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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原市中心城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方案》发布

时间:2023-11-15 10:40

来源:中国固废网

(二)宁江区、松原经开区负责属地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具体实施、监督管理、分类情况统计汇总、填报和宣传等工作。

(三)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多种途径开展广泛宣传,组织志愿者队伍深入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工作,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各级文明单位评选考核项目。

(四)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指导和督办教育部门和学校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探索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工作长效机制和校内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贮存的管理体系,将生活垃圾分类教育纳入学校教育教学体系。

(五)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协调和督办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建立监管检查机制。按其职责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有关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

(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设置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会同相关部门开展餐厨垃圾分类指导工作。按其职责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有关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

(七)市商务局负责指导主城区、属地商务部门组织其辖区内商贸企业参加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按其职责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有关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

(八)市住建局负责指导宁江区和松原经济技术开发区物业主管部门组织规范物业企业及小区做好居民及商家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导宁江区和松原经济技术开发区物业主管部门组织对物业管理企业及人员进行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培训。

(九)市卫健委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协调和督办医疗卫生行业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定期对本行业内所属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检查,推动医疗卫生行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十)市民政局负责指导民政业务主管单位的社团组织、养老机构带头实施生活垃圾分类,保障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顺利推进。

(十一)市民族宗教局负责在宗教活动场所范围内,依法依章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

(十二)市财政局根据政府决策,结合事权划分,负责垃圾分类工作所需各类资金的保障工作。

(十三)市发改委负责做好与生活垃圾分类相关的分类收运及处理设施相关项目的审批、核准及备案等工作。按其职责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有关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

(十四)市自然资源局负责依据《松原市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规划(2020—2030年)》,结合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要求,规划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用地。

(十五)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过程的环境污染防治监督;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处置设施相关项目的审批和备案等相关工作。按其职责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有关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

(十六)市司法局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立法调研及法规草案的审核工作。

(十七)共青团松原市委负责组织各级团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和志愿者活动。

(十八)市妇女联合会负责协调各级妇联组织开展垃圾分类工作。

(十九)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向部队宣传全市关于垃圾分类工作及相关政策,推动部队进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二十)市公安局负责对破坏、损毁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行为的查处,依法处置阻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行为,保障生活垃圾分类运输安全。

(二十一)吉林油田公司负责吉林油田公司及所属分公司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实施。

六、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10月15日—10月20日)

市政府组织召开推进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部署会议,全面部署各项工作任务,对当前重点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强调,动员全市上下合力攻坚,以强有力措施确保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二)工作开展阶段(10月15日—10月30日)

制定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培训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各县(市、区)、松原经开区街道垃圾分类专员及工作人员,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较好地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培训,实现培训教育全覆盖;各县(市、区)按照《松原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方案》要求,编制各地实施方案及实施细则。各地、各部门结合各自分管领域制定具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报松原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专班审核。

(三)组织实施阶段(10月15日—10月30日)

宁江区、松原经开区全面配合市级统筹,分别制定年度工作时间表、路线图,并报工作专班备案;前郭县参照市级确定经营模式,可先行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督促相关企业开展分类设施投放,协助企业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建设相关项目报批等工作;指导各地、各部门开展宣传教育工作。

七、保障措施

(一)建立体制机制

成立松原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专班,由各相关单位负责同志组成。由市政府分管领导具体指挥。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立在市城管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城管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及监督工作。

(二)营造宣传氛围

市委宣传部负责联合松原电视台、松原日报做好垃圾分类宣传报道;机关单位、医疗机构、企事业单位等行业管理部门,定期在本系统、本行业内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专题教育和知识普及活动;宁江区、前郭县和松原经开区要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开展多种多样的宣传工作,切实打造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阵地。探索开发生活垃圾分类APP软件平台,打造“一扫知分类”、设施搜索查询等功能,让群众能够充分享受便利,打造新时代垃圾分类宣传新模式。

(三)突出培育作用

教育部门组织编制中、小学(幼儿园)生活垃圾分类教材,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融入中小学教学体系,全面提高中小学生的生活垃圾分类意识和资源节约意识;组织开展“小手拉大手”垃圾分类进校园主题活动,起到“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影响一个社会”的作用,全力营造生活垃圾分类教育浓厚氛围。

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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