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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到2027年,培育30家以上省级生态环境服务业领跑企业、50家“专精特新”企业

时间:2024-03-19 10:21

来源:浙江发布、省生态环境厅科财处

近日,浙江省生态环境厅等8部门联合印发《浙江省生态环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7年)》。《行动方案》提出,到2027年,培育30家以上省级生态环境服务业领跑企业、50家“专精特新”企业,全省生态环境服务业总营收年均增速达7%左右,建设一批高能级生态环境科技服务平台。

《行动方案》明确发展新兴服务业务、加快推进数字化转型等十四项重点任务,具体来看↓↓

培育行业领跑企业  

制定浙江省生态环境服务业领跑企业的认定标准,分批培育、扶持一批具有辨识度的优质企业。支持领跑企业参与生态环境领域重大项目和重点基础设施建设。支持行业领跑企业通过股权投资、资源共享、渠道共用等方式带动中小企业融合发展。

扶持“专精特新”企业  

建立生态环境服务业“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库,实行精准精细的服务保障机制,优先保障技术、人才、资金等要素需求。围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发展中遇到的难点、痛点以及热点问题,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开展核心技术攻关,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打造行业品牌体系  

加强企业“品字标浙江服务”品牌培育,研究健全生态环境服务业品牌培育和评价标准体系,结合行业领跑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培育相关工作,打造具有影响力的行业品牌,将浙江省生态文明高地建设的经验和模式优势转化成产业和品牌优势。

迭代传统服务业务  

围绕更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抢抓新一轮技术变革机遇和数字化转型先发优势,推动生态环境服务业从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能型转变。重点聚焦减污降碳协同治理,颗粒物、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协同减排等领域,制定一批引导性的规范和标准指南,建立新技术、新装备在生态环境领域的应用示范机制。

发展新兴服务业务  

积极发展新兴生态环境服务业务。拓宽生态环境服务领域,加快补齐生态保护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等短板。延伸生态环境服务深度,积极探索减污降碳、多污染物、多环境介质协同治理整体解决方案。鼓励开展碳资产管理、碳报告核查复查、绿色低碳认证等新兴业务。

推广新业态新模式  

持续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积极推行环境医院、环保管家、环境顾问服务,开展县域、小城镇环境综合治理托管服务模式改革。积极探索建立政府主导、市场化方式运作的生态环境综合服务体系,统筹推动环保公共基础设施“绿岛”项目建设并纳入财政专项资金支持范围,深化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

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

支持企业创建生态环境领域技术中心等高能级研发机构,支持创新能力突出的企业积极参与新型实验室体系和新型研发机构体系建设,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建科技创新平台和多学科联合攻关团队,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大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企业研发投入奖补、科技创新券等支持力度。

强化科技成果推广应用  

推动政产学研深度融合,建立以需求为导向的应用类科研项目立项机制,建设一批技术验证、中试熟化和产业孵化平台。加大省产业基金对科技创新支持,对抢占技术制高点、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的重大创新项目,省产业基金出资比例可适度提高。加强生态环境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按照“谁投入谁获益”原则,依法界定知识产权权属和收益分配。

加快推进数字化转型  

推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数字技术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产业深度融合。支持生态环境服务企业与数字技术企业联合攻关,培育一批国内外领先的生态环境数字化服务商,打造一批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重大服务项目。鼓励参与构建天空地人立体化生态环境感知体系,丰富数字技术在环境监测、污染治理等多领域的应用。

加强监管执法  

积极推动生态环境服务机构管理地方立法,为生态环境服务机构规范化管理提供法律保障。加大对第三方服务机构的监管执法力度,探索建立第三方服务机构监管平台,对服务机构的管理制度、服务质量等开展常态化检查,严厉打击各类弄虚作假违法犯罪行为。

完善标准管理  

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服务质量管理体系。研究制修订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测等基础服务准则。加强细分领域服务质量要求并规范化,推进新兴领域生态环境服务规范化研究。组织开展省级标准化试点、环境标准创新试点申报,积极探索生态环境服务标准化。

强化信用管理  

完善生态环境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信用体系建设,推动行业诚信建设和行业质量建设,建立跨部门、跨区域信用评价信息共享机制,制定生态环境服务业黑白名单制度。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行业自律功能,建立完善行业自律性管理约束机制,规范企业行为,提升行业服务质量。

强化合作协同  

推动生态环境服务企业深度融入先进制造业产业链,提供个性化、差异化、精细化服务。鼓励生态环境服务企业与山区海岛县建立结对帮扶关系,聚焦当地需求提供精准服务。引导企业参与长三角一体化协作,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在“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设立分支机构或开展业务。

搭建服务平台  

发挥行业协会、学会、领跑企业等资源链接优势,建设一批行业共性技术研发、产学研合作等交流合作平台,提升生态环境服务业现代化水平。依托相关平台,做好政策法规、标准规范、技术研发、市场动态等方面的信息推送服务。

《行动方案》还明确,鼓励各地研究出台促进生态环境服务业发展的各项产业、财政政策,发挥税收促进绿色低碳转型的作用,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开展绿色低碳科技创新;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因地制宜设立生态环境服务产业发展引导基金;实施生态环境服务业领跑型企业家培育计划、生态环境服务业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计划,打造生态环境科技创新人才库。

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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