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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亿!周口市商水静脉产业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招标

时间:2019-09-29 17:44

来源:中国固废网

9月27日,周口市商水静脉产业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发布需求公示,项目总规模为1800t/d,分两期建设,一期处理规模为1200吨/日,终期处理规模达到1800吨/日。配置2×600吨/日垃圾焚烧炉,1×25MW汽轮发电机组。预留600t/d焚烧炉+12MW汽轮发电机组位置。项目总投资约10亿,合作期限为30年(含建设期2年)。

项目招标公告如下:

一、招标条件

周口市商水静脉产业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经商水县人民政府批准,招标人为商水县城市管理局。本项目依据《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为多渠道筹措社会资金,加快城市建设,特面向社会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资金雄厚、社会信誉好的法人实体作为投标人。现将本项目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周口市商水静脉产业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2.2项目编号: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4项目地址:本项目拟选址在周口市商水静脉产业园内。

2.5项目规模:项目总规模为1800t/d,分两期建设,一期处理规模为1200吨/日,终期处理规模达到1800吨/日。配置2×600吨/日垃圾焚烧炉,1×25MW汽轮发电机组。预留600t/d焚烧炉+12MW汽轮发电机组位置。

2.6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约100000.00万元;一期工程总投资约70000.00万元,项目资本金比例约30%。

2.7招标范围:周口市商水静脉产业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BOT模式特许经营;

2.8运作模式:该项目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模式运作,通过公开招标择优确定符合条件的投标人,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与商水县人民政府或政府授权单位签订《特许经营协议》,项目公司在合同期限内承担本项目的投融资、设计、建设、运营、移交等职责;

2.9项目合作期:30年(含建设期2年);

2.10建设期:自签订《特许经营协议》之日起24个月建成并投入运营;

2.11技术要求:执行《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工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三类、《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 343-2010)、《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及《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等相关标准规范。

2.12项目回报机制:垃圾焚烧发电售电收入及政府支付垃圾处理服务费,本项目垃圾处理服务费最高限价69元/吨,项目投产垃圾保底量达到600t/d。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投标人(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地注册,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加盖企业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社保的转账凭证或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业绩要求

投标人(投标人若为联合体,以牵头单位为准)或其关联企业具有下列业绩之一:

(1)规模在2×500t/d以上(含1000t/d)采用机械炉排炉工艺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业绩(投资或施工或设计业绩)。

(2)单机容量600MW(含600MW)以上的火力发电机组业绩(投资或施工或设计业绩)。

(备注:关联企业指企业的控股子公司、企业的母公司、企业的兄弟公司(和企业受同一公司控股)和企业兄弟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3.3信誉要求

投标人(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信用信息截图)

3.4其他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申请,联合体申请人应满足下列要求:

1)以联合体参加的,提交联合体协议,注明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牵头人应对本项目承担全部责任,联合体其他成员承担连带责任;

2)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对此予以认可,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3)联合体中标后,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联合体各方的职责及出资比例也均不得变更。

3.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四、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 年 9月 27 日至 2019 年 10 月 8 日 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周口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统(网址http://www.zkggzyjy.gov.cn/)凭CA数字证书报名。

五、招标文件的支付与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9 年 9月 27 日至 2019 年 10 月 8 日17:00 时前(过期后软件不支持下载),在周口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统(网址http://www.zkggzyjy.gov.cn/)凭CA数字证书登录,并通过网上银行网上支付成功后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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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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