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正文

《招标投标领域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26年第44号令)

时间:2026-07-16 10:19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令

第44号

《招标投标领域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已经2026年6月12日第32次国家发展改革委委务会议审议通过和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广电总局审签,现予公布,自2027年1月1日起施行。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郑栅洁

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李乐成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倪虹

交通运输部部长:刘伟

水利部部长:李国英

农业农村部部长:张柱

商务部部长:王文涛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局长:曹淑敏

2026年7月3日

附件:

《招标投标领域信用管理暂行办法》.pdf

《招标投标领域信用管理暂行办法》.ofd

编辑:赵凡

赞
  • 微信
  • QQ
  • 腾讯微博
  • 新浪微博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人参与 | 条评论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水网/中国固废网/中国大气网“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表、音频视频等,版权均属E20环境平台所有,如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E20环境平台保留责任追究的权利。

Copyright © 2000-2020 https://www.solidwaste.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固废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