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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无锡市政府印发《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的实施意见》

时间:2017-10-26 10:04

来源:江苏省无锡市政府

近日,无锡市政府印发了《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以生活垃圾“三分类”为标准,在现有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的基础上,加快建设和强制推行“餐厨垃圾”分类收运处置体系,推进“可回收物”的市场化收运处置,推动“有害垃圾”的分类收运处置模式。到2020年,我市市区范围内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覆盖率达70%,生活垃圾基本实现全量焚烧。全文如下:

《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的实施意见》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精神,加快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转运和处置体系建设,推动全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全面展开,制定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根据生态文明建设总要求,按照“统筹规划、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分步实施”的原则,以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目标,着力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设施完善、分类准确、循环利用”的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体系,努力推动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同步发挥,提升精神文明和生态环境建设水平。

二、总体要求

结合本市实际,贯彻“城乡一体化、市区全覆盖”原则,全面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促进源头减量和资源利用。

(一)居住区(含镇村地区,下同),按照“三分类”(即“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的标准和要求,推行生活垃圾分类。

(二)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办公和生活、生产区域,同样按照“三分类”的标准和要求,设置生活垃圾分类容器;产生餐厨垃圾的,必须另外单独设置餐厨垃圾收集容器。

(三)千人以上、餐厨垃圾产生规模较大的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学校、医院、工厂等企事业单位,必须自行建设小型餐厨垃圾处理设施。

(四)大型农贸市场、果蔬批发市场、蔬菜基地等产生易腐垃圾规模较大的单位,必须自行建设小型易腐垃圾处理设施。

三、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以生活垃圾“三分类”为标准,在现有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的基础上,加快建设和强制推行“餐厨(易腐)垃圾”分类收运处置体系,推进“可回收物”的市场化收运处置,推动“有害垃圾”的分类收运处置模式。到2020年,我市市区范围内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覆盖率达70%,生活垃圾基本实现全量焚烧。

(二)阶段目标

2017年,编制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规划。市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覆盖率、“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收运覆盖率均达到25%。建成25个省级垃圾分类示范小区(包括江阴市、宜兴市),完成滨湖区胡埭镇镇村全域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市、区两级机关事业单位和市直属企业小型易腐垃圾处置设施覆盖率达15%。

2018年,市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覆盖率、“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的收运覆盖率均达到40%,“餐厨(易腐)垃圾”收运处置率达40%。市、区两级机关事业单位和市直属企业小型易腐垃圾处置设施覆盖率达50%。进一步扩大省级垃圾分类示范小区、镇村全域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成果,并予以推广。

2019年,市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覆盖率、“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餐厨(易腐)垃圾”收运覆盖率均达到55%。市、区两级机关事业单位和市直属企业小型易腐垃圾处置设施覆盖率达70%,初步建立“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餐厨(易腐)垃圾”收运处置体系。

2020年,市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覆盖率、“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收运覆盖率均达到70%。基本实现全市生活垃圾全量焚烧。建立市区“餐厨(易腐)垃圾”全覆盖处理体系。

四、主要任务

(一)因地制宜,按标准配置生活垃圾分类容器

结合地方实际,贯彻“城乡一体化”原则,按照全市生活垃圾“三分类”的标准和要求,在居住区、公共场所、单位内部设置生活垃圾分类容器。

1.居住区按确定的生活垃圾分类标准要求,由各区负责,设置统一的设计美观、标识规范、规格适宜的分类容器。新建居住区由开发商负责设置,并纳入环卫设施验收范围。2016年前已实行生活垃圾分类试点的居住区,由所在区按新的分类标准逐步更新或更换,也可维持原状,但需对居民厨余垃圾单独收运。居住区“三分类”收集容器按实际需求,原则上以40-50户一组设置“其他垃圾”设施(超出户数按垃圾量的比例增配),“有害垃圾”和“可回收物”考虑设置一体化组合箱。鉴于我市的气候特点,在设置生活垃圾分类容器时,提倡采用密闭箱体或设置雨棚,以减少容器内雨水量。

2.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由产权人或管理者按规模和职工人数、经营面积、日均垃圾产生量等情况,在内部自行配置“三分类”生活垃圾分类容器。

3.公园、广场、道路、公交站台等公共场所,由所有权责任主体,按公共场所环卫作业标准,以及“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 “两分类”标准,自行配置。

4.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餐饮企业、农贸市场、果蔬批发市场、蔬菜基地等产生餐厨(易腐)垃圾的单位,必须自行单独设置“餐厨(易腐)垃圾”收集容器。

(二)因势利导,提升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准确率

贯彻“以块为主、属地管理”原则,因势利导,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大对居民、单位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宣传、引导和指导力度,提升居民生活垃圾分类的知晓率、参与率和准确投放率,为分类收运、分类处置生活垃圾奠定良好基础。

1.建立引(指)导员队伍。各地区、各单位要充分组织居民小组长、保洁员等志愿者,配备一定数量的引导员或指导员,协助所在地区或单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工作,尤其在每天生活垃圾投放高峰时段,作好分类投放的指导,对居民分类不彻底、投放不正确的,进行解释和纠错,提高生活垃圾分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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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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