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10-21 15:18
来源:中国固废网
作者:联运智慧
2026年专项债券申报储备工作已正式启动,预计11月将进入申报高峰期。在52号文确立的"负面清单"管理新机制下,专项债券的适用范围得到最大程度拓展。再生资源行业如何把握专项债政策导向,谋划符合条件的项目,成为行业企业必须面对的重要课题。
一、专项债的定义与政策演变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以下简称“专项债”)是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为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的、约定一定期限内以公益性项目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还本付息的政府债券。
近年来,我国专项债管理机制经历了重大变革。2024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优化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24〕52号),标志着专项债管理进入新阶段。

该意见的核心改革在于两大方面:一是实行专项债券投向领域 “负面清单”管理,仅明确禁止类项目,未禁止领域均可申请;二是扩大专项债券用作项目资本金范围,资本金比例上限由25%提高至30%。
这些改革极大拓宽了专项债的支持范围,为再生资源等项目提供了更为灵活的资金支持通道。
二、 再生资源领域专项债政策支持分析
国家层面专项债支持政策
1、国务院办公厅2024年12月印发的《关于优化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24〕52号)
将"城镇污水垃圾收集处理、城镇再生水循环利用、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和资源循环利用"等项目纳入专项债券可用作项目资本金的"正面清单"管理。同时,以省份为单位,专项债券用作项目资本金的规模上限由25%提高至30%。这能更好地发挥专项债资金的杠杆作用,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项目建设。
2、1月8日,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印发《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13号)》。
形成专项债与超长期特别国债的政策合力,共同支持回收循环利用体系建设,推动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和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两网融合"。
地方层面的实践与细化方案
在国家政策框架下,多地也结合自身情况,出台了更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了支持的重点方向和标准。例如:
1、山东省济宁市:在回收循环利用领域,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如再生资源绿色分拣中心、智能分类回收设施建设、再生资源精深加工等),给予不超过核定总投资15%的资金支持,并要求项目总投资不低于3000万元。
2、湖南省:其2025年的实施方案明确提出,要持续实施回收循环利用行动,支持废旧物资回收体系、再制造和再生资源加工利用项目建设。此外,湖南省预算内基建投资也设立了废旧产品设备回收循环利用方向,对回收体系类建设项目,投资补助最高可达项目核定总投资的30%。
3、海南省:农发行儋州市支行成功实现全省系统内首笔专项债作为项目资本金9400万元贷款审批落地,并首笔投放3500万元,该笔贷款将用于支持儋州市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
4、宁夏自治区:“绿色低碳再生循环利用产业基地项目” 成功获批1.4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为服务区域绿色经济注入了新动能。
这些政策强有力地证明,再生资源项目不仅是环保工程,更是能够产生稳定回报的优质资产,是专项债精准投资的理想领域。
三、专项债与再生资源发展的互促关系
专项债为再生资源项目提供了期限长、成本低的资金来源,有效解决了行业融资难题。与传统融资渠道相比,专项债资金期限可长达15-20年,与再生资源项目投资回报期长的特点更加匹配。
此外,专项债还为再生资源项目提供了信用增信。政府专项债的发行主体是省级政府,信用等级高,有助于提升项目整体信用水平,降低融资成本。
“无废城市”建设的深入推进,将为再生资源项目创造更多应用场景。专项债支持再生资源项目与“无废城市”建设相结合,可实现政策协同效应。
联运环境,作为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已在全国落地了多个具备“收益自平衡”能力的标杆项目。联运环境打造的绿色数智分拣中心,不仅是技术创新的展示窗口,更是经过市场验证的、能够产生稳定收益的现代化基础设施。我们致力于将每一个项目都打造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典范,使其成为吸引专项债等金融活水的优质载体。
把握专项债机遇,就是把握绿色金融的未来。联运环境已做好准备,与各地政府携手,共同建设“无废城市”,共同绘制绿水青山的美丽画卷。
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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