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2-10-26 17:02
来源:巴中市政府办公室
近日,“四川巴中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正式对社会各界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开征集公众意见。据了解,该生活垃圾发电项目建成后,巴中市的生活垃圾将不再掩埋,日可焚烧垃圾1200吨。
据了解,拟建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将对巴中市城区、镇、乡集镇产生的生活垃圾进行焚烧处理,在对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的同时进行资源综合利用,焚烧热量用于发电。工程的建设有利于改善巴中市城乡居民的生活和工作条件,属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拟选场址在巴州区光辉乡哨台村,征地面积约86660平方米。设计总规模为日焚烧垃圾1200吨,一期规模为日焚烧垃圾600吨,配置2台300吨的焚烧炉及一台12MW的汽轮发电机组,垃圾焚烧炉选用机械炉排炉,焚烧炉和发电机组运行时间不小于8000h/a,工程年发电量约为72.87×106KWH。主要排放污染物为焚烧烟气、恶臭、废气、废水等。焚烧处理设施服务期限为30年。服务范围为巴中市城区、镇、乡集镇。
据有关环保专家介绍,焚烧烟气采用“半干法脱酸(旋转喷雾)+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组合的烟气净化工艺,达一级排放标准,由80米高烟囱排入大气,通过烟气处理工艺及控制炉温对烟气中的颗粒物(粉尘)、二恶英、重金属气溶胶和酸性气态污染物等进行有效治理后达标排放。垃圾渗沥液拟采用“UASB反应器+膜生物反应器(MBR)+纳滤(NF)”处理工艺,处理后出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三级排放标准后,经自建约8千米管道,排入巴城污水处理系统。垃圾焚烧后的炉渣送至填埋场填埋。飞灰按危险固体废物处置要求,经过固化(稳定化)处理,达相关标准后,运输至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置。
编辑:郑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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