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8-12 14:30
来源:中国固废网
中国固废网了解到,新安洁发布公告称,经新安洁及河北新安洁公司与望都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多次沟通协商,已就相关判决确定的服务费支付事宜达成分期付款安排。

据悉,2019 年 10 月,新安洁中标望都县农村环境卫生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市场化项目,服务期为3年,中标金额为61,965,369元。
据悉,2019年11月28日,新安洁与望都县住建局签订《望都县农村环境卫生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市场化项目采购合同》,合同约定了服务范围及内容、工作标准及考核办法、设备配置等,合同约定服务期限为2019年12月1日至2022年11月30日,费用及支付方式为次季度首月15日前支付上季度服务费5,163,780.75元。
2022 年望都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简称“望都县城管局”)与新安洁签订延期协议,约定将望都县住建局与新安洁签订的项目采购合同延期至下一轮服务企业入驻,费用及支付方式为次月15日前支付上月服务费1,721,260.25 元。
合同签订后,新安洁履行了项目服务内容,直至2024年1月31日结束。
2024年3月5日,新安洁与望都县城管局签署《对账确认书》,确认自2021年8月1日至2024年1月31日,应付服务费为51,637,807.50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被告已付12,999,918.25 元,欠付38,637,889.25元。
2025年1月24日,望都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支付了服务费1,000,000元,尚欠37,637,889.25元未付,给新安洁造成经济损失。
于是,新安洁于2025 年 10 月将望都县住建局、望都县城管局诉至当地法院,索赔本金及利息共计4274 万余元。
本案立案后,河北望都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于2026年3月28日作出编号为(2025)冀 0631民初1726 号《民事判决书》,判令两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给付原告新安洁及第三人河北新安洁公司服务费 37,637,889.25元及资金占用利息。上述判决书生效后,被告未履行债务支付义务,新安洁及子公司河北新安洁公司遂向望都县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此次经协商,河北新安洁公司与望都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达成的分期付款安排,主要内容如下:
1.乙方确认债务本金为人民币 37,637,889.25 元,承诺自 2026 年 8 月起,于每月20日前履行付款义务,分12个月清偿完毕。
2.如乙方严格按约履行每期付款义务,甲方同意在最后一期付款时一次性减免原判决确定的利息计 300 万元。如乙方出现未能按期足额付款的情形,前述利息减免约定自动失效,甲方有权依法申请人民法院恢复对剩余全部债务的强制执行,相关迟延履行责任按法律规定处理。
新安洁表示,经新安洁及河北新安洁公司与望都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多次协商沟通,本案取得一定进展,但实际执行仍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案实际执行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编辑:汪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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