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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要求国内行业首创!北京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

时间:2026-04-30 09:06

来源:中国固废网

4月29日,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了北京市地方标准《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中,除氨、二噁英外,其余标准严于国标,并在国内生活垃圾焚烧行业标准中首次新增多项关键管控要求,填补了国内标准的管控空白,部分要求为国内行业首创,实操性和引领性显著。

4月29日,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了北京市地方标准《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提出,该标准适用于现有生活垃圾焚烧设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以及新建生活垃圾焚烧设施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掺加生活垃圾质量超过入炉(窑)物料总质量30%的工业炉窑以及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专用焚烧炉的污染控制参照该文件执行。

01.     旧标准难以适应新形势下的生态环境保护要求

截至2025年,北京市已建成13家生活垃圾焚烧厂,日处理能力达2.39万吨,承担着全市生活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重要任务。

生活垃圾焚烧过程中会产生颗粒物、氮氧化物(NOₓ)、二氧化硫(SO₂)、重金属、二噁英类等多种大气污染物,其中2024年北京市垃圾焚烧NOₓ排放量约占全市工业企业的1/4,是大气污染防治的重点管控领域。

当前北京市垃圾焚烧企业执行的国家《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5-2014)已难以适应新形势下的生态环境保护要求:一方面,中央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已明确指出北京市尚未制定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控制地方标准,垃圾焚烧行业主要污染物平均排放浓度高于周边地区;另一方面,现行国家标准管控针对性不足,未设置氨有组织排放限值,无法有效控制氨逃逸;同时对无组织排放管控薄弱,缺少对厂区关键环节的系统性要求,难以满足本市精细化管理需要。

纵观国内,当前,京津冀地区河北、天津已将生活垃圾焚烧 NOₓ日均值收紧至 120mg/m³ 以下、SO₂日均值收紧至 20mg/m³,上海、深圳等超大城市也均出台严于国标的地方标准,而北京市仍沿用国标(NOₓ日均值 250mg/m³、SO₂日均值 80mg/m³),区域标准落差明显,协同治污效能受影响。

此次,北京市发布的《征求意见稿》中有组织排放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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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组织排放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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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2.     严于国标,部分要求为国内行业首创

《征求意见稿》在国内生活垃圾焚烧行业标准中首次新增多项关键管控要求,填补了国内标准的管控空白,部分要求为国内行业首创,实操性和引领性显著:一是首次构建无组织排放全流程精细化管控体系,明确厂界+厂区内双维度氨排放限值,对卸料大厅、垃圾贮存仓、飞灰暂存间等10个关键环节制定针对性防控措施;二是首次将全流程数智化管控系统纳入强制性标准,要求实现焚烧运行、污染控制、监测数据的智能化管控与全流程追溯;三是首次将清洁化运输与新能源车辆使用纳入标准,实现固定源与移动源协同管控。上述要求均为国内生活垃圾焚烧行业首次系统性提出,推动国内行业管控从"基础达标"向"精细化、智能化、协同化"升级,标准整体先进性居国内领先水平。

《征求意见稿》核心污染物的日均值、小时均值及特征污染物测定均值限值综合考虑技术性可行、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京津冀协同治污要求等方面进行设定,较国家标准进行了收严。其中:

  • 颗粒物限值设定严于国标,与河北、天津地方标准持平;

  • SO2限值严于国标,与河北、天津地方标准一致,略严于上海标准;

  • NOₓ限值显著严于国标,严于河北、天津地方标准;CO限值严于国标和河北、天津地方标准;HCl限值参考上海市地标,远低于国标限值;

  • NH3限值参考河北、天津地方标准,结合北京市企业氨逃逸控制技术水平,设定小时均值8mg/m³;

  • 汞及其化合物限值0.02mg/m³,严于国标,与多数地方标准持平;

  • 镉及其化合物限值0.02mg/m³,严于国标;

  • 八种重金属化合物总量限值0.3mg/m³,严于国标,与河北、天津地方标准一致;

  • 二噁英类限值保持与国标及河北、天津地方标准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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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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