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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全文|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区餐厨垃圾管理的实施意见

时间:2018-01-17 09:20

来源:大连市政府

日前,中国固废网获悉,大连市出台关于加强城区餐厨垃圾管理的实施意见,意见指出:到2020年底,中心城区餐厨垃圾集中收运率达到40%,县(市、区)城区完成组织机构建设、落实责任主体、制定整治方案、摸清单位底数、招标收运企业、编制收运处置规划等工作,并组织开展餐厨垃圾专项整治。到2025年底,全市城区餐厨垃圾集中收运率达到70%,基本实现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以下是意见全文: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城区餐厨垃圾管理,保障食品安全,防止环境污染,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的意见》(国办发〔2010〕3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沟油”治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7〕30号)和《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公共机构和公共场所实行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通告》(大政发〔2017〕66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统一协调、属地管理、部门联动、公众参与”的原则,以整治餐厨垃圾违法排放、非法收运处置和“地沟油”回流餐桌为重点,以实现餐厨垃圾统一收运、集中处置为工作目标,加强收运处置设施建设,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全面实施餐厨垃圾收运处置监管体系,推进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二、任务指标

到2020年底,中心城区餐厨垃圾集中收运率达到40%,县(市、区)城区完成组织机构建设、落实责任主体、制定整治方案、摸清单位底数、招标收运企业、编制收运处置规划等工作,并组织开展餐厨垃圾专项整治。

到2025年底,全市城区餐厨垃圾集中收运率达到70%,基本实现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三、工作任务

(一)继续推进收运处置体系建设。加强收运能力建设,中心城区收运车辆设备必须满足每日200吨的收运目标,实施收运车辆改造,确保车载计量和挂桶作业符合作业要求。(责任单位:市城建局)加快推进与末端处置试点企业的协议签订工作,明确末端处置项目建设的边界条件,确定报价模式、投资运行成本及补贴单价。(责任单位:市城建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涉农区域要编制餐厨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规划,按照规模化和分散就地处置相结合的方式建设餐厨垃圾资源化处置设施。(责任单位:各涉农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餐厨垃圾收运作业实行属地化管理,特许经营权结束后,按行政辖区在统一的质量标准、监管办法等框架下实施餐厨垃圾收运作业招标工作,选定作业企业,确保有序衔接。(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

(二)持续开展餐厨垃圾专项整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收运处置目标,对城区产生餐厨垃圾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食堂和餐饮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建立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基本信息台账,对未纳入集中收运的单位和已纳入的单位分别登记,做到底数清楚、信息完整。对餐厨垃圾产生单位提出餐厨垃圾和“地沟油”存储、投放管理要求,确定垃圾收集容器及其存放场所,及时与特许收运企业签订收运协议。特许收运企业要按照收运作业方案,在协议时间和规定地点收运餐厨垃圾和“地沟油”,并检查餐厨垃圾分类存放情况,及时上报不按规定将餐厨垃圾和“地沟油”交由集中收运或将生活垃圾与餐厨垃圾混合排放的单位信息。监督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和收运处置单位建立餐厨垃圾管理台账和“地沟油”管理台账,严格检查是否按规定填写、记录、报送工作台账,是否按规定将餐厨垃圾分类排放,是否将餐厨垃圾和“地沟油”交由合法收运企业集中收运。(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餐厨垃圾集中收运处置单位要定期向社会公示餐饮服务单位的餐厨垃圾收运处置量,接受公众监督。(责任单位:市城建局)

(三)实施严厉的管控措施,强化环节监管。加强餐厨垃圾产生源头管理,在实施许可中严格督导餐饮服务、加工、流通等单位配备餐厨垃圾储存容器;在日常监管过程中,配合城建部门落实餐厨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台账制度。(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各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以集体食堂和大中型餐饮单位为重点,推行安装油水分离器等设施,严格杜绝废油脂直接进入城市市政排水管网。(责任单位:市环保局)严厉打击非法收运餐厨垃圾和“地沟油”的行为,加大查处非法收运餐厨垃圾和“地沟油”运输工具的力度。(责任单位:市行政执法局、市公安局,各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以城乡结合部和城市近郊区为重点,加强对禽畜饲养场所的监督检查,对使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垃圾喂养禽畜的养殖场户依法予以处罚。(责任单位:市农委,各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

(四)加大执法力度,实施联合惩戒。严厉打击非法收运餐厨垃圾和“地沟油”的行为,严格查处不将餐厨垃圾和“地沟油”交由合法收运企业收运的行为,对违法销售或处置餐厨垃圾和“地沟油”的餐厨垃圾产生单位依法予以处罚;以城乡结合部和城市近郊区为重点,仔细排查和清理非法生产“地沟油”的黑窝点,摸清“地沟油”原料来源和销售渠道,对发现的问题追查到底,对黑窝点一律取缔,严厉打击有关违法犯罪行为。对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等内部集体食堂(餐厅)不按照规定处置餐厨垃圾和“地沟油”的,除进行处罚外,还要追究食堂(餐厅)所属单位负责人的责任。(责任单位:市行政执法局、市公安局,各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健全监管信息交流和反馈机制、监管执法联动机制和监督检查机制,及时通报情况,形成联动打击合力,实现对“地沟油”和餐厨垃圾的全程监管,确保不留隐患和死角。(责任单位:市城建局、市行政执法局、市公安局、市农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环保局,各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健全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通报机制,加大对制售“地沟油”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农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行政执法局、市城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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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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