中小微企业岗位挖潜,实施“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筹备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2025年上半年完成职业技能培训100万人次以上,实现城镇新增就业60万人以上。(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
23.持续推进全省农商行改革,建立“四预两打”工作机制,有效防范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开展县级月度“三保”支出调度管理,持续压降融资平台数量和债务规模。扎实做好迎峰度夏能源电力安全保供工作。(省委金融办、省财政厅、河南金融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24.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开展消防安全“五大”行动攻坚会战,推进化工行业安全专项整治,抓细抓实森林防火、人员密集场所、燃气安全、高层建筑消防、交通运输、危化品生产储运等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强化防汛预测预警工作、优化联防联调方案,加强流域洪水、城市内涝、山洪和地质灾害等突出风险防范应对。(省安委会、防灾减灾救灾委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编辑:李丹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水网/中国固废网/中国大气网“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表、音频视频等,版权均属E20环境平台所有,如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E20环境平台保留责任追究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