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11-06 09:44
来源:中国固废网
新安洁(920370)11月4日发布公告,因环卫项目服务合同纠纷,公司将望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望都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诉至当地法院,索赔4274万余元。
近日,财政部网站“机构设置”栏目信息更新,专司政府债务管理的债务管理司已正式成立。该司肩负着拟订债务管理制度、编制债务限额计划、监测化解债务风险等一系列重要职责,体现了中央层面对地方政府债务问题的高度重视与顶层设计的决心。此举大大增加了长期受账款拖欠困扰的环保等行业企业的信心。
专门成立债务管理司,一方面说明国家层面对“化债”工作的高度重视,另一方面也说明了目前各行业面临的“欠款”问题的严重性。
的确,E20水网固废网此前就曾报道过多起企业被拖欠账款的事件。昨天,新安洁的一则公告又将“回款难”拉回到行业关注的热点上来。因环卫项目服务合同纠纷,新安洁将望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望都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以下统称“被告”)诉至法院,索赔金额高达4274万余元。
这一事件的出现表明了,从国家层面的制度构建到地方层面的债务化解与实践清欠的落实,其路依然漫长。
01.环保企业的维权困境:新安洁两起诉讼事件
从今年上半年环保企业发布的业绩报告中能够看出,应收账款仍然是困扰发展的一个大难题。在解决“回款难”问题的过程中,诉讼往往是企业最万不得已的选择,但近两年,我们发现,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通过“诉讼”维权,追讨欠款,新安洁便是其中之一。我们先来捋一捋新安洁最新公告提到的诉讼事件的来龙去脉:
(一)河北望都案:合同清晰仍拖欠,四千多万欠款拖垮现金流
2019 年 10 月,新安洁中标望都县农村环境卫生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市场化项目,服务期为3年,中标金额为61,965,369元。
2019年11月28日,新安洁与望都县住建局签订《望都县农村环境卫生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市场化项目采购合同》,合同约定了服务范围及内容、工作标准及考核办法、设备配置等,合同约定服务期限为2019年12月1日至2022年11月30日,费用及支付方式为次季度首月15日前支付上季度服务费5,163,780.75元。
2022 年望都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简称“望都县城管局”)与新安洁签订延期协议,约定将望都县住建局与新安洁签订的项目采购合同延期至下一轮服务企业入驻,费用及支付方式为次月15日前支付上月服务费1,721,260.25 元。
合同签订后,新安洁履行了项目服务内容,直至2024年1月31日结束。
2024年3月5日,新安洁与望都县城管局签署《对账确认书》,确认自2021年8月1日至2024年1月31日,应付服务费为51,637,807.50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被告已付12,999,918.25 元,欠付38,637,889.25元。
即便手续完备、责任清晰,望都县两部门仍仅在2025 年 1 月支付 100 万元,剩余 37,637,889.25元拖欠至今。这意味着从2021 年 8 月欠款至今,企业承担了近 4 年的资金占用成本 —— 截至 2025 年 9 月,新安洁应收账款高达 4.5 亿元,不得不计提坏账准备,营收同比下降 16.14%。
无奈之下,新安洁于2025 年 10 月将望都县住建局、望都县城管局诉至当地法院,索赔本金及利息共计4274 万余元。10月31日该案件已由望都县人民法院立案受理。
虽案件已受理,但什么时候回款、能回款多少,仍有很多不确定性。
这就不得不提到新安洁2023年的一起诉讼:
(二)河南永城案:胜诉仅得半款,两年诉讼耗空生机
2019 年 3 月,新安洁子公司新永环境与永城市崇法寺街道办签订环卫服务协议,试运营年费 1100 万元。协议到期后,新安洁中标 3 年期续标项目却遭对方以 “人员调整、疫情防控” 为由拖延签约,但仍持续服务至 2023 年 9 月 —— 期间月度考核均达 95 分以上,累计产生服务费 4985.18 万元,仅获付 2694.35 万元,欠付金额达 2290.83 万元。
2023 年 12 月,协商无果的新安洁提起诉讼,直到2025 年 6 月才迎来一审判决:法院以“扣减疫情及行政区划调整费用” 为由,仅支持 1064.22 万元诉求,且驳回利息主张。即便后来新安洁提起上诉,同年9 月终审仍维持原判。这场耗时近两年的诉讼,最终让企业仅追回欠款的 46%,且错失了资金周转的关键窗口期。新安洁虽称将申请再审,但已难掩经营颓势 —— 仅 2025 年前三季度,公司净利润已亏损 3607.66 万元。
(三)案件背后的深层隐患:账款拖欠正在扼杀企业生机
这些案例清晰地表明,企业被拖欠账款的隐患远不止于财务报表上的数字。它紧紧扼住了企业资金周转的咽喉,不仅阻碍其自身发展,更会通过产业链传导,影响其下游众多供应商的生存状态。
正如我们所见,由于环保项目一般涉及的金额大、周期长,一旦款项被长期拖欠,极易将企业拖入“干活-垫资-讨债”的恶性循环。这正是为什么一些企业宁愿冒着与甲方关系破裂的风险,也要通过诉讼为企业搏得一线生机。
然而,现实往往是残酷的:即使最终胜诉,回款周期也充满不确定性;而在经历漫长的诉讼拉锯战后,企业的业务拓展能力、融资信用和市场信心可能已遭受不可逆的损伤,最终导致“胜诉却难翻身”的困局。
02.国家行动:构建长效机制,为化债铺路筑基
面对“拖欠账款”这一沉疴顽疾,国家层面正在系统性地构建长效机制,为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铺路筑基。
早在今年9月,媒体便披露财政部将组建专门机构管理政府债务。近日,随着财政部网站“机构设置”栏目信息的更新,宣告了财政部债务管理司已正式成立,标志着政府债务管理进入了专业化、专职化的新阶段。该司将承担拟订债务管理制度、编制债务限额计划、加强风险监测监管等核心职责,旨在从源头规范债务发生机制,筑牢防范风险的堤坝。
专业化机构的设立,是国家持续完善化债制度体系的关键一环。此前,《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 的修订与实施,已为维护中小企业权益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武器。《条例》不仅明确了机关、事业单位最长60日的付款期限,规定了高标准的逾期利息,更关键的是建立了清晰的投诉渠道和责任体系:
明确管理职责:国务院负责中小企业促进工作综合管理的部门进行综合协调、监督检查,其他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配合。
压实地方责任:要求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支付工作负总责,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管理工作。
这一设计形成了从中央到地方的系统性监管网络,旨在将化债压力有效传导至各级政府。
行业呼声:期盼长效机制,终结“要钱比干活更难”的困境。
国家政策的决心与拖欠难解的现实之间,依然存在落差。E20水网固废网曾报道了大量环保企业的“回款难”的维权案例,诸如“环保企业诉讼讨要5亿欠款”、“执行款到了,企业却已破产”等报道,折射出行业的普遍困境。“要钱比干活更难”已成为许多环保企业负责人无奈的共鸣。
在经历漫长的诉讼拉锯战后,许多企业坦言,其核心诉求并非对簿公堂,而是希望能与相关机构、部门建立一种稳定、可持续的沟通渠道和机制。企业也期盼,随着债务管理司的成立和《条例》的严格落实,能够看到相关诉讼案件逐渐减少、政企合作重归健康轨道的未来。这既是企业的期盼,也是对地方治理能力的现实考验。
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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