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8-18 09:10
来源:长青集团
8月14日,长青集团(002616)发布公告,关于转让长青环保能源(中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青能源”)与中山市长青环保热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青热能”)100%股权的进展情况。

根据公告内容,2025年7月25日,公司与中山公用下属全资子公司中山公用环保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用环保能源”)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交易对价为49,424.25 万元,其中长青能源 100%股权的交易对价为 14,973.19万元,长青热能 100%股权的交易对价为 34,451.06万元。
公告表示公司已于8月14日收到公用环保能源支付的第一期股权转让款共3,743.30万元。同时在8月13日也收到长青热能的第一期转让款共8,612.77万元。两笔转让款共12,356.07万元。
股权转让款将分三期支付,第二期和第三期的支付将依赖于特定条件的达成,包括取得相关政府部门的审批同意等。
公告称此次交易尚需履行审批程序,具体实施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中国水网从巨潮资讯获悉,2025年一季度,长青集团实现收入96081.58万元,归母净利润8104.7万元。
据中国水网此前报道,中山公用表示收购长青环保能源(中山)有限公司及中山市长青环保热能有限公司100%股权。两家标的公司核心运营资产为“中山市中心组团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处理能力达2250吨/日。此次收购将显著强化集团区域固废龙头地位,推动环保主业战略升级。
中山公用此前称,此次收购是集团聚焦“价值创造、链主企业、行业一流”战略目标,深耕环保产业、持续优化业务结构、提升固废处理综合实力的战略性决策。
项目负责人表示,“通过整合优质垃圾焚烧资产,集团固废处理业务实现了关键性的‘战略升维’,完成了本地固废处理全链条能力的一次重要补强与规模扩张。这不仅是市场份额的提高,更是践行促进生态环境优化与资源效率提升,推动城市与生态协同发展使命的能力跃升。”
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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