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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尔利收购金源机械22.99%股权成第一大股东

时间:2016-10-25 16:19

来源:维尔利

近日,江苏维尔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梅强(以下简称“甲方”)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就甲方将其持有的常州金源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或“金源机械”)22.99%的股权转让给公司的事宜达成一致意见。

双方同意以人民币1523.7080万元将甲方持有金源机械22.99%的股权转让给公司。金源机械为公司参股子公司,公司现持有金源机械37.01%。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金源机械60%的股权,金源机械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2016年10月21日,维尔利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暨对外投资的议案》。

常州金源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969万元,经营范围包括机床零部件,钢结构件形成设备,环保污染防治设备,石油钻采设备、工具及配件的制造;金属冷作加工。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

2015年4月,公司与梅建芳、梅强共同签订了《增资扩股协议》,就对金源机增资扩股事宜达成协议。公司拟出资3,100万元,认购金源机械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1,469万元(超出公司认购注册资本的人民币1,631万元投入,计入金源机械资本公积),占金源机械增资后注册资本的37.01%。

金源机械目前的股东构成情况

截至2016年9月30日,金源机械的主要财务数据

(注:以上2015年数据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股权转让完成后的股权结构

股权转让完成后,目标公司的股东会由梅强、梅建芳及维尔利三方组成,股东会选举五名董事组成目标公司新一届董事会,其中三名董事由维尔利提名人士担任,两名董事由甲方提名人士担任;选举两名股东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大会另行选举的一名职工监事共同组成目标公司新一届监事会,其中一名股东代表监事由维尔利提名人士担任,一名股东代表监事由甲方提名人士担任。

随着公司业务范围的不断扩大,项目工程的不断增多,公司在设备改造加工的需求随之增加,为适应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进一步提高公司设备改造加工水平,公司拟控股金源机械。

通过本次交易,公司将继续充分利用常州地区的配套加工能力,进一步打造跟国际接轨的装备制造加工平台,有效控制公司在装备制造方面的成本及质量,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在关键装备制造方面的整体竞争能力,有利于公司扩大业务规模,提升核心竞争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公司也将进一步加强与金源机械目前经营团队的充分沟通,委派专业管理、技术、财务人员,加强双方的全面了解,快速整合双方的经营、管理和技术,实现协同发展,为公司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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