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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政府印发关于《咸阳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时间:2018-03-06 14:12

来源:咸阳市政府

  灰土类,包括灰土、砖、瓦、煤灰、花盆、陶瓷制品、玻璃纤维制品等;

  其他废物,包括卫生纸、卫生巾、面巾纸、餐巾纸、纸尿裤、湿纸巾、烟头等被污染的纸类、塑料制品和纺织物等。

  (二)分类方式。

  以政府主导、市场参与、社区组织、住户落实的方式推进垃圾分类的实施。

  1、分类投放:按照分类类别,在机关单位、学校、企业等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的机构和分类小区设立垃圾分类收集点;在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初期,安排垃圾分类投放指导人员,对垃圾分类投放行为进行指导。有害垃圾需按灯管类、家用化学品、电池类三个品种进行详细分类投放。

  2、分类运输:对生活垃圾收集站点等进行分类改造,以适应和满足生活垃圾分类要求,配备满足垃圾分类清运需求、密封性好、标志明显、节能环保的专用收运车辆,采用“车载桶装”等收运方式,有效避免垃圾分类投放后重新混合收运。

  3、分类处理:可回收物分类收集后进入废品回收体系循环利用;有害垃圾暂存达到一定数量后交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企业处理;其他垃圾进入传统生活垃圾物流体系,运至生活垃圾终端处理场所处置,探索终端机械自动分选、资源化利用、全量化处理技术,对其他垃圾进行细分类处理和循环利用。

  三、实施范围及步骤

  (一)实施范围和主体。

  在咸阳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以公共机构、相关企业为主,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选择试点小区逐步引导社区居民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上述区域内的以下主体,负责对其产生的生活垃圾按照我市分类标准及方式实施。

  1、公共机构。包括党政机关,学校、科研、文化、出版、广播电视等事业单位,协会、学会、联合会等社团组织,车站、体育场馆、演出场馆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

  2、相关企业。包括宾馆、饭店、购物中心、超市、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铺、商用写字楼等。

  3、试点小区。包括居民小区、单位家属院、社区服务机构等。以秦都区彩虹小区北生活区、中华小区、金泰丝路小区,渭城区长庆石化小区等4个试点小区为基础,根据试点情况,逐步扩大试点小区覆盖范围。

  (二)工作步骤

  1、试点阶段(2018年)。

  (1)编制我市城区2018年-2020年生活垃圾分类治理规划,统筹部署城市规划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2)按照国家和省级相关要求,以有害垃圾分类工作为重点,制定城区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措施。

  (3)启动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以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为试点启动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及时总结试点经验,为扩大试点范围奠定坚实基础。

  (4)广泛宣传动员。利用网络、电视、报刊、宣传品等载体,发动环保志愿者和社会各界力量,宣传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强化市民分类意识。公共机构、相关企业和居民社区,自行组织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培训和知识培训。

  (5)衔接生活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市城建局、市商务局配合,以现状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为基础,建立和规范可回收物的回收、利用网格体系。

  (6)确定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小区、试点单位。根据前期试点工作开展情况,确定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的公共机构和居民小区,开展试点工作,对推进落实较好、代表性较强的,授予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单位(小区)称号。

  (7)规范有害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城区每个街道办选择5个小区开展有害垃圾分类试点工作,重点研究有害垃圾分类收集、贮存、运输等环节的衔接工作。

  (8)开展餐厨垃圾分类收运处理。启动城区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与无害化处理项目及其配套收运系统,对餐厨垃圾实施分类收运处理。

  (9)完善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配备。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引入专业企业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运输过程管理和设施建设。完成试点区域内有害垃圾、可回收物独立收运体系建设,同步配套专用收集车辆及工作人员。

  (10)启动生活垃圾终端分类处置设施建设,探索建立集机械分选、分类处置、资源化利用和全量化处理于一体的城市生活垃圾(其他垃圾)处置利用基地。

  2、推广阶段(2019年底)

  (1)完善支持政策,严格落实国家对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规范专业服务企业生活垃圾分类过程监督管理。

  (2)根据试点成果,逐步扩大示范小区、示范单位范围,同步完善试点区域范围内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设施。

  (3)按照实施主体划分,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制度,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普及宣传、业务人员培训等。

  (4)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定期检查试点单位(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推进落实情况,并进行评价和通报。

  3、巩固阶段(2020年)

  (1)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相关规章、标准、制度体系,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

  (2)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公共机构、相关企业全部实现强制分类,城市公共空间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全覆盖,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覆盖率80%以上,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3)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减量、资源利用、无害化处置的无缝衔接,缓解生态环境压力,降低“邻避”效应和社会稳定风险。

  (4)全面总结阶段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经验,科学制定下阶段生活垃圾分类规划、方案。

  四、组织领导

  (一)组织机构

  成立咸阳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置相关政策措施的研究制定及贯彻落实。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刘印生  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组长:王  宁  市政府副秘书长

  申海民  市城建局局长

  成  员:徐国健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

  王小练   市发改委副主任

  丁收卫   市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市教育局副局长

  张维护  市公安局副局长、交警支队支队长

  方晨斌  市质监局副局长

  赵志荣  市财政局副局长

  王志刚   市国土局副调研员

  张云霞  市旅游发展和文物保护委员会副主任

  薛  扬  市环保局总工程师

  陈光锋   市住建局副局长

  蒙  群  市城建局副局长

  郝志煜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编辑:刘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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