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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EE及RoHS指令在欧盟各国的实施---德国


  一份详细的关于如何转化实施WEEE指令和RoHS指令的工作方案于2004年3月份在德国制定完成。2004年7月,德国针对WEEE的法案(范围和定义与WEEE指令一致)出台。但由于要经历比较繁琐的听证会程序,该法案没有如期在2004年8月颁布。该法案的具体内容如下。

(1)产品设计。在设计伊始时,制造商和零售商必须考虑产品的再使用问题(但法案没有具体规定是对整个产品的再使用还是对零部件的再利用),如果产品设计影响产品的再使用,则该设计的优势于可再使用的设计带来的劣势。

(2)回收要求。从2006年开始,德国每年人均回收至少4kg的废旧电子电器(全国范围)。废旧电子电器的所有者必须确保家用废物的单独回收或搜集。各市政当局应通过上门回收或者建立至少一个定点回收点,负责家用废旧电子电器的回收。消费者可以免费将废旧电子电器送到定点回收点。零售商可自愿回收废旧电子电器。生产商可以建立自己的回收体系。同时,市政当局必须免费将搜集到的废旧电子电器分成7个大类(大家电;制冷设备以及冰箱(含CFC?);信息技术和通讯设备;消费类电子设备;显示器和电视;含有汞的灯具;小型电子电器设备、工具、医疗设备、telling machines,监视设备,照明设备和体育器材。),并提供给生产商。 一旦回收点搜集到的某类WEEE面积达到30平方米,市政应该通知“联合组织”(以下文中具体介绍)。“联合组织”将决定哪个生产商或第三方机构负责提取,并将此信息送到中央注册点(一个独立的公共组织)。中央注册点将核实计算的结果并通知制造商或由若干个制造商委托的第三方机构拉走已经分好类的废旧电子电器产品。

(3)处理。在处理废旧电子电器之前,必须检查一下该产品是否可以作为一个成品或者零部件重新利用。处理要求主要是按照法令要求除掉有害物质,处理和存放设施必须符合一定的要求。法案中对有害物质和设施有详细的规定。

(4)回收再利用。各类产品再回收以及再利用比例大体上与WEEE指令中规定的目标一致,但是如果废旧电子电器作为原用途再利用,在2008年12月31日之后?将不计入此目标之内(核实:WEEE指令中,回收目标是根据单件产品设定的?)

(5)用废旧电子电器的回收费用。制造商和进口商必须支付从市政回收点运输费用,以及再使用、回收以及处理的费用。同时,制造商和进口商还必须负责家用历史废物的回收处理费用。在回收费用方面,德国市政协会环境委员会有一些异议:制造商责任制实际上是由制造商和当地政府共同分担的,因为政府必须回收并分类整理搜集到的废旧电子电器,市政协会环境委员会认为这种方法与定义中的“生产商全面责任制”不吻合,因为公社的财政能力以及其运作能力可能不足与履行其义务,如人力不够以及没有足够的存放地点等。环境部认为,回收费用其实是由制造商和消费者共同承担的,因为消费者交纳了相关的税费。因此德国市政协会环境委员会正在考虑利用废物回收解决8000个到10000个智障或残疾人的就业问题。目前,德国市政协会环境委员会正在和联邦环保部交涉,争取可以几个公社联合建立回收中心,而不是必须独立建立回收中心。而生产商和地方政府则都认为,法令的一些细节不够人性化,例如,回收灯具的容器也必须集满30m3才通知生产商拉走,即使在大城市这么多废旧灯具的积累也需要几个月的时间。

(6)非家用废旧电子电器的回收处理。法案规定,制造商和进口商必须负责2005年8月13日以后上市的产品的回收处理;原则上,2005年8月13日之前上市的历史废物的处理应该由使用者承担,但是使用者和制造商可以通过协商处理。

(7)提供给消费者的信息。对于WEEE指令中规定的第一类大型家用电子电器历史废物的处理费用,在2013年2月13日可以在售价之外可以单独标注,对于其他类产品,可以在2011年2月13日单独标注。标注的处理费用不得高于实际处理费用。但2003年8月13日以后投放市场的产品回收处理费用可能不得单独标注;在法案正式实施后,电子电器产品的标识以及小型电子电器产品的文件必须清楚标明产品是2005年8月13日之后投放市场的,必须按照WEEE指令的附件IV在产品上粘贴一个划有交叉十字的带轮垃圾箱标识。市政必须通知各家庭搜集或回收渠道,消费者在废旧电子电器再生、材料回收以及其他回收过程中可以发挥的作用;设备所含的有害物质以及可能带来的后果;画有十字叉的带轮垃圾箱标识的含义。

(8)处理设施信息。每个生产商必须在新产品投放市场1年内提供与处理设施有关的信息。

(9)信息报告。为了避免政府官僚主义或使官僚主义最小化,德国鼓励各州政府建立中央注册点,但是将具体的实施权利和责任转交给一个或多个私营的联合组织(Joint Organization),在中央注册点的管理和监督下工作。制造商和进口商必须在中央注册点注册,提供年度回收并处理家用废旧电子电器的资金证明,为了避免公司逃避责任,中央注册中心将为联合组织提供已经注册的制造商和进口商名单。

  德国电子电器行业协会(ZVEI)和信息技术、通讯和新兴媒体行业协会(Bitkom)强调他们已经决定通过一个EAR项目,履行其废旧电子电器的回收责任。但使他们担心的是,各州政府全权负责的中央注册点可能分成16个独立的分部,这对于他们的会员来说必须在16个分部独立注册,给其会员造成很大的负担,并且难于查出那些逃避回收责任的人。

  制造商和进口商必须在2005年5月1日前建立一个“联合组织”,“联合组织”的主要职责是向中央注册中心(也有可能到那时起成为联合组织的一个分支机构)科学的依据,据此判断应该由哪个制造商或者第三方组织负责,应该回收多少数量的WEEE等。如果没有成立联合组织,市政可以要求制造商提供处理费用。联合组织不得和回收或处理商签订协议。必须在网上公布注册公司的清单以及详细的废物统计数据。 生产商必须向联合组织提供的信息包括:a.月度报告:根据使用者的不同(家用和非家用),投放市场的电子电器设备;b.年度报告:从市政回收中心和/或通过自己的回收渠道回收的废旧电子电器的重量;再使用、回收或者出口的废旧电子电器的重量。

(10)回收组织(履约体系)。此前,德国并没有任何的回收体协。Bitkom(即信息产品、通讯产品以及新兴媒体产品行业协会)和ZVEI (电子电器行业协会)已经联合成立了一个非营利性中心办公室,即EAR(the Electro Appliance Register Project Company,电子电器注册项目公司)。该办公室将试图寻找一个解决所有的WEEE指令所涵盖的电子电器产品注册的责任(2005年5月1日以后由中央注册点负责),协调回收事宜并推动各方或各企业的参与。目前已经从电子电器生产商处筹集了五百五十万欧元用于该办公室的筹建。该组织将在中央注册点以及联合组织正式投入运营以后解散。

  DSS(德国负责包装回收的组织)正在考虑将小的电子产品列入其回收的范围。2004年9月,该组织已经在莱比锡(Leipzig)建立了一个试点工程。消费者可以将小型电子产品放在带有绿点LOGO黄色袋子或者的垃圾桶里。

来源:《电器》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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