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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现状,问题和对策

▲ 2004年全国危险废物产生量,上报医疗废物处理设施246个,非典焚烧炉175个。
1.集中处理设施149个(含非典设施43个)、在建22个
2.主要分布在广东(15个)、江苏(15个)、山东(12个)、山西(10个)以及河北(9个)、四川(9个)、浙江(7个)、黑龙江(7个)、河南(6个)、辽宁(6个)等10省,占全国处理设施总数的64.4%。
3.现有综合利用和焚烧设施数量大于规划数量,但规模小、布局不合理、技术水平堪忧。总体来看,目前危险废物综合利用的发展较为混乱和失控,呈现某几种废物利用发展过热、全国局部地区发展过热、社会生活源废物的处理基本处于真空的状态,且水平不高、二次污染严重。
4.现有医疗废物设施均采用焚烧工艺,且大多数为热解焚烧工艺。医疗废物热解焚烧技术门槛较低,国内热解焚烧炉厂家有50多家,各类技术充斥市场,大多数是理论上、局部的热解焚烧。现有医疗废物热解焚烧设施可以实现稳定达标、安全处置的微乎其微。
5.综合利用发展较快,缺乏宏观管理和调控。
6.综合利用的对象局限性比较突出。
7.少数经济利益较好的废物市场竞争激烈,但二次污染严重。
8.缺乏综合利用技术规范和标准。
9.规划项目建设中必须慎重考虑综合利用的功能。

▲ 七条规划原则
1.集中处置,合理布局
2.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统筹规划和建议
3.采用先进实用技术,切实实现安全处置
4.功能齐全,综合配套
5.加强监管能力建设
6.综合利用的对象局限性比较突出。
7.提高装备制造水平,积极推进产业化
8.先行试点、稳步推开。

▲ 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管理
1.加快固废中心等能力建设
2.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发放管理
3.危险废物名录的修订
4.制定二恶英监督性监测规范
5.制定工程竣工验收规范
6.结合工程竣工验收规范
7.结合污染源普查,摸清危险废物底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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