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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废行动2018” 第六批部级挂牌督办问题整改情况 (其他固体废物类)

时间:2018-07-30 11:10

来源:生态环境部

清理情况:该点位露天堆放约500吨煤炭已全部清理完成,移动泵与软管已拆除。

溯源情况:该煤炭来源于湖北昌立能源有限公司自河南宝丰洗煤厂购买,本码头起中转作用。

处罚情况:针对上述问题,已由猇亭区环保局对该公司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13万元。

问责情况:猇亭区依规依纪启动问责程序,猇亭区监察委对区环保局局长朱波涛给予责令书面检查的问责处理,对区交通运输局局长钟家权给予责令书面检查的问责处理。

信息公开:该点位整改进展情况已于7月1日在宜昌市政府网站上公示,7月14日在《三峡日报》进行了公示。

6.编号:62-新24

主要问题:江西省抚州市南城县抚州龙辉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水泥罐车在移动中将清洗液倾倒至厂区地面,经雨水管网直接排放到黎滩河(现场测试罐车清洗液pH值为13),造成河面排放口附近水体颜色成灰色。

清理情况:该企业建成清洗废水收集沉淀池,清洗废水经沉淀后抽回厂区回用,于2018年5月16日完成清理。

溯源情况:经核实,抚州龙辉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水泥罐车在移动中将清洗液倾倒至厂区地面。

处罚情况:南城县环保局立即制止该企业违法行为,并立案查处,对该企业实施停产整治,对主要责任人移送公安行政拘留,处罚款11万元已到位。

问责情况:经南城县政府研究决定,对洪门镇镇长官志勇、副镇长吴莉、付前村包村干部章效明进行了通报批评。经县纪委研究决定,对洪门镇付前村包村干部章效明进行诫勉谈话,对负责环保工作的副镇长吴莉予以全县通报。

信息公开:该点位整改进展情况已经于2018年5月24日在抚州市政府网站、抚州日报A版进行信息公开,后续将在抚州市环保局、政府网站再次公开。

7.编号:138-新5

主要问题:贵州省毕节市赫章县平山乡中寨村,露天堆存约15万吨废弃土石,堆存点位于六冲河(赫章段)河段,距离六冲河约20米。

清理情况:采用“三个一批”方式进行废渣的处理处置,即施工企业现场使用一批,约6万吨;地方政府综合利用一批,约6万吨;外运渣场规范处置一批(剩余部分废渣)。实际转运至渣场27140立方米,转运至赫章县平山乡综合利用84787.5立方米,已自用(制砂石料)3164立方米,现场需要留存自用量89300立方米。

溯源情况:该废弃土石由贵州省夹岩水利枢纽及黔西北供水工程水源工程4标项目产生,主要由开挖泄洪洞形成。项目业主方为贵州省水利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施工方为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水保监理单位为贵州华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处罚情况:针对上述问题,贵州省毕节市赫章县水务局依法立案调查,对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处以79.9248万元罚款,目前正在执行中。

问责情况:依据《关于研究贵州省夹岩水利枢纽及黔西北供水工程赫章县境内固废物处置工作的专题会议纪要》(赫府专议〔2018〕110号),对县水务局党组成员、水保办主任郭春亮,县水保办副主任饶应鹏进行询问示警约谈。

信息公开:该点位整改进展情况于2018年6月3日、6日、9日、12日、15日、19日、22日、25日、29日在赫章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同时2018年5月16日、5月17日、6月29日、7月15日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

8.编号:139-新7

主要问题:贵州省贵阳市开阳县金中镇茶园坡隧道旁洋水河岸边,临河堆放约数百万吨废渣。

清理情况:该点位堆放的固体废物为渣土和废石。目前,贵州开磷集团矿肥有限责任公司和贵州开磷有限责任公司分别制定相应的整治方案,贵州开磷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按照方案对该点位堆放的渣土实施平整,然后实施覆土复绿工作。贵州开磷有限责任公司按照方案对堆放在该点位的废石进行清理、平整、覆土和复绿工作,共清运废石1.8万吨,均运送至公司大坪排渣场堆存。

溯源情况:经核实,渣土来源为贵州开磷集团矿肥有限责任公司大水工业园区三期工程845主厂区西侧边坡出现地质灾害安全隐患清理的渣土,堆放渣土共计约70万吨。废石来源于重庆巨能建设集团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为贵州开磷有限责任公司沙坝土部分矿段开拓井下巷道爆破施工时产生的废石,废石提升到地面后通过汽车转运至该点位堆放,堆放的废石约1.8万吨,未采取“三防”措施。

处罚情况:针对上述问题,开阳县环境保护局依法立案调查,对重庆巨能建设集团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处罚7万元。目前罚款已执行到位。

问责情况:开阳县依规依纪启动问责程序,对县生态局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杨顺平、县国土局执法大队大队长陈光彥、县水务局副局长刘祖国、金中镇党委委员杨晓武进行了约谈。开阳县生态文明局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杨顺平对贵州开磷集团矿肥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何国勇和贵州开磷有限责任公司葛继进行了约谈。

信息公开:该问题已于5月15日在《贵阳市人民政府政务站》中央环保督察专栏进行信息公开。整改进展情况于5月24日、7月2日在《开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环境保护信息公开栏进行信息公开。

9.编号:62-新29

主要问题:江西省抚州市南城县天井源乡上曹坊村旴江河周家堡大桥旁,距离旴江20米,河堤上露天堆放约20个废旧机油桶,存有废机油约600公斤。

清理情况:经南城县环保局、采砂办现场调查核实,该油桶均不是废旧机油桶,只是用作浮漂的普通空油桶,里面装的也只是水,非废机油。南城县采砂办已将全部空油桶搬至县防汛物质储备库,于2018年5月22日完成了整改。

溯源情况:经核实,空油桶来源为郑细福采砂场,准备作为漂浮平台用,因其未取得采砂许可不能采砂,故空油桶一直放在采沙场。

处罚情况:无。

问责情况:经南城县政府研究决定,对天井源乡乡长陈红继、乡纪检书记李年根、企办主任章红林进行了通报批评。

信息公开:该点位整改进展情况已经于2018年5月18日在抚州市政府网站、抚州日报A版进行信息公开,本次公示情况将在抚州市环保局、政府网站再次公开。

编辑:程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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