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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匈、奥城市公用事业发展和监管考察报告(1)

时间:2006-02-23 10:00

来源:发改委网站

国家发展改革委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司考察团
    
    
    
    
    二OO六年二月
    
    应德、匈、奥三国相关机构的邀请,国家发展改革委综合改革司城市公用事业监管体制改革考察团一行6人,于2005年11月20日-12月2日对上述三国进行了考察访问。期间,考察团围绕城市公用事业投资与运营、市场化改革进展以及监管体制和监管经验等主题,分别与德国经济劳动部、柏林技术大学、柏林市经济、劳动和妇女局、联邦网络服务署、联邦卡特尔局,匈牙利能源局、布达佩斯供水公司、经济运输部,奥地利经济研究所、电力监管有限公司、维也纳市政公司等机构的政府官员、公用事业服务机构的负责人进行了座谈交流。现将考察情况综述报告如下:
    
    一、 三国城市公用事业运营的基本情况
    
    传统上讲,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一直被欧洲各国视为是政府的重要职责,大量的公用事业企业是由国家和各州以及基层政府直接兴办的,国家财政投资一直是其主要资金来源,政府设立相应机构对公用事业服务实施监管。在公有公营的体制下,公用事业领域普遍存在官僚作风严重、效率低下、不计经营成本、竞争不足和监管不力等弊端。为此,三国都先后推动了公用事业服务领域的市场化改革,强化了市场监管,尤其在欧盟一体化的背景下,改革步伐和监管力度不断加大。总的看,三国城市公用事业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有了明显改善,监管体制逐渐完善,但三国市场化改革的进展也各不相同,城市公用事业仍以地方和基层政府公有为主导,既有成功的经验,也存在一些有待解决的问题。
    
    (一)公用事业运营概况
    
    1、天然气供应领域
    
    三国的天然气供应主要依赖进口,少部分由国内供应商提供,在具体运营方面有着不同的经验。
    
    德国的天然气供应系统可划分为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由约10-15家国家级的天然气经销商或天然气经销和生产商构成;第二个层次是以各地区及基层政府的市政公司为主的天然气分销商,约有100家;第三个层次是众多的终端用户,主要是大企业用户。每个地区天然气供应商的数量不同,有的地区仅有一家能源公司。它们有的是地方政府投资的公有企业,有的是州政府或基层政府进行适当参股的私有企业,随着股份化改革的深化,公有股权的比例逐步降低。输气管等网络型企业,多为私有企业经营。天然气的供应途径是:第一层次的经销商将天然气批发给第二层次的市政公司,再由市政公司向终端客户供气,也有为数不多的经销商直接供气给终端大客户的情形。
    
    (德国天然气供应图)

编辑:王彩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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