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正文

87个重点项目总投资超254亿 《重庆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示范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

时间:2022-09-15 11:28

来源: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

8.推动再生资源加工利用技术研发。积极引进废旧物资利用技术,培育扶持龙头企业,带动产业循环,推动产业向多元化,链条化方向发展。加大再生资源先进加工利用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力度,推动现有再生资源加工利用项目提质改造,开展技术升级和设备更新,提高机械化、信息化和智能化水平。支持各类科研院所、高校、企业等技术研发平台加强技术装备研发,积极开发、引进和推广应用各类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推动各领域固体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利用水平提升,推动政产学研用一体化科技成果转化。鼓励企业在精细拆解、复合材料高效解离、有价金属清洁提取、再制造等领域,加大关键技术和大型成套装备研发投入力度。(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经济信息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动二手商品交易和再制造产业发展

9.拓展二手商品交易市场。鼓励“互联网+二手”模式发展,促进二手商品网络交易平台规范发展,加强交易行为监管,提高二手商品交易效率。推动线下实体二手商品市场规范建设和运营,加强对所用场地和交易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鼓励建设集中规范的“跳蚤市场”,家电、手机、家具、服装等二手商品交易市场和交易专区。积极培育发展一批功能齐全、管理规范的二手车交易市场,加强对二手车电子商务的指导和管理,引导和规范二手车交易企业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完善重庆废金属交易市场,着力开展废钢铁、废铅、废旧电子产品综合利用。鼓励各级各类学校设置旧书分享角、分享日,促进广大师生旧书交换使用。允许有条件的地区在社区周边空闲土地或划定的特定空间有序发展旧货市场,鼓励社区定期组织二手商品交易或交换活动,促进居民家庭闲置物品交易和流通。(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商务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10.健全二手商品交易管理机制。健全二手商品交易规则,明确相关市场主体权利义务。建立完善二手车、二手家电、二手手机等二手商品鉴定、评估、分级标准,规范二手商品流通市场和交易行为。积极推动二手商品销售过程中的“三包”及“售后服务”体系建立,推动二手商品诚信体系建设,规范加强交易平台、销售者、消费者、从业人员信用信息共享。完善二手商品评估鉴定行业人才培养和管理机制,培育权威的第三方鉴定评估机构。落实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研究解决二手商品转售、翻新等服务涉及的知识产权问题。(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市公安局、市商务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1.提升再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水平。结合重庆老工业基地振兴,重点推进汽车零部件、工业装备设备等产品再制造。加快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机模、重型机床、医疗影像设备等再制造装备发展,大力推广工业装备智能化、数字化再制造,提高再制造全过程溯源追踪的信息化水平和设备的安全性能。支持汽车零部件、机械制造等领域加强拆解与绿色清洗、质量性能检测及智能运行监测等技术研发。支持各领域企业广泛使用再制造产品和服务。加快推动形成旧件回收、整机再制造、关键件配套、再制造产品销售及售后服务的产业链。(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市商务委、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政策保障

1.加强行业监督管理。落实废钢铁、废旧轮胎、废旧手机、废旧动力电池等废旧物资回收加工利用行业规范条件要求,建立公告企业动态监管长效机制,促进再生资源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加强对再生资源回收加工利用行业的环境监管,强化源头削减-过程控制-末端治理全过程清洁生产的推行力度,源头减少资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加强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报废汽车及电池组件拆解利用企业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完善的行政执法监督制约和信用监管机制,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管理,严厉打击再生资源回收、二手商品交易中的非法交易、假冒伪劣、诈骗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计算机类、通讯类和消费类电子产品二手交易的信息安全监管,防范用户信息泄露及恶意恢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委、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力度。统筹现有资金渠道,采取投资补助、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多种方式加强对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的支持。持续开展低价值可回收物公益性回收财政补助试点示范,积极探索低价值可回收物支持政策。全面落实支持节能、节水、环保、资源综合利用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加强研究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税收政策,完善配套的税收优惠实施制度和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企业和重点项目的投融资力度,鼓励各类社会资本参与废旧物资循环利用。积极推广再生资源综合利用绿色产品,加大政府绿色采购力度。优化营商环境,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企业提供良好服务。(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城市管理局、市商务委、市金融监管局、重庆市税务局、人行重庆营管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3.完善统计制度体系。健全废旧物资循环利用统计制度,完善统计核算方法。指导行业协会有效整合互联网数据和统计数据,加强行业统计分析,规范发布统计数据。推进企业、行业协会与政府部门数据信息对接。建立完善再生资源回收重点联系企业制度,支持组织行业协会开展节能环保产业统计调查工作,协调企业之间的经营行为,及时掌握行业发展情况和发展趋势。(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城市管理局、市商务委、市统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强化资源要素保障。加大土地、资金、人才、技术等要素保障力度。将交投点、中转站、打包网点、分拣中心等废旧物资回收网络相关建设用地纳入相关规划,并将其作为城市配套的基础设施用地,保障合理用地需求。加大对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产业基地、二手交易市场的用地支持,优先保障纳入市级重点项目名单的废旧物资循环体系建设项目的土地供应,优先配置废旧物资循环产业发展成效好的区县建设用地指标。围绕示范城市建设工作的重点领域和主要任务,完善项目审批绿色通道,提高项目审批效率。结合农村实际,因地制宜规划布局农村废旧物资回收利用设施。保障废旧物资回收车辆合理路权,对车辆配备、通行区域、上路时段等予以支持和规范。(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城市管理局、市商务委职责分工负责)

编辑:李丹

  • 微信
  • QQ
  • 腾讯微博
  • 新浪微博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人参与 | 条评论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水网/中国固废网/中国大气网“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表、音频视频等,版权均属E20环境平台所有,如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E20环境平台保留责任追究的权利。

010-88480329

news@e20.com.cn

Copyright © 2000-2020 https://www.solidwaste.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固废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