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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凉山州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实施方案

时间:2018-09-29 14:00

来源:凉山州城建局

中国固废网获悉,日前凉山州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发布了《凉山州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实施方案》,方案提到,要因地制宜建设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坚持垃圾焚烧发电与卫生填埋相结合,科学统筹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无害化处理能力不足的县城要在2019年底前完成设施改扩建任务;10个彝区县、木里县及重点流域的小城镇,要因地制宜建设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不具备转运条件的村庄要按照“因地制宜、适当集中”要求,由县统一规划、分片建设符合环保要求的以垃圾资源化利用模式为主的无害化处理设施。

具体内容如下:

未来三年是我州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是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指标之一。截止2016年底,全州尚有2个县(金阳县、美姑县)未建成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大部分乡镇收集转运及处理设施建设滞后,全州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较低,与其他城市存在较大差距,城乡垃圾处理任务十分艰巨。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四川省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及中央、省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推进绿色发展有关要求,完善城镇功能,指导全州城乡垃圾处理设施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加快推进全州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提升全州城乡垃圾处理水平,推动全州生态文明建设,努力提升全州城镇宜居水平,结合我州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按照省政府“区域性布局、系统性收集、综合性处理”的要求,依据我州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相关规划,科学布局,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全州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抢抓新型城镇化、生态文明建设快速推进的有利时机,坚持改革创新和市场化导向,拓宽投融资渠道,加快城乡垃圾处理设施配套建设,强化运营监管,确保城乡垃圾处理设施稳定高效运行,充分发挥效益。

(二)基本原则

1.突出“六个优先”、解决“六个不足”。优先安排11个“百镇建设行动”试点镇和重点流域小城镇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系统建设,示范带头解决试点镇和重点流域小城镇治污减排能力不足问题;优先安排2个(金阳县、美姑县)未建成垃圾处理设施的县城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项目,解决县城处理能力不足问题;优先安排已建运转不畅设施改造达标项目,解决现有处理设施运营水平偏低问题;优先安排存量垃圾治理项目,解决存量垃圾二次污染问题;优先安排产业园区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解决工业垃圾处理设施配套不足的问题;优先安排生活垃圾处理全过程监管设施项目,解决设施运行过程监管和实时监控能力不足问题。

2. 合理布局垃圾处理设施,确保发挥实效。各县(市)要结合已建成垃圾处理设施情况,合理布局垃圾处理设施,重点布局在县城,乡镇产生的生活垃圾应就近纳入县城垃圾处理设施集中处理,原则上乡镇不单独建设处理设施(距离县市较远的乡镇可视具体情况另行考虑),主要注重收集转运能力建设。德昌、冕宁等距离西昌市较近的县城可加强与西昌市对接,将部分或全部生活垃圾转运至西昌市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处理,实现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区域共享,创新我州垃圾处理新模式。

3.创新投融资模式,加快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按照“全域覆盖、规划统筹、县市打包、投建管一体、收运处同步、政府购买服务”要求,通过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和财政奖补等多元化手段,大力推广运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用。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时间的努力,到2019年底,提前1年基本完成国家下达的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力争新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项目17个,改扩建无害化处理设施项目7个。全州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能力新增2360吨/日,生活垃圾收转运能力新增1495吨/日,完成存量垃圾治理项目12个。新增餐厨垃圾处理规模150吨/日。西昌市、16个县城(建成区)和建制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95%、85%和70%以上。全州普遍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形成完善的生活垃圾处理信息化监管体系。工业固体废弃物、建筑垃圾、医疗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到2019年底,全州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累计投资力争完成18.32亿元。其中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新建投资10.87亿元、改扩建投资3.35亿元,生活垃圾分类投资0.035亿元,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建设投资1.2亿元,存量垃圾治理投资0.48亿元,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投资2亿元,监管设施建设投资0.39亿元。

三、主要任务

(一)统筹区域垃圾处理设施规划布局

坚持区域统筹、共建共享、城乡一体的原则,结合人口聚集程度、自然地理条件、经济发展水平等情况,统筹安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业固体废物、医疗垃圾等处理设施建设,科学确定垃圾无害化处理地点、规模和技术路线。统筹建设城市(县城)、建制镇、乡村的生活垃圾收运体系,推进城镇垃圾处理设施服务范围向乡村延伸。尚未编制《城乡垃圾治理规划》的县(市)应于2017年8月底前编制完成。

(二)着力补齐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短板

加快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业固体废物、医疗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改造,增强各类垃圾安全处理能力,提高垃圾综合利用率。新建项目按照相关垃圾处理规划,加快审批流程,抓紧做好立项、环评、可研、初设等前期工作,尽快开工建设;在建项目要科学组织施工,加快建设进度,争取早日投运。

1.因地制宜建设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坚持焚烧发电与卫生填埋相结合,科学统筹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无害化处理能力不足的县城要在2019年底前完成设施改扩建任务;10个彝区县、木里县及重点流域的小城镇,要因地制宜建设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不具备转运条件的村庄要按照“因地制宜、适当集中”要求,由县统一规划、分片建设符合环保要求的以垃圾资源化利用模式为主的无害化处理设施。

编辑:刘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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