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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瑶海区土壤修复项目取得阶段性成果

时间:2022-05-21 15:56

来源:华东科技 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东华科技总承包的原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瑶海区老厂区(暨氯碱化工污染治理一期)东二、东三地块土壤修复项目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果,东三地块修复效果获得专家评审会认可。

图为评审会现场。林星摄

会议由安徽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组织,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委托单位合肥东部新中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效果评估单位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评审专家组、东华科技及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组相关负责人出席评审会。

会议听取了关于项目情况、东三地块整体修复工程情况及效果评估报告等内容的汇报。报告中表示,根据项目东三地块工程资料审核和检测结果,此地块已达到既定的修复目标要求。

项目东三地块效果评估报告评审工作的顺利完成,标志着项目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接下来,东华科技项目团队将全力推进东二地块的修复进程,推动项目逐步由主体施工向效果评估阶段迈进。

附:

关于《原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瑶海区老厂区(暨氯碱化工污染治理一期)东三地块污染土壤修复项目效果评估报告》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05-19 来源: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原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瑶海区老厂区位于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郎溪路10号,自1957年原合肥化工厂建厂,经过40多年的发展,成为以氯碱化工为基础、以精细、塑料化工以及新能源新材料为主导的综合性化工企业,2013年企业关停并搬迁。原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瑶海区老厂区地块占地面积 420371.2m2。根据东部新中心概念规划与城市设计图,将该地块划分为4个区块(西区地块、东一地块、东二地块和东三地块),本次效果评估对象为东三地块,为原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老厂区西南角部分区域,占地面积2298.5m2,该地块规划用地为裕溪路小学扩建用地,属于一类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保部第42号令),环境保护部等四部委《关于保障工业企业场地再开发利用环境安全的通知》(环发[2012]14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9号)、2016年12月29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发布的《安徽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皖政[2016]116号)等规定和通知要求,工业场地再开发利用前需要展开场地调查与风险评估工作,根据场地污染情况编制场地修复方案,在完成场地污染修复后方可全面开展再开发利用工作。

受合肥东部新中心建设管理办公室委托,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先后于2021年1月、3月、4月完成编制《原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瑶海区老厂区东三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报告》、《原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瑶海区老厂区东三地块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原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瑶海区东三地块土壤修复技术方案》,根据上述已完成备案的《风险评估报告》和《修复技术方案》,东三地块目标污染物为氯仿(三氯甲烷),修复目标值为0.3mg/kg;土壤需修复范围为140m2,修复方量为211m3,污染土壤修复技术为原地异位常温热解吸技术。

受合肥东部新中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承担本地块的修复工作,安徽科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承担本地块的工程监理工作,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修复项目实施环境监理单位,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承担本地块的效果评估工作。

一、修复工程基本情况

根据修复工程竣工总结报告,修复工程共实际清挖污染土壤974.17m3(实方),经筛分处理后土壤实方563.08m3,采用原地异位常温解吸技术。本项目累积产生的建渣20m3,运至建渣场冲洗干净后堆存,验收合格后进行回填。修复施工共处理现场废水62.73m3,包括地基坑降水、建渣冲洗废水等,经现场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管网

二、二次污染防治情况

根据《竣工总结报告》,修复过程采取的环保措施主要包括:

(1)土壤污染防治措施:运输阶段;土壤运输采用加装封闭的环保车辆,防止遗撒;场内修复阶段;污染土壤的预处理、筛分和修复均在全封闭修复车间进行,防止气态污染物扩散;地表防渗措施;污染土壤修复车间、危废暂存间、药剂暂存间、建渣冲洗场、建渣暂存堆场、土壤待检堆场等地面均采用200mm的C25混凝土地坪进行防渗,场地周边做排水沟措施,防止污染物垂向下渗与迁移扩散。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修复工程项目配备1个修复车间大棚,为密闭钢结构覆盖车间,污染土壤预处理、筛分和修复均在修复车间内部完成,大棚为密闭钢结构,产生的废气采用“活性炭”工艺处理后有组织排放;氯仿污染土壤清挖过程在铝合金结构膜覆盖车间进行,产生的废气采用“活性炭”工艺处理后排放。

(3)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建设污水处理系统,采用“高级氧化+混凝沉淀”组合技术对基坑降水、建渣冲洗废水以及施工过程产生其他废水进行处理。

(4)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和尾气系统中的废活性炭交由危废处置资质的安徽上峰杰夏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处置;本项目产生危废与东二地块产生危废一并处置。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修复过程产生的固体废物按照类别堆存在废弃物临时贮存场地,其污染控制已符合国家和安徽省工业固废管理的有关规定。

(6)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过程噪声主要来源于挖掘机的施工噪声,针对污染土壤清挖产生的噪声,开挖机械选择符合环保标准,且操作人员均经过环保教育,定期对挖机进行保养,维持施工机械良好的工作状态,同时避免夜间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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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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