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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能锦江环境公布2021年上半年业绩 税后归属股东净利润同比跃升91.8%

时间:2021-08-13 15:12

来源:浙能锦江环境

新加坡,2021年8月13日 - 中国领先的垃圾焚烧发电(“WTE”)运营商浙能锦江环境控股有限公司(“浙能锦江环境”或“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为“集团”;股份代号:BWM)宣布,公告其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六个月(“2021年上半年”)未经审计的业绩报告。

▸ 浙能锦江环境运营稳步推进,总收入同比增加10.8%至人民币16.1亿元

▸ 核心业务垃圾焚烧发电收入同比增长17.9%

▸ 税后归属股东净利润同比跃升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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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2021年上半年和2020年上半年,每股盈利是根据平均股数来计算的。

b) 截至2021年6月30日和2020年12月31日,每股净资产值是根据每期末发行的股份数来计算的。在2021年6月30日和2020年12月31日,总发行股数为1,454,024,700和1,454,024,700。

中国经济持续稳定恢复,2021上半年国内生产总值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12.7%,经济发展呈现稳中加固、稳中向好态势。然而,全球疫情持续演变,外部不稳定不确定因素较多;国内经济恢复不均衡,仍需巩固稳定恢复发展的基础。

中国政府鼓励垃圾焚烧发电产业乃至整个环保行业发展的政策基本面依然稳定。在第75届联合国大会期间,中国提出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能源清洁化、低碳化成为能源领域发展重要方向。2021年是中国“十四五”计划的开局之年,生态环境保护仍然是“十四五”和更长时期发展的重要内容,这也为垃圾焚烧发电行业的发展带来新的机遇与挑战。

集团2021年上半年收入较2020年同期(“2020年上半年”)增加10.8%至人民币16.1亿元。2021年上半年毛利增加4.2%,为人民币5.0亿元;净利润为人民币2.0亿,税后归属股东净利润为人民币1.9亿元,跃增91.8%。每股基本盈利约人民币13.33分,与2020年上半年人民币6.95分相比,增幅为91.8%。

垃圾焚烧发电业务

(不包括根据BOT特许协议提供服务)

2021年上半年,集团的垃圾焚烧发电业务收入同比增长17.9%,从2020年上半年的人民币11.4亿元增加至2021年上半年的人民币13.4亿元,占总收入83.2%。

除了云南省昆明新五华垃圾发电厂、河北省唐山垃圾发电厂投运带来的收入增加外,其他主要原因为电厂技改及管理优化后垃圾处理能力增加及垃圾处理单位贡献增加、集团供热业务拓展使得供热收入增加、2021年上半年集团大部分生产不再受疫情大规模影响 (除绥化等部分区域外),使得供热和垃圾处理量增加影响收入增加。另外,管理优化后垃圾发电机组用煤量大幅减少也为集团带来更多毛利贡献。

BOT建造服务业务

集团2021年上半年根据BOT特许协议提供服务所产生的收入同比下降21.7%至人民币1.6亿元,占2021年上半年总收入9.8%。主要原因是云南省昆明新五华垃圾发电厂于2020年上半年仍处于基建阶段,2021年上半年宁夏中卫项目及河南省林州项目根据工程进度确认的BOT建造收入较2020年同期有所减少。

项目技术与管理服务和EMC业务

2021年上半年,集团的项目技术与管理服务和EMC业务收入微减1.8%至人民币1.1亿元。这主要由于杭州科晟能源大部分EMC业务已处于合同后期,收益分成比例较去年同比下降;正晖建设技术服务和采购服务产生的收入同比增加部分抵消了此影响。

从容应对外部挑战,各项业务稳中有进

2021年上半年,集团部分垃圾发电厂/项目所在地区经历了新冠肺炎疫情小规模爆发、地震、龙卷风、汛期洪涝等外部灾害。得益于公司对日常安全管理及应急处理的重视,将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垃圾发电运营及项目建设未受到较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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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疫情、台风、洪涝等挑战

集团的项目建设仍正按照既定计划目标有序推进。2021年上半年,河北省唐山市乐亭垃圾发电厂(BOO)和河北省石家庄无极资源化项目(BOO)分别于1月和4月试运行。江苏省连云港垃圾发电厂改扩建项目一炉一机(BOO)和安徽省芜湖垃圾发电厂改建项目一炉(BOO)也于7月底8月初正式投运。

此外,正在加紧建设的河北省石家庄垃圾发电项目二炉二机(BOO)、吉林省白山垃圾发电项目(BOO)、宁夏中卫项目一期(BOT)、内蒙古呼和浩特垃圾发电厂扩建项目(BOO)、河北省藁城资源化项目(BOO)和吉林省松原资源化项目(BOO)预计将于2021年底前投运。届时集团运营中的总垃圾处理能力将新增3,450吨/日,装机容量116MW。

为满足日益增长的生活垃圾处理量需求,集团持续推进已运营电厂的技术升级,并于上半年取得天津电厂机炉改建项目的批复。

截至2021年6月30日,集团在中国境内拥有并运营23家垃圾焚烧发电厂,1个有机废弃物处理设施和7个垃圾资源化设施,垃圾处理能力达38,560吨/日。待所有境内外在建、筹建项目全部建成后,本集团垃圾处理能力将达到63,251吨/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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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唐山市乐亭垃圾发电厂

受社会各界认可,走特色发展之路

2021上半年,集团各运营企业积极根据中国国家政策争取补贴,其中宁夏银川垃圾发电厂扩建项目满足国家要求,于2021年2月纳入国家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清单;黑龙江省七台河垃圾发电厂和绥化垃圾发电厂于2021年5月纳入国家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清单。新投运的4家电厂(含改扩建项目)也正在积极申报中。

另外,集团持续在环保宣教、技术创新等方面受到中国认可。2021年1月,浙能锦江环境云南省昆明西山垃圾发电厂全球环境基金(GEF)“中国生活垃圾综合环境管理项目”昆明示范项目顺利通过验收,有效示范了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等先进技术和管理手段在垃圾焚烧企业的应用,提升了电厂可持续发展能力。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垃圾发电厂于2021年3月摘得“北极星杯”2020年度(首届)垃圾焚烧发电行业“公众开放优秀电厂”奖项。2021年7月,浙能锦江环境继续蝉联“2021中国环境企业50强”。

浙能锦江环境致力于打造生态综合体,从单一的垃圾焚烧发电转变为协同处置污泥、餐厨等所有城市废弃物,积极争取优质项目,走特色发展之路。2021年6月,集团旗下子公司林州市嘉盛新能源有限公司中标河南省林州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特许经营项目,建成后将增加垃圾处理能力45吨/日。此外,集团已于2020年投运浙江省温岭餐厨处理厂,处理能力为220吨/日;同年取得宁夏中卫餐厨项目、湖北省武昌厨余垃圾项目和吉林省松原餐厨垃圾项目,待全部建成后将增加处理能力750吨/日,进一步发挥协同处理优势,延伸产业链。

探讨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加强公司财务状况

2021 年 6 月,浙能锦江环境全额偿还了银团定期贷款融资的1.4 亿美元余额。部分偿还款项来自浙能财务公司信贷额度中所提取的人民币5.4亿元。

浙能锦江环境将继续积极寻求浙能集团更大程度的支持,依赖其强劲的信用状况,将助力集团拓宽融资渠道,减少未来筹资计划的融资成本。另外,管理层也将积极寻求其他融资途径,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向中国合格投资者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在项目公司层面引入战略投资者。

公司将继续审慎监管其现金流以满足运营需要以及在债务到期时履行债务责任。

浙能锦江环境执行董事长韦东良表示:“中国已进入‘十四五’这一新发展时期,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正在深刻引导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凭借本集团的核心业务——垃圾焚烧发电能力的提升,本集团继续在 2021 年上半年呈现稳健的财务表现。浙能锦江环境所从事的赛道是循环经济产业,公司将时刻保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战略定力,持续加强技术创新与精益管理,AI赋能优化存量做大增量,不断促进企业绿色、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展望未来,浙能锦江环境将统筹疫情常态化防控与企业可持续发展,遵循合规、创新、规模化、协同、循环五大发展理念,重点聚焦运营提升、数字化改革、市场开拓等方面,致力于成为卓越的环境守护者。”

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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