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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昆明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工作会议于近日召开

时间:2007-05-29 09:46

来源:国家环保总局网站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颁发的《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昆明市医疗废物管理规定》(昆明市人民政府第63号令),切实加强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防止疾病传播,保障人体健康,全力推进昆明市医疗废物的集中无害化处置。5月17至18日,昆明市环保局和市卫生局共同组织召开了昆明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工作会议,各县(市)区环保局、卫生局及部分医院共计120多人参加。

  昆明市环保局刘琍琍总工程师结合昆明市的实际情况就如何加强医疗废物的管理提了要求。要求对过去医疗废物没有进行集中处置的非城区的县(市)区卫生、环保局等部门要尽快要求县(市)区政府所在地的所有医疗卫生机构按照规定进行集中处置,将医疗废物交由云南正晓环保投资有限公司进行安全处置。要建立健全医疗废物产生、处置台帐,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通过痕迹管理来体现管理工作情况。并强调:医疗废物处置工作是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工作,考核指标要求城市地区的医疗废物处置率达100%,各卫生、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加强沟通、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切实加强对医疗废物的管理,确保“创模”指标的完成。

  昆明市卫生局解嘉洪副局长对卫生行政部门加强医疗废物管理提出了下一步的工作要求。要求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切实负起工作职责,加强领导、统筹规划,汇同有关部门,把宣传、贯彻落实《昆明市医疗废物管理规定》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把医疗废物处置情况作为医疗机构评审、效验的重要指标,加强综合治理,确保监督管理到位。并要求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内部基础设施建设,规范医疗废物管理。

  昆明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的负责人介绍了该中心建设及试运行情况,并提出要高标准、高效力、高质量地把医疗废物的收集、运输、焚烧工作做好,真真实实地为环保事业出一份力。

  会后,与会人员参观了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对该中心试运行工作情况给予了肯定,并表示将加强医疗废物的监督管理,积极推进昆明市各级各类医疗废物的集中处置,确保人体健康和环境安全。

编辑:王彩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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