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9-28 09:34
来源:绿谷工作室
作者:绿茵陈
9月17日,印尼茂物一期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启动建设,并与印尼国家电力公司PLN签署购电协议。对伟明及准备出海的环保企业而言,这不仅是"拿下项目"的进展,更是一次收入结构的考验:项目上网电价为0.20美元/度,却"暂无垃圾处理费",意味着收运、焚烧、污染控制等成本都要更多依靠售电回收。购电协议明确了买方,却不等于电费到账。从垃圾供应、并网结算到付款保障、融资与汇率,每一环都影响最终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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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明投资的印尼垃圾焚烧项目开工,电费收入如何兑现?
电价里,要算进处理垃圾的账
按吨接收垃圾,按度取得收入
明确谁买电,还要明确怎样付钱
中国企业出海,收入要分层看
下一条值得等的新闻,是收入条件继续落实
资料来源
一座垃圾焚烧厂开工,最容易进入新闻标题的是投资额、处理规模和投产时间。但对准备出海的环保企业来说,还有一个问题值得放在这些数字前面:处理垃圾的钱,究竟从哪里来?
9月17日,印尼茂物一期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启动建设,同日与印尼国家电力公司PLN签署购电协议。根据投资方Danantara发布的信息,项目设计处理能力为1500吨/日,计划于2028年中投入运营,浙江伟明是其技术合作方。
购电协议的签署,让这条新闻多了一层分量。垃圾处理项目有了明确的电力购买方,也向形成长期收入安排迈进一步。不过,从合同签署到电费到账,中间仍隔着建设、供料、发电、并网和结算。每一环,都会影响最终收入。
更值得注意的,是伟明环保此前披露的一句话。其3月发布的对外投资公告明确,茂物和巴厘岛项目上网电价为0.20美元/度,"暂无垃圾处理费"。
这意味着,理解这个项目,需要先换一张收入表。
在中国垃圾焚烧项目的经营分析中,垃圾处理收入与售电收入经常同时出现。两者对应着不同的计量基础:一笔看处理了多少垃圾,另一笔看卖出了多少电。伟明的半年报也将垃圾处置收入、发电收入分别列入环保项目运营收入。
茂物项目目前披露的安排,则将主要经营收入集中到了售电上。印尼环境部门对2025年第109号总统条例的官方介绍称,政策确定了每千瓦时0.20美元、为期30年的固定电价,并要求PLN购买垃圾转化产生的电力。具体到茂物,已经签署的购电协议怎样落实这些安排,还需要合同条款进一步说明。
因此,看到0.20美元这个数字,不能直接拿它与中国项目的上网电价相比,进而推导出海外利润更高。若一边同时取得垃圾处理费和电费,另一边主要依靠电费,两张账表覆盖的服务就不同。
从收入结构看,印尼这一安排意味着,项目处理城市垃圾的成本,需要更多地通过售电收入来回收。没有单列垃圾处理费,并不意味着收运、焚烧、污染控制和残余物处置的成本消失了;这些成本仍然需要有人承担。
相应地,评价项目收益,也要把电价放回完整账本:土地和收运由谁负责,厂内外设施由谁投资,污染控制和灰渣处置如何计费,融资成本多高,税费如何安排。少看其中任何一项,都可能高估那一度电的价值。
对主要依靠售电回收成本的项目来说,垃圾既是必须完成处理任务的对象,也是影响收入的燃料。
同样是一吨生活垃圾,含水率、热值、成分不同,能够形成的售电量就不同。厂用电消耗、设备停机、并网条件,也会进一步影响电费收入。设计处理能力为1500吨/日,说明了设施的处理规模,不能直接换算成每天可供结算的电量。
我们可以做一笔纯粹用于理解收入结构的示意账。假设每吨垃圾对应的净上网电量为300千瓦时,按0.20美元计算,售电收入为60美元;如果是400千瓦时,则为80美元。这里的300和400千瓦时都不是茂物项目预测值,只用于说明:在电价不变时,吨垃圾净上网电量的差别,会直接改变收入。
而且,这只是售电毛收入,尚未扣除运营、污染控制、融资和税费等支出。
这一结构把两个原本容易分开讨论的问题紧密连在一起:地方能否持续把合适的垃圾送到厂里,企业能否持续将它转化为可结算的电量。
对地方政府来说,有垃圾需要处理,不等于已经具备稳定的收运能力。对运营企业来说,设施有处理能力,也不等于所有进厂垃圾都能达到设计测算所采用的条件。数量、质量、运输和季节波动,最终都会传导到现金流。
因此,判断这类项目能否成立,垃圾供应协议与购电协议需要放在一起读。地方承诺的供料量是多少,收运边界在哪里,垃圾品质偏离设计条件时怎样处理,供料不足造成的损失如何分担,都应当在投资决策之前得到回答。
PLN成为购电方,是项目商业安排中的重要一步。它让未来产出的电力有了明确的购买对象,也为融资讨论提供了基础。
但"有购买方""确认收入"和"收到现金",是三个不同的阶段。
从投资和运营角度看,购电协议至少需要回答几类问题:按什么电量结算,什么时候付款,出现计量争议如何处理;电网无法接收电量时怎样分配损失;买方逾期付款是否有相应保障;合同提前终止时,尚未收回的投资怎样安排。
美元标示的电价,还需要与实际结算方式联系起来。如果收入、设备采购、贷款和日常支出采用不同币种,汇率变化就会影响偿债能力和股东回报。仅有美元计价的表述,尚不能据此认定汇率风险已经消除。
这些问题也解释了为什么签署购电协议不能直接等同于融资完成。贷款人还需要判断,收入实现的前提是否足够可靠:项目是否具备建设条件,资本金是否落实,供料和并网责任是否清楚,合同能否支持持续偿债。
茂物项目的公开材料中,就存在一个值得继续核查的细节。Danantara在宣布开工时,仍提到后续土地赠与和权属转移程序。开工仪式和现场交付展示了推进速度,土地手续、许可与融资条件则决定这种速度能否延续。
业内讨论中国环保企业出海,常常用"拿下项目"概括进展。但同一个项目,对不同参与者意味着不同的收入,也意味着不同的责任。
设备供应商主要依据交付、验收和质保约定收款;工程承包商面对建设进度、工程成本和履约责任;运营服务商依照运营合同取得服务报酬;股权投资者则需要等待项目覆盖支出、偿还债务并满足分配条件后,取得投资回报。这几类业务可以由同一集团参与,却不能混成一笔收入计算。
茂物项目尤其需要做这一区分。伟明3月公告披露的参与范围包含投资、建设和运营,并提出项目投资的30%由股东出资、其余70%通过项目公司融资解决。这是当时披露的资金安排,不能当作融资已经到位的证明。
所以,伟明参与茂物项目的意义,超过了向海外销售一套设备。它也将参与项目较长周期内的收益形成与风险承担。设备与工程业务即使形成收入,项目自身仍须在运营期内产生足以支撑支出的现金流;集团层面的合并处理,也决定了内部交易不能简单相加成为新增收益。
当地合作方的作用,同样需要放进这张账里观察。印尼上市公司Solusi Environment Asia曾披露,其子公司AEA参与伟明牵头的相关联合体,承担许可协调、地方政府沟通和技术转移等工作。这些工作关系到项目能否建设、能否获得稳定供料,也会影响中国技术在当地运行的实际条件。
出海能力由此变得具体:企业既要能把设备建好、运营好,也要能与当地伙伴把供料、付款、融资和履约责任约定清楚。
茂物项目的进展值得重视。开工与购电协议同时出现,说明项目已经推进到比意向合作更具体的阶段。
但这份进展的行业意义,还需要由后续事实补全。对中国企业而言,最有价值的观察对象,是这种收入结构能否支撑项目长期运行:没有单列垃圾处理费,电费收入能否覆盖完整成本;供料不足或运行条件变化时,责任能否按约定分担;融资能否落实,股东最终能否取得与承担风险相匹配的回报。
因此,下一步应当继续看购电协议的结算与保障条款、垃圾供应安排、贷款与资本金进展,以及中方承担的具体建设和运营义务。投产以后,则要把注意力转向净上网电量、电费回收和实际运营成本。
一座垃圾焚烧厂的收入,起点是一车车送进厂里的垃圾,终点是一笔笔按约到账的款项。
资料来源
[1] Danantara,2026年9月17日项目公告:
https://www.danantaraindonesia.co.id/media-center/press-releases/psel-bogor-raya-1-construction
[2] 伟明环保《对外投资并签署合资协议的公告》:
https://finance.sina.com.cn/roll/2026-03-14/doc-inhqwuuz3727111.shtml
[3] 伟明环保2026年半年度报告:
https://money.finance.sina.com.cn/corp/view/vCB_AllBulletinDetail.php?id=12495705&stockid=603568
[4] 印尼环境部门,2025年10月14日关于第109号总统条例的官方介绍:
https://kemenlh.go.id/news/detail/presiden-tetapkan-perpres-1092025-langkah-nyata-atasi-sampah-perkotaan
[5] PT Solusi Environment Asia,2026年5月25日及6月9日公司披露:
https://www.solusienvironmentasia.com/tag/sofa/
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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