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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六部门印发《武汉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

时间:2023-05-23 10:39

来源:中国水网

近日,中国水网获悉,武汉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印发《武汉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到2025年,减污降碳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协同度得到有效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持续下降;多层次试点示范体系基本建成,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取得新进展。

到2030年,减污降碳协同能力显著提升,助力实现碳达峰目标;碳达峰与空气质量改善协同推进取得显著成效;水、土壤、固体废物等污染防治领域协同治理水平显著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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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城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武汉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武汉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武汉市生态环境局           武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武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武汉市城乡建设局

      武汉市交通运输局                 武汉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11日

武汉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工作要求,协同推进减污降碳工作,确保各项重点举措落地见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武汉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党代会加快建设美丽武汉的部署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的工作方针,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统筹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以高水平保护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武汉。

到2025年,减污降碳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协同度得到有效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持续下降;多层次试点示范体系基本建成,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取得新进展。

到2030年,减污降碳协同能力显著提升,助力实现碳达峰目标;碳达峰与空气质量改善协同推进取得显著成效;水、土壤、固体废物等污染防治领域协同治理水平显著提高。

二、深入推进绿色低碳发展转型

(一)扎实实施碳达峰行动。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按要求做好“双碳”工作,深入推进碳达峰行动。加强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考核,推动各区、各行业(企业)有序达峰。落实国家、省有关区域和行业碳达峰行动方案、清洁能源替代、清洁运输、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等政策要求,将碳排放影响评价纳入环境影响评价体系。严禁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产能过剩行业违规扩大产能。推进近零碳和低碳排放示范建设。深入推进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低碳转型,制发“武汉市建筑领域碳达峰行动方案”,鼓励煤电、钢铁、石化等重点行业(企业)制定碳减排行动方案,支持其开展二氧化碳减排重大项目和技术创新,加大甲烷等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控制力度。发挥全国碳交易注册登记系统落户武汉优势,努力将武汉打造成为全国碳金融中心。积极支持武昌区开展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投融资试点。推进全市碳普惠机制建设。(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园林林业局、市地方金融局、人行武汉分行营管部等按职责分工落实,以下均需各区人民政府〈含开发区、长江新区、风景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二)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细化完善主体功能分区,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和用途管制要求,协同强化“三线一单”成果在政策制定、环境准入、园区管理、执法监管等方面的应用。以区域环境质量改善和碳达峰目标为导向,落实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要求,加大污染严重地区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力度,加快推动重点区域、重点流域落后和过剩产能退出。依法加快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水务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三)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严把高能耗高排放项目准入关,在项目审批上严格落实产业规划、产业政策、“三线一单”、环评审批、取水许可审批、节能审查以及污染物区域削减替代等要求。稳妥做好存量“两高”项目管理,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全市继续禁止新建燃煤发电项目、新增自备燃煤机组,鼓励企业自备电厂(机组)改为公用或实施清洁能源替代。新建、扩建‘两高’项目应采用先进适用的工艺技术和装备,单位产品物耗、能耗、水耗等达到清洁生产先进水平。持续加强产业集群环境治理,推动构建有利于碳减排的产业布局和发展方向,高起点设定项目准入类别,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有关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要求,深度调整产业结构。(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四)推进清洁生产和能源资源节约高效利用。坚持“减煤、稳气、少油、强电、增绿”原则,制定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攻坚提升行动方案。谋划建设“世界一流城市电网”新一轮三年攻坚计划,提高武汉电网支撑能力。推动我市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构建完善充换电基础设施体系,鼓励“光储充放”(分布式光伏发电—储能系统—充放电)多功能综合一体站建设。重点推进一批条件成熟的集中式光伏和储能项目落地;充分利用我市资源丰富的建筑屋顶,开发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指导各区开展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扩大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规模。加强地热能开发利用,推动汉口滨江国际商务区江水源可再生能源站示范项目建成。到2025年,全市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下降至30%以内,天然气用气量达到40亿立方米以上。推进重点行业全流程清洁化、循环化、低碳化技术改造,依法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评价认证,推进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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