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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发布

时间:2022-04-20 14:07

来源:洛阳市人民政府

4.构建生活源固体废物管理的保障机制

制定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推动建立、完善生活垃圾分类相关管理政策体系,实行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推动实施生活垃圾分类计价、计量收费制度。

制定厨余垃圾计量收费制度。按照“产生者付费”原则,建立健全厨余垃圾计量收费机制及收费标准。根据“谁产生谁负责,谁受益谁付费”的原则,逐步建立厨余垃圾按量收费制度。

制定“两网融合”回收体系建设方案。通过“两网融合”,制定生活垃圾及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方案,实现再生资源随生活垃圾分类回收、运输、综合利用及处置的全过程体系构建。

制定有害垃圾、大件垃圾全程分类管理制度。规范有害垃圾、大件垃圾分类收集、运输、贮存、综合利用及处置全过程管理。

建立完善社会源固体废物分类统计体系。推动建立城市生活垃圾、农村生活垃圾、厨余垃圾、市政污泥、建筑垃圾、农贸市场垃圾、园林垃圾等社会源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摸清各领域社会源固体废物收运、处置利用设施底数,研究制定社会源固体废物分类上报统计制度,促进管理工作向精细化方向转变。

完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监督考评制度。完善“路长制”中生活垃圾减量化、分类管理的要求及考核制度,定期对“路长”管理区域生活垃圾减量、分类情况进行督查检查,促进社区、商铺、企事业单位垃圾源头减量,提高垃圾分类正确率。

加强生活垃圾处置设施监管。研究制定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设施运营监管办法,建立完善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设施污染物排放日常监测制度,按期开展污染物监测工作,逐步实现污染物排放数据信息公开。开展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达标排放专项整治行动,对设施陈旧、工艺落后的设施提标改造,变“邻避”为“邻利”。

加强生活垃圾可回收物回收工作监督管理。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可回收物回收处理机制,健全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考核制度,设立企业诚实守信“红黑榜”,促进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和资源回收利用。

(四)加强全过程管理,推进建筑垃圾综合利用

1.推动建筑垃圾源头减量

通过绿色设计、绿色施工等措施减少建筑垃圾产生、排放。推行全装修交付,减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产生。落实建设单位建筑垃圾减量化的主体责任,将建筑垃圾减量化措施费纳入工程概算,完善建筑垃圾的收费体系。

2.提高绿色建筑应用比例

鼓励推广新建绿色建筑。以保障性住房、政策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建项目为重点,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有序提高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严格大型公共建筑项目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情况审查,加强对绿色建筑规划、设计、施工和运行的监管。大力发展节能低碳建筑,全面推广绿色低碳建材,推动建筑材料循环利用。到2025年,新建绿色建筑占城镇新建建筑比例达到100%。推广使用装配式建筑,增加装配式建筑在新建建筑的比重,到2025年,力争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40%以上。

3.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水平

按照政府引领、企业主导、合作共赢、拉动产业的理念,充分发挥洛阳市机械装备制造优势,提高建筑垃圾处理设备的制造能力;推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规模化、高效化、产业化应用,逐步建立新型建筑材料产业化专业园区。深入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落实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扶持政策,将达到标准的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列入绿色建材目录,提高建筑垃圾再生骨料及制品在建筑工程和道路工程中的应用比例,推动在土方平衡、林业用土、环境治理、烧结制品及回填等领域大量利用经处理后的建筑垃圾,到2025年,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20%。

4.开展建筑垃圾消纳场生态修复

规范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的工作流程,加强对渣土运输企业、车辆及驾驶员的日常考核和管理,严格规范建筑垃圾跨境运输,探索按照补偿成本、合理盈利的原则,完善建筑垃圾的收费体系。统筹建筑垃圾治理体系,合理布局建筑垃圾消纳处置设施。开展存量建筑垃圾治理,对堆放量较大、较集中的消纳场,进行生态修复,经治理、评估后达到安全稳定要求。

(五)强化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切实防控危险废物环境风险

1.完善危险废物监管体制机制

建立区域危险废物环境风险联防联控机制,强化部门间信息共享、监管协作和联动执法工作机制。提高辖区内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企业的规范化管理水平,分类分层次做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指导,对危险废物重点单位强化日常监管。促进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落实各项法律制度和相关标准规范,引导推广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完善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信息化体系。依托河南省和洛阳市生态环境保护信息化工程,完善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信息系统,逐步实现危险废物产生情况在线申报、管理计划在线备案、转移联单在线运行、利用处置情况在线报告和全过程在线监管。开展危险废物收集、运输、利用、处置物联网监管系统建设,推行视频监控、电子标签等集成智能监控手段,实现对危险废物全过程跟踪管理,并与相关行政司法部门实现互通互享。

2.强化危险废物源头风险防控管理

严格项目审批审核和环境准入。新建涉危险废物建设项目,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等管理要求,明确管理对象和源头,预防二次污染,防控环境风险。以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等行业为重点,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推动源头减量化。支持研发、推广减少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和降低工业危险废物危害性的生产工艺和设备,促进源头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量、降低危害性。通过工艺改进和技术创新实现危险废物源头减量,尽可能资源化利用,最大限度减少填埋量。到2025年,工业危险废物填埋处置量比2020年下降5%。

持续推进社会源危险废物回收试点工作。统筹建立废铅蓄电池、废矿物油等社会源危险废物回收网络,对家庭日常生活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废荧光灯管、废含汞温度计、废含汞血压计、废镍镉电池和氧化汞电池以及电子类危险废物等生活垃圾中的危险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理。对废矿物油、废铅蓄电池、实验室废物等社会源危险废物开展摸底调查,完善收集网络建设,提升小微企业、科研机构、学校等产生的危险废物收集转运服务水平。

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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